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525762-6-/2019-091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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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11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将事业单位履行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交由政府机构承担。

金鸡乡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2.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金鸡乡财政所。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工业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文化工业”“绿色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继辉砂场升级改造有序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壮大,“永子”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隆阳区“中国驰名商标”零突破,窑上彩陶成功申报成为规模以上企业;主动融入省市区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特色文化旅游小镇建设步伐加快。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通过省级评定,《金鸡乡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完成。育德公共旅游服务合作社建成,育德2A级旅游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完成建设,公厕、标识标牌设施建成投入使用。我乡“一部手机游云南”系统已正式运营,育德2A级旅游景区加入了“一部手机游云南”系统。“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国家农业公园”“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规划馆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金鸡四·一五武装起义纪念馆布展工作顺利推进,累计接待各团体单位开展红色革命教育20余场次,接待区内外游客6.5万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2.隆阳区金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隆阳区金鸡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隆阳区金鸡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隆阳区金鸡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隆阳区金鸡乡林业服务中心

7.隆阳区金鸡乡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667,60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67,601.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816357.99元,减少8.87%,主要原因:

1.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000,000.00元;

2.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97,129.20元;

3. 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08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667,601.87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4,839.87元,占总支出的67.20%;项目支出6,122,762.00元,占总支出的32.8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97308.52元,减少10.96%,主要原因为:

1.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00元;

2.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97,129.20元;

3. 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80,000.00元;

4. 西部基层政权建设补助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44,839.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86,063.68元,主要原因为:

1.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政府绩效奖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1593845.30元;

2.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基本支出538,274.94元;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5%,人均129,820.4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25%,人均46,943.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2,76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83,372.20元,减少41.72%,主要原因为:

1. 西部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00,000.00元;

2. 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80,000.00元;

3. 财政一事一议奖补区级配套项目资金,减少支出630,000.00元;

4. 云南省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资金,减少支出450,000.00元;

5.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00元;

6.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减少支出500,000.00元;

7.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97,129.2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02,762.00元,用于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00户,其中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改造63户,改造后验收合格率100%,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资金420,000.00元,用于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房补助补助,帮助农户早日完成新房建设,早日实现搬迁入住,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00,000.00元,用于金鸡乡甫家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 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4,000,000.00元,用于“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7,601.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7,308.52元,主要原因为:

1. 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00,000.00元;

2.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减少支出397,129.20元;

3. 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资金,减少支出1,08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80,85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3,297,035.00元,提升人居环境执法工作队员等人员劳务费1,197,053.56元,机关公务员交通补贴338,850.00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一般公用经费1,268,675.2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4,5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406,574.00元、办公费用8,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0,4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1,092,471.80元、办公费用8,914.00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429,017.2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1,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资金61,2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17,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工资福利资金527,576.00元,办公费、劳务费等费用1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8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320,2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资金1,946,290.00元,办公费、劳务费等费用335,600.00元(含村组公用经费),村干部补助资金1,438,340.00元,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4,000,000.00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2,7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主要用于2018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2,762.00元,2016年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建房补助补助42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701.56元,完成预算的69.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551.5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50.00元,完成预算的10.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及廉政食堂制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6,642.83元,下降-9.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551.56元,增长23.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94.39元,下降-76.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及廉政食堂制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51.56元,占91.52%;公务接待费支出5,150.00元,占8.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551.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551.5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土地流转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土地流转、提升人居环境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6,646.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234.54元,增长32.93%主要原因为:

1. 四期“万名党员进党校”会议培训支出新增会议费72,052.70元;

2. 万亩土地流转及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新增劳务费263,568.46元;

3. 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租车费支出新增115,2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差旅费支出59,985.75元;

2. 会议费支出72,052.70元;

3. 培训费支出56,640.00元;

4. 公务接待费支出4,018.87元;

5. 劳务费支出504,612.56元;

6. 工会经费支出81,043.00元;

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31.62元;

8. 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38,850.00元(含租车费115,200.00元);

9. 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采购等支出806,512.3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部门资产总额58,874,589.17元,其中,流动资产51,437,137.30元,固定资产7,437,451.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72,980.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3,529,878.24元,固定资产增加756,89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8874589.17

