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彝族苗族乡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
- 索引号
- 01525773-0/2024032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房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预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3-15
关于瓦房彝族苗族乡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
(书面审查)
(2024年2月29日在瓦房彝族苗族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将瓦房乡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交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瓦房乡财政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坚决守牢财政运行风险底线,促进全乡经济回升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受上年执行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造成低基数;经济回升向好带动税收收入增长,2023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较上年332.11万元增加52.89万元,上升15.93%。各税种完成情况为:
(1)增值税完成322.00万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00万元;(3)资源税完成41.00万元;(4)印花税完成3.00万元;(5)个人所得税完成1.00万元;(6)企业所得税完成4.00万元;(7)房产税1.00万元;(8)环境保护税3.00万元。
2023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18.00万元,比上年2588.00万元减支270万元,下降10.43%。具体明细(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00万元,比上年同期599.00万元减支140.00万元,下降23.37%,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清香木、食堂设备购买费)专项资金、财政所人员工资支出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00万元,比上年同期50.00万元减支11.00万元,下降22.00%,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文化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人,基本工资及津补贴、奖励性绩效等随之下降;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0万元,比上年同期149.00万元,增支57.00万元,上升38.25%,增加的原因是本年支付死亡抚恤金等。
(4)卫生健康支出63.00万元,比上年同期80.00万元减支17.00万元,下降21.25%,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计划生育宣传员补贴未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54.00万元,比上年同期186.00减支132.00万元,下降70.97%,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长期护林员补助由区级统一支付,未转拨到乡财政;
(6)城乡社区62.00万元,比上年同期58.00万元增支4.0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农林水支出1373.00万元,比上年同期1466.00万元减支93.00万元,下降6.34%,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8)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5.00万元。上升100.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农村公路养护费;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56.00万元。上升100.00%,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度支付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村庄规划编制费等。
按政府支出经济性质分类明细为:
(1)工资福利支出781.00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626.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4.3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2.00万元。包含办公经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电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等支出;
(3)资本性支出427.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建设241.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81.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00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8.00万元。包含村组干部、护林员工资、抚恤金、遗属及半供养人员补助。
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1.00万元(含专项转移收入854.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97.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86.00元,收入合计492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8.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8.00万元(其中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助、孤儿补助上解138.00万元,代发退休人员工资上解62.00万元,其他上解202.00万元、收入超基数完成上解1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86.00元,支出合计4922.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瓦房乡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0.00万元,主要用于油房村委会照明工程建设、党西村委会综合活动场所建设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等支出,支出4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收支平衡。
(二)2023年全乡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及部署,并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瓦房乡财政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按照“保工资、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要求,认真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改进作风,加强财政监管,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充分发挥财政的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和对法律法规执行的力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财政预算执行,明确资金审批流程,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公开面达100%。二是严格财务审核,分工明确逐级审批,把好财务审核关并做好相关业务知识的解释,以刚性的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三是规范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办事程序和手续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四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制度,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15.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2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及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的管理制度,避免坐收坐支等违规现象。六是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加强收入管理,努力应收尽收。积极配合区财政局加强收入管理工作,一是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分解任务到税务、财政等收入征管部门。二是充分调动积极性,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协税护税长效机制,优化征纳环境。三是加强税源监控,认真分析税源情况及项目支撑点,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的分析和监管,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做好税收调查和分析预测。四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加大对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管理力度,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征收。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保障能力。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及刚性支出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基本完成“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在职职工及村干部等人员经费按时拨付和发放,保证干部职工调资增资,确保机构和村组日常运转经费正常拨付。同时,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建设、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作为落脚点,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积极协助各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申报及争取工作,尽最大努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瓦房乡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23年财政供养人员及单位基本运转支出1717.00万元(含在职人员、公益岗位、护林员工资、运转经费、社会保险缴费,村组干部工资、村级办公等经费),安排项目支出601.00万元。
(四)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全力以赴防风险。切实加强监管,遏制政府债务增量,坚决杜绝各种违法担保、变相举债,持续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通过加强财源建设,压缩一般性开支、盘活优质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存量。积极配合乡经济发展办,严把“一债一策”有序推进瓦房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欠工作,化解政府拖欠企业债务55条4666.25万元,争取使用一般债券资金2709.06万元。
