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房乡2020年“三公”经费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1-091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5
隆阳区瓦房乡2020年“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瓦房乡财政所汇总,乡人民政府审定,现将瓦房乡各单位(包括乡镇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9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20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6.35万元,较2019年减少32.23万元,下降8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较2019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为0.00万元,较2019年减少6.2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5万元,较2019年减少25.97万元,下降80.3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较2019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万元,较2019年减少25.97万元,下降80.36%)。(详见附表1)
2020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6.35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0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0.0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0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3辆。(详见附表2)
瓦房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 瓦房乡2020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瓦房乡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 瓦房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