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渡乡2019年“三公”经费
- 索引号
- 115330010152576504-/2020-0915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渡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15
隆阳区瓦渡乡2019年“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瓦渡乡财政所汇总,乡人民政府审定,现将瓦渡乡(包括乡镇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8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8.64万元,较2018年增加5.02万元,增加26.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2.41万元,较2018年减少1.15万元,减少45.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23万元,较2018年增加6.17万元,增加38.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3万元,较2018年增加6.17万元,增加38.02%)。(详见附表1)
2019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18.64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2.41万元,共计50批次,504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3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详见附表2)
瓦渡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1、2019年进入脱贫攻坚决胜年,脱贫任务加重,下乡走访次数增多,导致运行经费增加。2、2019年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使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附件:1.瓦渡乡2019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瓦渡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瓦渡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瓦渡乡2019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项 目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2019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13.62
|
18.64
|
5.02
|
26.93%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
2、公务接待费
|
3.56
|
2.41
|
1.15
|
45.83%
|
3、公务用车费
|
10.06
|
16.23
|
6.17
|
38.02%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06
|
16.23
|
6.17
|
38.02%
|
单位:万元
附件2
瓦渡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三公”经费
|
(一)支出合计
|
18.64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23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23
|
3.公务接待费
|
2.4
|
(1)国内接待费
|
2.4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0
|
(2)国(境)外接待费
|
0
|
(二)相关统计数
|
0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0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0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0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2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50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0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504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0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0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0
|
附件3:
瓦渡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乡镇各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按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三公”经费合计及分项决算数都较上年增加,未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注: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子科目略有增加,原因是瓦渡乡2019年公务用车大修一次,故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的支出。
瓦渡乡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