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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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57-0-04_A/2018-091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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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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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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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昌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昌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事业机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业总产值

完成农业总产值11040万元;增长率达5%。比任务值10930.7万元多109.3万元,增长率比任务值高出1个百分点。

2.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8640万元,增长达35%。比上级下达增长率高出5个百分点。

3.财税工作

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308万元,增长率达31%。比任务值7533.9万元多出1774.1万元,增长率高出21个百分点。

4.征地拆迁工作。

全年共完成棚户区改造下村、火车站、红庙3个片区房屋征收3316户,完成土地征收1924.9亩,棚改范围内的征迁工作进入扫尾;全面完成上营地下综合管廊项目127户、好人家东项目89户、大瑞铁路建设66户房屋征收及43.5亩土地征收工作。

5.创卫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辖区内的89个小区进行了整治,共清理卫生死角90余个,清除垃圾9800余吨;二是对道路周边进行整治,共投入100余万元,清理卫生死角40余处,清运建筑垃圾6000余吨;三是投入120万元,对7条河道、2条山洪洼子,进行了全面清淤,共计清淤4万余立方米。三是投资70万元,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2块,宣传展板120处,宣传布标150余条;四是安排专人管理鼠饵站,投放鼠药130千克,清除蚊蝇孳生地30余处,病媒生物得到有效防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2.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4.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7,672,317.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72,317.0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1,049,252.9元,增长307.1%,主要原因为:

1.好人家国际广场拆迁经费资金,新增收入40,830,269.08元;

2.201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性补贴标准、增加政府性绩效奖励等,新增收入1,035,000元;

3.税收超收分成,新增收入7,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1,846,556.99元。其中:基本支出18,390,050.01元,占总支出的29.73%;项目支出43,456,506.98元,占总支出的70.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45,204,331.4元,增长271.62%,主要原因为:

1.好人家国际广场拆迁经费资金,新增支出40,830,269.08元;

2.201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性补贴标准、增加政府性绩效奖励等,新增支出1,03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90,050.01元。与上年对比增3,146,378.54元,增长20.64%,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资金中,在职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资金新增支出1,874,791.77元;

2.教育补助经费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新增支出700,000.00元;

3.创文及创卫人员经费,新增支出60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23%,人均151,013.36元(含社区组干部补助、计生宣传员补助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6.77% ,人均87,818.46元(含社区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56,506.98元。与上年对比增42,057,952.86元,增长3,007.25%,主要原因为:

1.好人家国际广场拆迁项目,新增项目支出40,830,269.08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新增项目支出857,883.81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12,687.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98%。与上年对比增4,956,684.74元,增长30.87%,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新增支出1,874,791.77元;

2.教育补助经费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新增支出700,000元;

3.创文及创卫人员经费,新增支出900,000.00元;

4.道路硬化维护及垃圾清运费用,新增支出4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85,16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2%。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人员工资支出资金3,615,660.13元、办公费支出资金1,332,182.69元、电费24,011.20元、维修(护)费406,869.00元、公务接待费58,947.50元、劳务费991,550.00元、工会经费110,65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925.68元、其他交通费用308,950.00元、教育补助经费及人居环境提升经费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96,011.21元、办公设备购置199,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8,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资支出408,837.00元、办公费4,650.00元、劳务费4,95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27,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资支出1,968,704.20元、办公费290,020.00元、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等社区各项补助1,866,000.00元、社区组干部生活补助1,893,36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2,794.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办公费41,551.94元,劳务费44,850.00元,计生宣传员补助106,08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94,8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资支出848,525.00元、创卫清扫人员劳务费1,045,54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669.5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576,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主要用于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1,540,490.00元、办公费10,320.2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94.12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住房补贴资金96,56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0,000元,支出决算为311,155.1元,完成预算的97.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9,289.3元,完成预算的9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865.8元,完成预算的92.6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接待费支出,较预算减少8,134.2元,较少原因严格按照厉行节俭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公车运行费支出资金,较预算减少710.7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公车使用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2,407.35元,下降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872.69元,增长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280.04元,下降27.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运行资金,创卫工作开展,公务用车运行费超上年支出5,872.69元;

(2)公务接待资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减少38,280.04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89.3元,占67.26%;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65.8元,占32.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9,28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9,289.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森林防火,扶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865.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1,865.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党建、人居环境提升、上级检查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02,346.87元,与上年对比增5,091,922.36元,增长137.23%,主要原因为:

(1)人居环境提升及创文经费,新增2,200,000.00元;

(2)教育补助经费,新增300,000.00元;

(3)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新增1,200,000.00元;

(4)日常办公经费,新增1,3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人居环境提升及创文经费,2,200,000.00元;

(2)教育补助经费,300,000.00元

(3)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200,000.00元;

(4)办公费,1,298,321.69元;

(5)邮电费,198,975.84元;

(6)维修(护)费,406,869.00元;

(7)公务接待费,58,947.50元;

(8)劳务费,991,550.00元;

(9)工会经费,110,651.00元;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925.68元;

(11)其他交通费用,308,950.00元;

(12)办公设备购置,199,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46,065,427.84元,其中,流动资产42,928,427.5元,固定资产3,137,000.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33,700.1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226,603.11元,固定资产减少1,907,0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939,60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41,455.47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658,992.87元,工程采购支出282,462.6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1,658,992.87元;办公场所改造支出282,462.6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1,455.47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财政投入资金1,200,000.00元,在红庙社区海棠小区、杏花社区新安小区进行人居环境试点打造,根据各个小区特点制定两图一书一约,完成墙面粉刷7700平米、墙体绘画5000平米、雨污管道入地、管网线路规划等工作,新增绿化面积7400平米,架设路灯65盏,埋设污水排放管1690米,支砌沟渠150米,重新浇筑水泥硬化道路1000平方米,预埋煤气管道240米,人居环境显著提升。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财政投入资金1,000,000.00元,对辖区内的89个小区进行了整治,共清理卫生死角90余个,清除垃圾9800余吨;对7条河道、2条山洪洼子,进行了全面清淤,共计清淤4万余立方米;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32块,宣传展板120处,宣传布标150余条;四是安排专人管理鼠饵站,投放鼠药130千克,清除蚊蝇孳生地30余处,病媒生物得到有效防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