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房乡2021年“三公”经费

索引号
01525773-0-/2022-0914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9-13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瓦房乡财政所汇总,乡人民政府审定,现将瓦房乡(包括乡镇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20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1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4.66万元,较2020年增加8.31万元,上升13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0.9万元,较2020年增加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接待怒江泸水保泸高速涉及乡镇到我乡考察学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76万元,较2020年增加7.41万元,上升116.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万元,较2020年增加7.41万元,上升116.69%)。(详见附表1)

2021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14.6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9万元,共计2批次,14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6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详见附表2)

瓦房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填报数据包扣上年已实际发生但尚未报账金额;2021年因换届选举、人居环境提升、综治维稳等相关工作加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导致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费、修理费、保险费增加。

附件:1. 瓦房乡2018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瓦房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 瓦房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