51437137.30

7437451.87

4482094.55

391861.00

2563496.3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990.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110.2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金鸡乡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1户(修缮加固210户,拆除重建91户),其中2018年预期目标任务数1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改造85户),2019年目标任务提前完成201户,已全部开工,全部竣工,全部完成验收。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进行对四类重点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房屋等级鉴定,确定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存量;二是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21号)制定《金鸡乡2018年四类重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金鸡乡2018年四类重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在各社区成立危房改造理事会,并由理事会召开会议,向农户推荐施工队。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对接乡扶贫办、民政办四类重点对象名单,并与房屋等级鉴定结果比对,确定出需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二是根据比对的结果进行逐一入户,宣传政策,确定改造方式,并根据房屋实际出具修缮加固方案和拆除重建图纸;三是在施工过程中C级房屋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修缮加固、D级房屋严格按照人均13-18㎡进行拆除重建。四是监理方负责日常的巡查、技术指导,发现施工材料不达标的一律要求施工方进行停工整改,直到材料达标为止;五是乡危改办工作人员负责内业上的数据整理,按时上报进度,外业上负责入户做农户思想工作,督促施工进度等;六是验收工作,与设计、监理进行房屋初验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与住建局验收小组入户进行终验。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402号)文件,安排2018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经费1,079,599.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追减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农改〔2018〕1541号)文件,追减2018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经费56,837.00元;《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隆财社〔2018〕404)文件,安排2017年度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市级补助经费80,000.00元,于2018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2018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102,762.00元于2018年12月29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附件11、附件12 )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2018年金鸡乡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1户(修缮加固210户,拆除重建91户),其中2018年预期目标任务数1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改造85户),2019年目标任务提前完成201户,目前,全部开工,全部竣工,全部完成验收。但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后期进度变慢。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金鸡乡“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1)育德文化公园:占地5401.76平米,主要建设景观步道(宽2米,长550米)文化休闲长廊6座(每座10平米)、附属景观设施(文化景观雕塑3座、节点广场3个、休闲座椅20座、指示牌30个、垃圾桶25个)、花果林木种植(大型乔木60棵、小型乔木120棵、灌木550棵、草坪3100平米)、亮化(路灯10盏、草坪灯40盏、景观射灯60盏),陶艺文化展示馆1栋,非遗传承体验馆1栋,公园入口牌坊1座,非遗美食体验馆2栋(资金自筹)。

(2)生态停车场:占地1130.71平米,主要建设场地硬化800平边坡50米(挡土墙200立方)、绿化(大型乔木30棵、小型乔木50棵、灌木150棵、草坪120平米)、路灯8盏。

(3)生态游道:主要建设均宽3米的生态步行游道和景观栈道1255.77米附属景观设施(文化景观雕塑9座、节点广场8个、休闲座椅30座、指示牌60个、垃圾桶40个)、移动式公厕2座、绿化(大型乔木50棵、小型乔木50棵、灌木350棵、草坪520平米)、亮化(路灯45盏、草坪灯200盏、景观射灯100盏.

(4)生态自行车道:主要建设均宽4米的生态自行车道1250.59米.

(5)景观廊桥:主要建设2座3米宽、1座6米宽的生态景观廊桥。对现有象鼻桥进行改造,增加桥面青石铺地60平米,增加青石栏杆24米。

(6)生态荷塘:主要建设生态荷塘35亩,含原有荷塘、水生作物种植区等。

(7)河堤治理提升:主要清理河堤两侧杂草、非法耕种及私搭乱建建筑;确定河堤保护线,砌筑两侧侧沟1180米。

(8)治理有效工程建设:建设文化宣传墙(在育德村委会内合理位置设置宣传墙,宣传十九大、新时代、基层党建精神、育德文化等)建设宣传标语20米(在点将台挡土墙顶设置宣传标语及亮化,宣传美丽金鸡、文化金鸡、特色金鸡)。

上述建设同时整合田园综合体特色村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小河桥至象鼻桥6米宽混凝土路面703.29米,象鼻桥至点将台修5米宽路面967.02米,道路绿化1450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金鸡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金政发〔2018〕69号)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村三委会议。决议筹资标准及投工投劳标准。2018年5月16日召开了项目建设点村的户长会议,得到户长们的一致同意建设“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的建设。并上报了金鸡乡2018年“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已完成集体土地征地、迁坟工作,待施工进场。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改〔2018〕1541号)文件,安排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经费8,0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到位4,0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5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的通知》(隆财农改发〔2018〕1541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4,000,000.00元预计于2019年9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附件11、附件12 )

4.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06日批复,项目下达后,金鸡乡立即组织相关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编制等工作。在首次报批实施方案过程中,因项目内容需增加房屋建盖工程,为此,金鸡乡再次编制实施方案并报批,现项目实施方案已确定,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争取施工队尽快进场。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产粮(油)大县奖励(隆阳区金鸡乡甫家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治理范围主要集中在甫家村委会甫家自然村和蟒龙自然村,甫家自然村渠道1条长0.456㎞,蟒龙自然村渠道1条长0.467㎞。防渗支砌总长2条0.923KM,灌溉设计保证率75%,设计流量0.05m³/S,现已竣工、验收、结算,投入使用。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金鸡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由各站所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编制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选择施工队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负责施工记录、工程量鉴证、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协助项目村制订工程管护措施等。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实施方案完成后,金鸡乡人民政府委托云南润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标最后确定云南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金鸡乡人民政府于2019年01月28日同云南宁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隆阳区隆阳区金鸡乡甫家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04,064.00元,工程实行单价承包,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已全部竣工,并已投入运行。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产油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隆财企〔2018〕1570号)文件,安排金鸡乡甫家社区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经费6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甫家社区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6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附件11、附件12 )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

