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72-2/20230920-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0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2022年的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杨柳乡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性非刚性支出,集中财力较好保障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需求,投资8149900.00元用于优质肉牛项目建设及土地流转,投资19315800.00元用于杨柳乡光伏项目土地流转,投资2959600.00元用于蓝莓项目土地流转,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有效推动杨柳乡经济社会发展;投资1100000.00元完成马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道路硬化项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有效改善群众出行及生活居住条件;投资800000.00元,实施杨柳乡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杨柳教育高质量发展;投资788000.00元,实施户厕改造240座,建设5座公厕,投资16000000.00元,实施保山市大、小海坝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冷水村海头、海尾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及时准确地编制了2022年度决算报表,并对2022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年度转账建账、档案装订工作,完成财政预算收支的财务执行工作,完成专款管理和非税收入管理的财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杨柳乡人民政府
2.隆阳区杨柳乡财政所
3.隆阳区杨柳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隆阳区杨柳乡文化站
5.隆阳区杨柳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6.隆阳区杨柳乡林业服务中心
7.隆阳区杨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杨柳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924646.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24646.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901867.64元,增长80.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01867.64元,增长80.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673088.45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14589.00元,会议费增加63443.00元,工会经费增加84839.3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6261.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924646.88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0313.36元,占总支出的40.84%;项目支出22434333.52元,占总支出的59.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85470.67元,增长68.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42100.11元,下降4.32%;项目支出增加14743370.56元,增长191.7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减少389493.92元,公用经费增加1031594.03元,项目支出增加14743370.5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90313.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27731.39元,占基本支出的89.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2581.97元,占基本支出的10.0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34333.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投资8149900.00元用于优质肉牛项目建设及土地流转,投资19315800.00元用于杨柳乡光伏项目土地流转,投资2959600.00元用于蓝莓项目土地流转,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有效推动杨柳乡经济社会发展;投资1100000.00元完成马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道路硬化项目,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有效改善群众出行及生活居住条件;投资800000.00元,实施杨柳乡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杨柳教育高质量发展;投资788000.00元,实施户厕改造240座,建设5座公厕,投资16000000.00元,实施保山市大、小海坝水库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冷水村海头、海尾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5838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相比增加14719209.17元,增长65.31%,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增加673088.45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14589.00元,会议费增加63443.00元,工会经费增加84839.36元;杨柳集镇征地补偿(政府性基金)补助资金666261.5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901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工资和福利支出3500339.33元;办公费、电费、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114387.9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生活补助200288.2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资本性支出94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7,59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办公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664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45223.00元,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1218.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0832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582403.69元,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00元,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274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567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675675.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67284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3%。主要用于劳务费138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10292842.9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707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556548.85元;办公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0525.00元;土地补偿等资本性支出666261.5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623141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2538991.46元,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72006.00元,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98345.00元,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补偿等资本性支出8322076.8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167.00元,增长81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727.00元,增长969.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支付公务用车以前年度未支付及本年度油费,维修费,本年度保险费;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村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237.97元,比上年增加868148.67元,增长201.85%,主要原因:办公费增加555288.45元,邮电费增加10000.00元,差旅费增加19739.00元,会议费增加63443.00元,工会经费增加35690.5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183987.7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638326.52元;(2)电费11354.45元;(3)邮电费10000.00元;(4)差旅费19739.00元;(6) 会议费87520.00元; (4)劳务费226150.00元; (5)委托业务费33682.00元; (6)工会经费56258.00元; (7)其他交通费用22420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杨柳白族彝族乡部门资产总额18620337.87元,其中,流动资产12267472.22元,固定资产6352865.6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95931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290.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0平方米,账面原值472478.9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3995.5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