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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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694964/20230917-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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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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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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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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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区政府对街道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区政府赋予的职权,在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市、区政府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

2.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负责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3.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4.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5.开展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6.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7.指导居家委会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建设,提高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发挥居委会作用。

8.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劳动力资源开发、配置、管理、监督及劳动保险的政策贯彻和社会化管理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11.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过去一年,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一年来做了以下工作:

1.严谨细致,做好综合秘书工作;

2.积极主动,做好督查信息工作;

3.认真周密,做好机要保密信访工作;

4.扎实周到,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积极主动,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6.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兰城街道人大、兰城街道党工委、兰城街道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兰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兰城街道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兰城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18,983,78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3,787.28元,占总收入的98.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70,558.15元,下降10.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1,345.85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2022年创卫复审经费减少961,345.85元。其他收入减少1,309,212.30元,下降85.06%,主要原因是:本级横向拨款减少1,373,823.1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减少9,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73,610.8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19,264,418.27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4,005.55元,占总支出的79.70%;项目支出3,910,412.72元,占总支出的20.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937,404.70元,下降13.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2,428.96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各种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社区人员补助调整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412,848.20元,办公经费开支增加159,580.76元。项目支出减少3,509,833.66元,下降47.30%。主要原因是:2022年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减少2,871,258.85元,2022年创卫复审经费减少961,345.85元,统筹整合资金兰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增加500,000.00元,隆阳区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省级资金增加645,200.00元,临时救助减少2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54,005.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025,053.55元,占基本支出的84.83%,人均141,247.1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8,952.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17%,人均18,574.2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0,412.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工作经费:2022年工作经费2,485,812.72元,其中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2,010,205.02元、专项工作运行经费475,607.70元。主要是保障辖区创文、创卫复审、东河流域河道整治、乡村就业引导、社区污水治理及提升人居环境、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安葬补助、一次性火化补助、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

2.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500,000.00元。主要是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覆盖人口381人,粪污收集处理598户。

3.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改建户厕补助资金645,200.00元。主要是实施户厕改建,涉及户厕430座。

4.2022年护林员补助资金:2022年护林员补助支出279,400.00元。主要是保障辖区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109.48万亩管护及补偿、停止商业性采伐面积0.5859万亩的管护及补偿以及季节性扑火队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3,787.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上年相比减少2,229,454.38元,下降10.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2,428.96元;项目支出减少2,801,883.3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税收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经费减少2,871,258.85元,各类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53,395.53元,统筹整合资金兰城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增加500,000.00元,隆阳区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省级资金增加645,200.00元,临时救助减少2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08,30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3,253,203.5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2,955,096.8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5,09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99,409.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6%。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死亡抚恤支出、社区干部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1,94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811,9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社区干部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462,0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3%。主要用于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91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916.1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91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91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人员、接待标准、接待规模,压缩接待经费取得一定效果。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498.54元,增长1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98.54元,增长1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辖区疫情加剧,疫情防控公务用车需求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街道日常办公及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内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6,630.71元,比上年增加1,487,049.47元,增长218.82%,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增加144,800.00元、劳务费增加758,02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42,466.96元、社区经费增加441,762.51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办事处和各社区正常运转,主要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33,531,975.20元,其中,流动资产12,904,660.67元,固定资产17,012,917.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83,039.59元,无形资产1,603,580.00元,其他资产327,777.2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60,767.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348,568.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办事处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