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收回并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金鸡乡核实上报因易地扶贫搬迁整改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且在2017年2月28日前已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7户,按照政策要求补助每户6万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该项目下达之前,金鸡乡高度重视,对全乡6个社区贫困户进行全面摸排,对符合项目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分析研判,最终确定7户贫困户符合该项目补助条件。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在项目下达后,金鸡乡迅速组织人员到7户贫困户家中督查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因易地扶贫搬迁整改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已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资金及基础设施配套资金的通知》(隆发改农经〔2018〕746号)文件,安排因易地扶贫搬迁整改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已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及基础设施项目经费42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因易地扶贫搬迁整改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已建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及基础设施项目资金420,000.0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附件11、附件12 )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本项目已完成)。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19年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项目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金鸡乡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金鸡乡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金鸡乡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2018年1月29日在金鸡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金鸡乡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机编〔2011〕31号)和《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隆阳区街道行政区域析置后乡镇(街道)编制调整的通知》(隆机编〔2016〕6号)文件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进一步完善沟渠灌溉体系建设,为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启动实施“美丽乡村+文化”项目和坝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抓实金鸡社区美丽乡村点、育德社区营门自然村、郑官社区郑官自然村3个区级人居环境提升示范点项目,以点带面,力促乡村面貌全面提升;全力推进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收入18,667,60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67,601.8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7,601.87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4,839.87元,项目支出6,122,762.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金鸡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金鸡乡人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隆阳区金鸡乡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3、附件14)

(3)自评组织过程

隆阳区金鸡乡通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开展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金鸡乡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逐一进行自我评价。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122,762.00元,其中: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80,000.00元、2018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2,762.00元;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资金420,000.00元;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4,000,000.00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0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6,122,762.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8年总支出项目资金6,122,762.00元,其中: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80,000.00元、2018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22,762.00元,用于金鸡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018年金鸡乡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301户(修缮加固210户,拆除重建91户),其中2018年预期目标任务数1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改造85户),2019年目标任务提前完成201户;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资金420,000.00元,用于不符合搬迁条件剔除政策扶持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的建房补助;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试点资金4,000,000.00元,用于“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建设,由于该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直至2019年8月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预计2019年9月预付工程款,开始施工;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600,000.00元,用于金鸡乡甫家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建设,防渗支砌总长2条0.923KM,灌溉设计保证率75%,设计流量0.05m³/S。

(4)效果情况分析

2018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1户全部开工,全部竣工,全部验收,切实保障了贫困户住房安全、遮风避雨的需求;完成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整改调出对象补助,帮助农户早日完成新房建设,早日实现搬迁入住;2018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文化”项目,由于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将于2019年9月开始施工,待项目完成后,将改善金鸡乡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金鸡乡人居环境、发扬金鸡乡本地特色文化、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对促进金鸡乡社会经济发展有显著作用;完成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金鸡乡甫家油菜样板区渠道防渗加固建设工程),为农户提供了良好的灌溉条件。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18年金鸡乡“美丽乡村+文化”试点项目进度相对缓慢,项目于2018年12月06日批复,2018年12月28日资金下达400万。项目下达后,金鸡乡立即组织相关机构开展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编制等工作。在首次报批实施方案过程中,因项目内容需增加房屋建盖工程,为此,金鸡乡再次编制实施方案并报批,现项目实施方案已确定,项目已完成招投标,争取施工队尽快进场。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账面统计数累计支出5.56万元,但实际两辆公务用车(云M FY669、云M D3932)运行费用为2.22万元,并没有超出年初预算数4万元。另产生3.33万元,原因是,根据提升人居环境工作需要,依靠农村节能减排支持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我乡环卫站购7辆环卫用车(云M 39129、云M 98195、云M 95953、云M R9772、程力备用车、长安备用车、三轮摩托车)用于农村集镇环境整治。因账务软件没有专门的科目记账,故将环卫车辆运行费记到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科目下。我单位三公经费合计支出60701.56元,相比年初预算数87000.00万元减少26298.44元,减少30.23%。2018年金鸡乡三公经费总体上减少,未超预算。2019年金鸡乡针对此问题展开专题会议研究,划拨专项环卫经费用于环卫车辆及相关环卫经费列支,杜绝出现此类现象。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金鸡乡2018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金鸡乡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金鸡乡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比如,金鸡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预算任务数量100户,实际完成301户,将2019年的201户超前完成。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