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山机场净空保护区、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的通告

索引号
01525685-0/2026031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文      号
〔2026〕第11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3-11

为进一步推进保山机场净空保护工作,保障机场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适用于隆阳区行政区域范围。保山机场净空保护区是以保山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其具体四至范围为西北至隆阳区瓦马乡,东北至永平县博南镇,东南至昌宁县田园镇,西南至龙陵县镇安镇,该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保山机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外各20公里以内的矩形区域(详见附件1);保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由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两部分构成(详见附件2)。其中:

(一)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范围如下:

1.以跑道中线及其两端延长线为基准,分别向两侧延伸500米,宽度1000米所划定的区域;

2.以全向信标台中心为基点,半径500米的空间区域;

3.以测距仪天线中心为基准点,以测距仪天线中心点水平面为基准面,半径500米的圆形区域;

4.机场规划用地范围。

(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如下:

以机场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0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空间区域,保护区域面积为362平方公里。具体区域为东至永盛街道龙潭社区、南至辛街乡邵家山村、西至蒲缥镇平沟村、北至吾悦广场。

二、禁止在保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实施下列妨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一)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激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或者其他升空物体;

(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禁止在保山机场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开展下列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活动:

(一)修建架空高压输电线、架空金属线、铁路、公路、电力排灌站;

(二)存放金属堆积物;

(三)种植高大植物;

(四)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五)其他可能影响民用机场电磁环境的行为。

四、禁止在机场围界外3公里范围内放养、放飞鸟(鸽)类动物。机场围界外2公里范围内,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控制和减少养殖场、屠宰场、农作物(植物)晾晒场、露天垃圾场、分拣场、填埋场的数量及规模,规范现有场所的运营管理(详见附件3)。

五、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向机场周边居民宣传放养鸟类对飞行安全的危害,并采取措施消除鸟害隐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行政区范围内上门告知禁止放养放飞鸽子等鸟类动物、发现放养放飞情况应立即协调隆阳区内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等)。

六、信鸽协会应当做好协会会员、公棚、俱乐部等的管理工作,建立会员放飞鸟类的报备机制,协助做好机场周围鸟类危害防治工作。

七、保山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依照《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执行,无人机的使用及管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凡违反本通告事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等予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隆阳区人民政府或相关执法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875—2232297。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

1.保山云瑞机场净空参考高度(净空保护区域)图

2.保山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图

3.保山云瑞机场周边半径三公里范围区域图



隆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