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房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索引号
01525773-0-/2020-0918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三公经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9-18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乡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瓦房乡财政所汇总,乡人民政府审定,现将瓦房乡各单位(包括乡镇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按2018年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38.58万元,较2018年减少7.79万元,下降1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为6.26万元,较2018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32万元,较2018年减少7.55万元,下降18.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2万元,较2018年减少7.55万元,下降18.94%)。(详见附表1)

2019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38.58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共计0个团组,0人次。2.公务接待费6.2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26万元,共计109批次,93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万元,共计0批次,0人次。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32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详见附表2)

瓦房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19年全乡“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和分项数额均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瓦房乡2019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 瓦房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3.瓦房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瓦房乡2019年“三公”经费同口径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项 目

2018年决算数

2019年决算数

2019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 计

46.37

38.58

-7.79

-16.8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6.50

6.26

-0.24

-3.69%

3、公务用车费

39.87

32.32

-7.55

-18.94%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87

32.32

-7.55

-18.94%

单位:万元

附件2

瓦房乡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9年“三公”经费

(一)支出合计

38.58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2.32

(1)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32

3.公务接待费

6.26

(1)国内接待费

6.26

其中:外事接待费

(2)国(境)外接待费

(二)相关统计数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4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09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930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附件3:

瓦房乡“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乡镇各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按同口径数据对比,2019年“三公”经费合计及分项决算数都较上年减少,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子科目虽然略有增加,但是总体“三公”经费减少,故亦满足“零增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