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金鸡乡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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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2-6-04_A/2017-0919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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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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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9-19

1.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人员编制有59人(隆机〔2016〕6号),《关于对隆阳区街道行政区域设置后乡镇(街道)编制调整的通知》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37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名,林业服务中心6名,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4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名,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名,财政所3名),单位车辆编制2辆。年终行政单位在职实有人数24人(含乡人大1人,乡政府20人,乡党委3人),年终事业单位在职实有人数31人(含文化中心3人,社会保障中心4人,国土规划中心6人,农业综合中心11人,林业中心5人,财政所2人),离退休人员有23人,其中:行政离休人员1人,行政退休人员10人,事业退休人员12人。全乡财政全供养78人,财政半供养有18人。年终单位实有车辆5辆。

2.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乡财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全乡经济发展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重点、保运转”的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有力促进了全乡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有效保证了全乡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乡政府),事业单位6个(财政所、文化中心、社会保障中心、国土规划中心、农业综合中心、林业中心)。部门在职实有人数55人,离退休人员有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财政半供养有18人。年末实有车辆5辆。

三、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预算总收入196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乡政府各部门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191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13万元,占总支出的35.89%;项目支出1228.75万元,占总支出的64.10%,年末结转和结余48.09万元,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6.0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2.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13万元,与上年619.52万元相比较增加68.61万元,原因为本年度职工调资增加引起的。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全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1228.75万元,与上年1007.08万元相比较增加221.67万元,原因为专项资金增加引起的。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全乡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9%。与上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6.60万元对比,增加320.28万元,增长20.06%,原因分析为本年度职工调资增资引起的。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6.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256.96万元(用于开支本乡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1.人大事务(款)8.19万元,行政运行(项)8.19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196.87万元,行政运行(项)196.87万元;

3.财政事务(款)20.52万元,事业运行(项)20.52万元;

4.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7.71万元, 行政运行(项)27.71万元;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3.65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3.65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61.00万元,文化(款)21.00万元, 群众文化(项)21.0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40.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2.51万元,其中: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金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31.27万元, 综合业务管理31.2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项)101.23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4.00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项)36.19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1.03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2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业日常公用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0.77万元,行政运行(项)0.7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10.44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0.44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47.32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47.32万元,行政运行(项)47.32万元;

(六)农林水事务(类)972.10万元,农业(款)429.83万元,事业运行(项)83.83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346.00万元,林业(款)43.14万元, 林业事业机构(项)43.14万元,扶贫(款)312.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346.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款)187.12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95.0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92.12万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199.2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199.2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 (项)199.25万元;

(八)其他支出(类)36.50万元,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6.5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36.50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60万元,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没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其中:购置费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0.1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开支2.1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减少2.50万元。

六、全乡经费支出经济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20.76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64.73万元,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3.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1057.18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9.25万元,村干部考核奖励资金3.37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371.50万元,主要是搞基础设施建设的。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三)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四)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隆阳区金鸡乡财政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