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
01525757-0-/2021-06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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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6-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2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87万元,同比增长10%;完成农业总产值5433.7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5.9亿元。实现固定资产投资67860万元,同比增长30%。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7元,同比增长12%。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39元,同比增长9%。

2.2019主要发展成就

1)强化整治,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共清运垃圾、杂物560余吨,清理小广告6000余条,清除卫生死角90余个,清除小广告2000余张;对路域环境进行联合整治,共清理建筑垃圾60余吨,处置占道经营20余户,对50余起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处罚。扎实开展违法建设巡查整治,在街道范围内形成了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高压态势,实现了全年违法建筑“零增长”的目标。同时,积极开展违建别墅整治和“大棚房”整治行动,全年共拆除大棚房11户,清理出违规占用土地39.11亩,并全部进行了复垦。三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2)注重保护,城市生态逐步提升。今年来,共投入资金107.60万元,清除淤泥(垃圾)47472.41立方米1475余吨,清理河道15.654公里。完成封山育林40618亩,补植补造8000亩,义务植树70000余株,依法查处滥砍滥伐案件1件。

3)严防死守,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签订责任状11592份,签订率100%。全年共对20户一类企业和二类企业进行监督检查210次,对其他企业检查123次。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商场、超市、建筑工地、学校、水库、重点建设项目、自然灾害隐患点等检查合计196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15户,收缴烟花爆竹36件;对13个建筑工程项目部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68条,现场整改51条。

4)创新理念,社会治理成效突出。全年累计下访存在问题户3000人次,排查掌握重点矛盾纠纷问题61件;接待来信来访155件,办结150件。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304起,调解成功299起,并成功化解1起历史遗留问题。全年共接到信访案件155件,办结150件,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1件,签订了3份息访承诺书,有效遏制了信访件的上升趋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收入合计54,864,744.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64,744.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89348.5元,增加45.82%,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增加16777164.87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减少42636.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减少871301.25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增加758127.87元;

5.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减少5882510.99元;

6.农林水支出收入增加507930.00元;

7.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减少5742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53,734,884.21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9,599.07元,占总支出的52.35%;项目支出25,605,285.14元,占总支出的47.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9487.88元,增长23.03%,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增加16001690.25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减少60636.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减少985301.25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增加758127.87元;

5.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减少5979010.99元;

6.农林水支出收入增加444178元;

7.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减少11956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29,599.0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65697.4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创卫创文委托业务费减少1600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05,285.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25185.3元,主要原因分析为预留用地回购款增加12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预留用地征地回购资金18000000.00元(隆财预〔2019〕431号),支出经济科目为资本性支出—拆迁补助;2、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1000000.00元(隆财乡〔2019〕164号),支出经济科目为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3、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1958113.53元(隆财乡〔2019〕666号),支出经济科目为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109328.00元(隆财乡〔2019〕666号),支出经济科目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5、预留用地回购4394263.61元(隆财预〔2019〕464号),支出经济科目为资本性支出—拆迁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34,884.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059487.88元,增长23.03%,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增加16001690.25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减少60636.00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减少985301.25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增加758127.87元;

5.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减少5979010.99元;

6.农林水支出收入增加444178元;

7.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减少1195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19,679.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4%。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人员工资支出资金3814762.00元、办公费支出资金572212.49元、印刷费8247.20,水费15225.10元、电费25855.31元、邮电费20603.98元、差旅费145138.00、公务接待费2300.00元、劳务费1316149.03元、委托业务费355590.00元、工会经费11982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254.74元、其他交通费用318962.00元、各社区工作经费补助经费及人居环境提升经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74537.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9328.00元,基础设施建设2958113.53元、拆迁补偿180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1,7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资支出285788.00元、电费2575.54元、邮电费3424.4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96,68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资支出2208194.15元、办公费16800.00元、水费283.00元、邮电费1038.04元、劳务费5878.96元、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等社区各项补助1160500.00元、社区组干部生活补助4328700.00元、抚恤金175287.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9,46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补助826567.87、计生宣传员补助1529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293,15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7%。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资支出1364894.00元、办公费25575.26元、电费114.74元,差旅费8310.00元、创卫清扫人员劳务费148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元、拆迁补偿4394263.61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054,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953950.00元、办公费2671.74元、水费1273.00元、电费4727.00,邮电费2423.80元、劳务费8904.46、生活补助108016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554.74元,完成预算的7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1,254.74元,完成预算的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0元,完成预算的4.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支出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9,607.96元,下降3.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110.04元,增长16.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718.00元,下降-94.8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254.74元,占99.02%;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元,占0.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254.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1,254.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8,395.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7141.72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人居环境提升人员及临时工劳务费增加,对社区经费补助增加。其中:行政单位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8,395.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7141.72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人居环境提升人员及临时工劳务费增加,对社区经费补助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资金617259.49元、印刷费8247.20元、水费16781.10元、电费33272.59元、邮电费27490.28元、差旅费153448.00元、公务接待费2300.00元、劳务费2818932.45元、委托业务费355590.00元、工会经费11982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254.74元、其他交通费用318962.00元、各社区工作经费补助及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235037.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8764263.85元,其中,流动资产7872086.72元,固定资产849711.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465.8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892.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62881.06元,固定资产减少2330239.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27534.12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764263.85