各位代表,2023年全乡财政工作平稳运行,这是乡党委、乡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乡人大监督指导支持的结果,是全乡上下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当前财政运行中现实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结构不优,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二是支出绩效不高,过紧日子要求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三是债务风险还未消除,防风化债任重道远;四是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本级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面对上述困难,我们将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坚定决心,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全市“三年大攻坚”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十分重要。
当前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我乡产业基础薄弱、要素保障约束趋紧、投资需求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十分突出,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乡村振兴、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在防风险方面还存在不少风险挑战,明确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总基调,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将充分释放市场的潜能,有效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加之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不断推进,全市系列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为瓦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遇、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
2024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4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00万元。分税种完成情况为:
(1)增值税342.00万元;
(2)企业所得税5.00万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13.00万元;
(4)资源税46.00万元;
(5)印花税3.00万元;
(6)环境保护税3.00万元;
(7)房产税1.00万元;
(8)个人所得税1.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309.00万元。
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0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67.00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66.00万元;
(6)农林水支出1017.00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00万元。
按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性质划分明细为: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91.18万元,其中:用于支付党委、政府、人大工资奖金津补贴314.79万元、 社会保障缴费176.39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8万元,其中:①办公经费支出58.05万元,计划用于支付党政办及各站所办公用品及耗材14.16万元、水电费1.2万元、差旅费1.98万元、工会经费6.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07万元等;②会议费4.00万元;③培训费2.00万元;④委托业务费24.92万元,计划用于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费用(集镇管理费、项目前期费等)13.84万元,食堂保洁人员、门卫等人员工资11.08万元;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5万元;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48万元,用于支付19个村(社区)及小组党建经费和运转经费,以及食堂运转经费;⑦公务用车购置16.58万元,用于2024年购买公务用车一辆。
(3)机关资本性支出489.1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隆阳区2023年省内特色特需烟叶扶持资金、瓦房乡党西村马鹿塘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经费、瓦房乡水源村等2个村茶叶加工项目、瓦房乡水沟洼茶地、桂花老湾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隆阳区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等项目支出;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41.95万元,其中:①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317.05万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90万元,国土和村建规划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06万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经费7.80万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工作经费3.40万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经费4.79万元、林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3.41万元、综合行政执法队2.77万元、财政所0.67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7.46万元,用于支付村组干部及半供养人员补助、遗属补助等。
(三)预算收支平衡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4.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74.00万元,收入合计298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9.00万元(其中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助、孤儿补助上解150.00万元,代发退休人员工资上解82.00万元,其他上解416.00万元),支出合计2988.00万元;收支平衡。
(四)乡镇单位资金预算安排
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194.00万元。结合本乡实际,计划①办公经费支出44.20万元,主要用途是党管武装经费5万元、残疾人工作经费2万元、平安建设工作经费0.5万元、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费0.8万元、林长制工作经费3.00元、消防工作经费5.00万元、应急工作经费5.00万元、执法工作经费3.00万元、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8.00万元、统计工作1.2万元、经济普查日常工作开展1.8万元、党员教育的报刊订阅4.00万元、党建氛围营造4.00万元、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经费4.00万元;②委托业务费支出43.00万元,主要用于5名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前期项目规划设计费等;③培训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伙食、办公用品、住宿等支出;④维修(护)费45.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饮水维修养护、日常固定资产的修理和维护费用;以及2020年以来网络宽带费欠费等费用;⑤公务接待费3.00万元,用于2024年公务接待支出;⑥预备费预留44.8万元,用于2024年突发事情解决。
三、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落实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全乡部门联动效能,扛牢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贴息、奖励、担保等财税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巩固培育基础财源。围绕光电产业上下游,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上下功夫,增强产业集聚效应,培植新兴财源。加强征管保障工作,提升税收共治力度,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大数据分析,提升税收数据的采集和应用能力,优化税收征管机制,全面提升征管效率。
(二)进一步因地制宜,助推产业发展速度。充分发挥政策撬动作用,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提振市场信心。灵活运用财税政策,关注、支持招商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高质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政府专项债券、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申报力度,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我区重点产业的扶持,为产业集聚和稳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打好“财政风险”防御战,稳固财政运行根基。一是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开展绩效运行“双监控”。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以增强政府采购意识、规范采购行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三是强化财政内部监管。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财政各领域、全过程,完善财政内控制度,保障财政安全。
(四)打好“底线思维”持久战,强化监管抓实风险防控。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支出最优先位置。有效保障基本支出,优先测算安排基本支出,着力保障各部门履行职能的正常支出需要。二是守住债务底线,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意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严守财经纪律红线,严格遵守《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乡人大批准的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抓紧抓实财政规范化监督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锚定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新时代瓦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查。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算中的调入资金、调出资金主要反映四本预算之间的平衡关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收支预算。该预算封闭运行,其管理方式与其他三本预算不同。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平衡机制。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补助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政府间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置,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实现跨年度平衡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应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与民生有关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普活动、地震事务、气象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保”支出:是指保障基本民生、运转、工资方面的支出。保基本民生支出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务等领域事项支出。保工资支出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