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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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7-0-04_A/2017-07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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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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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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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03-27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元,支出决算为311,155.1元,完成预算的9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289.3元,完成预算的9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865.8元,完成预算的92.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8,134.2元,较少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公车运行费支出资金,较预算减少710.7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公车使用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407.35元,下降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72.69元,增长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280.04元,下降27.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资金,创卫工作开展,公务用车运行费超上年支出5,872.69元;

(2)公务接待资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减少38,280.04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89.3元,占67.26%;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65.8元,占3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8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9,28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森林防火,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65.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86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党建、人居环境提升、上级检查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