7872086.72

849711.25

 

197156.52

 

652554.73

 

 

42465.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创园绿化工程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迎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检查,道路周边及单位内部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出234492.00元,绿化面积360平方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强化与区直部门协调合作保证资金按时到达;二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检查验收;三是调查项目完工后群众满意度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确定绿化位置;二是进行施工合同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隆财乡〔2019〕164号)文件,安排税收收入超收分成经费出234492.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234492.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提升办事处辖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对河道周围环境提升,临时建筑拆除,合围停车场等提升居民生活环境。项目总投资822273.53元,实现改造人行道500米,大棚房违建拆除102.09平方米,西大沟两侧环境提升500米,光缆改迁1千米,

社区停车场合围1800平方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强化与区直部门协调合作保证资金按时到达;二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检查验收;三是调查项目完工后群众满意度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项目施工位置;二是进行施工合同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隆财乡〔2019〕164号)、《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隆财乡〔2019〕666号)文件,安排税收收入超收分成经费822273.53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822273.53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办公及环卫设备购置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提升办事处办公及环卫设备购置,新增办公电脑。桌椅、垃圾箱等。项目总投资252908.00元,购买垃圾箱28个,手推车25台、环卫雨衣马甲90套、文件摆架面积65.14平方米、采购办公电脑8台、档案柜8组、办公桌椅4套、打印复印机5台、机房散热空调1台。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强化与区直部门协调合作保证资金按时到达;二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检查验收;三是调查项目完工后群众满意度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采购数量;二是进行采购合同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隆财乡〔2019〕666号)文件,安排税收收入超收分成经费252908.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252908.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

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各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提升办事处辖区各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总投资1901348.00元,涉及辖区17个社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强化与区直部门协调合作保证资金按时到达;二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检查验收;三是调查项目完工后群众满意度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项目及金额;二是对各社区项目进行研判分析,确定实施的项目;三是按照会议分析结果向各社区拨款。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隆财乡〔2019〕666号)文件,安排税收收入超收分成经费1901348.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1901348.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9-10表)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成立于2007年7月,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永昌街道办事处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永昌街道办事处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做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办发〔2019〕139号)文件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收入54864744.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64744.83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34884.21元,其中基本支出28129599.07元,项目支出25605285.14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25605285.14元,其中:1.拨付预留用地回购款支出22394263.61元;2.创园绿化施工项目支出234492.00元;3.办事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822273.53元;4.办公及环卫用品购置项目支出252908.00元;5.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1901348.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5605285.14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总支出项目资金25605285.14元,其中:1.拨付预留用地回购款支出22394263.61元,完成辖区内居民的预留用地款项支出;2.创园绿化施工项目支出234492.00元,完成单位内部及道路周边绿化360平方米;3.办事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822273.53元,实现改造人行道500米,大棚房违建拆除102.09平方米,西大沟两侧环境提升500米,光缆改迁1千米,社区停车场合围1800平方米;4.办公及环卫用品购置项目支出252908.00元,购买垃圾箱28个,手推车25台、环卫雨衣马甲90套、文件摆架面积65.14平方米、采购办公电脑8台、档案柜8组、办公桌椅4套、打印复印机5台、机房散热空调1台;5.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支出1901348.00元,辖区17个社区人居环境明显得到提升,群众满意度较高。

4)效果情况分析

完成辖区内居民的预留用地款项支出;完成单位内部及道路周边绿化360平方米,实现改造人行道500米,大棚房违建拆除102.09平方米,西大沟两侧环境提升500米,光缆改迁1千米,社区停车场合围1800平方米;购买垃圾箱28个,手推车25台、环卫雨衣马甲90套、文件摆架面积65.14平方米、采购办公电脑8台、档案柜8组、办公桌椅4套、打印复印机5台、机房散热空调1台;辖区17个社区人居环境明显得到提升,群众满意度较高,为城市干净整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永昌街道办事处2019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永昌街道办事处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项目实施施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为顺利完成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积极主动加强与市、区各部门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好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