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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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525757-0/2024092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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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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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23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139号),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并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护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所有的而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

10.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稳中求进,纵深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完成固定资产项目投资6个,实际完成投资7,944.00万元;完成保山瑞源机动车检测项目(一期)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天九江南里、志和天玺二期、吾悦广场二期等3个项目周边协调。二是持续抓实招商引资,坚持精准招商、靶向招商,全面盘点辖区资源、土地、商业发展情况,对外编制招商公告;不等、不停走出去招商,全年外出招商引资5次,对接企业10次,引进企业1户;盘活“夜市经济”,新组建奥新、五洲夜市成为夜间城市新地标。三是推动经济平稳发展,紧抓优化营商环境,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辖区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助力企业做大做强。2023年辖区“四上”企业增加至69户;税收完成9,723.00万元,增加1,921.27万元,同比增长24.63%。四是抓实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在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法人、产业单位清查4625个,个体清查8996个,单位录入数为全区第一,个体全区第二。

2.抓实平安建设,巩固深化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强化源头防范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7起,调处成功92起,调处率95%,源头处置危及群众安危的突发事件1起,22件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二是稳妥化解信访矛盾,全年累计接访45件,办结45件,办结率100%。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7件,签订息访承诺书2份,先后妥善处置了永昌瑞园、基德尚都、义乌安置房等涉访涉诉问题,有效遏制了信访矛盾抬头。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普法宣传活动364场,发放宣传材料3.3万份,制作普法短视频5期,34名政法干警下沉到社区一线参与法治建设,普法受众群体超过9万人次。四是凝聚基层共治活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治中心、全科网格投入运行,用活“平安保山APP”平台,有力推动城市治理网络畅通、数据融通,街道及各社区积分排名位于全市前列。常态化坚持组织“夜间巡逻”346次,以红马甲夜巡守护街头巷尾平安。

3.紧盯关键节点,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依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共11250份,定期检查建筑工地、商贸企业、学校,划定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132家,下发执法文书56份,发现并整治安全整治隐患146项,不安全消防隐患786处,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户3户,收缴烟花爆竹36件。二是筑牢汛期安全防线,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及24小时值班制度,汛前严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摸底调查和地质灾害巡查49次。6·09城市内涝后,迅速组织对辖区所有易涝点进行逐个研判分析,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会议上主动回应、毫不回避,有力避免负面舆论扩大影响。三是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两级“林长”责任,认真执行五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充实防火队伍力量,组建社区野外违规用火应急扑火队17支399人,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事业机构: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是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4,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XX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23,707,764.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07,764.91,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58,412.84元,增长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58,412.84元,增长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570,233.41元,因为2023年实现社区干部大岗位,社区工资标准提高和单位在职人员新增2人导致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公用经费收入增加881,483.84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250,972.08元电费增加13,984.10元邮电费减少74,410.00元差旅费减少61,108.00元劳务费增加275,87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0.00元三是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减少1,493,304.41元,主要为疫情防控经费减少684,584.35元,临聘人员工资减少480,000.00元,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整改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23,707,764.91。其中:基本支出21,278,345.32,占总支出的89.75%;项目支出2,429,419.59,占总支出的10.25%;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8,412.84元,增长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51,717.25元,增长19.36%;项目支出减少1,493,304.41元,下降38.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570,233.41元,因为2023年实现社区干部大岗位,社区工资标准提高单位在职人员新增2人(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调入5人,新招录1人,退休3人)二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881,483.84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250,972.08元电费增加13,984.10元邮电费减少74,410.00元差旅费减少61,108.00元劳务费增加275,87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0.00元 三是项目支出减少1,493,304.41元,主要为疫情防控经费减少684,584.35元,临聘人员工资减少480,000.00元,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整改专项资金减少3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78,345.3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57,358.25元(包含社区干部工资),占基本支出的87.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20,987.07元,占基本支出的12.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29,419.59其中: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税收超收分成委托业务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街道创文创卫广告宣传费支出。

2.税收超收分成购买办公家具经费4,560.00元,主要用于安监站购买办公家具。

3.税收超收分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169,013.38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公车运行维修保养及加油服务。

4.税收超收分成创文迎检工作经费355,472.27主要用于创文迎检补助各社区支出及街道创文补短板支出。

5.税收超收分成2023年差旅经费260,804.00元,主要用于街道干部职工到昆明、北京开展信访工作、参加培训和开展参观学习活动。

6.隆阳区2023年城乡绿化美化点位(绿美社区)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永昌街道甜子社区和上营社区绿美社区建设。

7.临聘人员工资不足部分资金440,320.00元,主要用于付办事处临时工2023年1至12月工劳务费。

8.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72,861.00元,主要用于各社区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9.易畴清真寺建筑风貌改造省级补助资金83,088.94元,主要用于易畴清真寺外部风貌改造。

10.2023年社区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16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17个社区干部2023年1至12月工资。

11.税收收入超收分成隆阳区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26,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耕地流出就地恢复补助资金。

12.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补助(护林员报酬)经费20,40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经费306,000.00元、2023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专项资金142,8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护林员、国家级护林员2023年1至12月工资发放。

13.2021年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上营社区购买商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河图青阳社区抱团购置青华公馆C2栋),发展壮大上营社区集体经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07,764.9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58,412.84元,增长9.00%,主要原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51,717.25元,增长19.36%;项目支出减少1,493,304.41元,下降38.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43,646.6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52,9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34,006.00元;用于工会经费、办公费、其它交通费用18,974.00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178,266.74元,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3,259,022.50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559,211.97;办公家具费4,560.00;创文经费355,472.27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99,254.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599,254.00元;用于绿美社区建设支出100,000.00元。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72,861.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83,088.94元,主要用于阿式清真寺风貌改造项目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57,196.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229,752.00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44.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0,08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370,644.23元、办公费224,00.00元、工会经费7,044.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88,021.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7%。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1,100,880.35元,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062,813.87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支出38,066.48元。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8,54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17个社区2023年社区党建经费280,000.00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8,262,5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1,143,530.56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街道相关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纪实支出249,993.25元。

死亡抚恤21,000.00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117.7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5,96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9,040.85元,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5,489.02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83,692.9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743.39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干部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20,35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878,616.92元劳务费7,5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5,440.00元

办公设备购置8,800.00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1,989,68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6,1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资金24,400.00元隆阳区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1,700.00元。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1,294,384.98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217,394.98元工会经费20,990.00办公费56,000.00元。

森林资源管理支出20,4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48,800.00元,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0,000.00元,用于上营社区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188,45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188,459.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支出决算为188,459.34,完成年初预算的251.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0,000.00,决算为188,459.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2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综治维稳工作压力增大,车辆运行维护费剧增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增加177,423.34,增长1607.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7,423.34,增长160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综治维稳工作压力增大,车辆运行维护费剧增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创文创卫、征地拆迁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0,987.07比上年增加881,483.84,增长47.92%,主要原因办公费增加250,972.08元水费增加5,610.70元电费增加13,984.10元邮电费减少74410.00元差旅费减少61,108.00元劳务费增加275,876.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00,000.00工会经费增加9,674.00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8,409.9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8,07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80,000.00、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54,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3,516,062.53元,其中,流动资产6,311,099.66元,固定资产7,168,097.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865.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95,569.9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17,141.11。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0,00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3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3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