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40923-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4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其他权利。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6.保证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业方面。一是高质量完成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工作,潞江镇2023年大春粮食播种面积93110万亩,其中水稻播种面积22810亩,玉米60000亩,薯类2800亩,杂粮6000亩,大豆1500亩。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完成289个1827.51亩耕地撂荒图斑核实工作。
2.经济发展方面。一是按要求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完成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信息录入496家,个体户信息录入3787家。二是按要求完成“个转企”工作,目前已完成“个转企”671户,完成率100.75%。三是按要求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截至11月,共上报入库项目17个共计投资10.7607亿元,完成入库3.1468亿元,完成率52.45%,离全年任务差2.8532亿元。四是做好项目工作,抓好沪滇协作项目实施,2023实施沪滇合作项目3个,总投资1218万元。建成并完成验收新寨村精深加工车间,项目总投资654万元,建设芒旦热带水果交易市场,项目总投资514万元,建成顿东村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总投资50万元。抓涉农整合项目实施,2023年共实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11个,总投资3296.2万元。正在建设丛岗村咖啡初加工厂项目总投资456万元,正在建设丛岗村石板田小组桦菜坪片区半山咖啡、糯橄榄等种植基地,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实施新寨村老水井队咖啡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实施新寨“中国咖啡第一村”乡村建设农旅融合项目总投资746万元,基本完成莫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余6个项目均在快速有序推进中。五是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2023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动联系外出或陪同区政府领导外出考察10余次,接待莅潞企业72余次。截至11月共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2867亿元,完成率64.34%,其中世外乡村高黎贡勐赫小镇田园农庄建设项目4667万元,保山如鲤锦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900万元,保山兴邦农业公司江东燕窝果基地品种改良提升项目3800万元,保山清咖农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0000吨咖啡建设项目1845万元,隆阳区潞江镇新寨村咖啡综合体建设项目1655万元。六是积极谋求旅游产业发展,2023年完成《潞江镇康养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谋划统计表》,包装项目20个,计划投资29.9亿元。完成了《隆阳区潞江坝农业文旅融合发展项目清单》,包装项目11个,计划投资115.71亿元。潞江镇泼水节文体活动成功申报为省级“中华体育文化优秀民俗民间项目”。新增注册文旅企业10家,注册资金3070万元。完成了保山小粒咖啡传统制作技艺区级非遗项目晋升市级项目及万代祥、王加维等5名区级传承人晋升市级传承人材料上报。新寨村乎壳半山酒店、世外乡村·勐赫小镇相继成为网红打卡地,佐园咖啡庄园、壹丁咖啡庄园等项目即将建成开业。春节、中秋、国庆期间旅游人次45万,旅游收入1252万元。全年预计旅游人次将达到105万人,旅游收入10.5亿元。
3.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保护方面。一是严控植物保护红线。全面加强林长制工作,设立两级林长42人,专管员320人。二是筑牢动物保护防线,开展“四清”专项行动,对辖区养殖场、屠宰场、宾馆饭店、交通要道检查60余次,积极开展枪支收缴工作,进一步遏制偷猎等行为发生。三是守住森林防火底线。做好“五种人”登记,签订责任书133份。四是延伸好宣传教育战线,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开办宣传课20课时。发放《入户通知书》20000余份,张贴《隆阳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500份。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重点地段设立永久固定宣传警示牌10块,半永久固定警示牌180块。
4.教育医疗方面。一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对疑似辍学学生实行“一校一策、一生一档”,购买“倾心汇聚 守护童心”2023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社会服务项目,直接受益未成年达到7000人,间接受益人达到10000人。2023年投入“雨露计划”项目资金10.48万元。春季“雨露计划”覆盖28人,补助资金6.58万元,秋季“雨露计划”覆盖16人,补助资金3.9万元。潞江镇芒柳小学杨加富老师被省政府授予“云南省乡村从教20年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二是做好卫生健康工作,持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工地、进家庭”六进活动,全年检测HIV共24000人。
5.民生保障方面。一是抓实脱贫巩固和动态监测工作,加强返贫致贫监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重点针对三类人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全面落实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障政策,实施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分类救治,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做到应治尽治,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6.政府自身建设方面。一是健全驻村工作机制,向3个脱贫村和3个乡村振兴重点村派驻工作队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2名;二是不断强化村集体经济,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实施壮大村集体项目3个,覆盖全镇26个村(社区),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截至目前,潞江镇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皆达到5万元以上;三是不断强化基本运转。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党政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事业机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潞江镇财政所;
3.隆阳区潞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隆阳区潞江镇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5.隆阳区潞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隆阳区潞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隆阳区潞江镇林业服务中心。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增加12辆。具体是:2022年5月,区农业农村局划拨给潞江镇清洁卫生车8辆、原度假区公安分局轿车2辆、消防车1辆、运水车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92,030,880.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30,880.9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703,442.28元,增长6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703,442.28元,增长63.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92,030,880.96元。其中:基本支出25,689,539.05元,占总支出的27.91%;项目支出66,341,341.91元,占总支出的63.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703,442.28元,增长63.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01,670.52元,增长19.55%;项目支出增加31,501,471.76元,增长90.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89,539.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111,613.85元,占基本支出的8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7,925.2元,占基本支出的1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341,341.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00,000.00元,主要用于潞江镇新寨村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85,59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6%。与上年相比增加47,132,669.31元,增长107.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及业务量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35,06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4%。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4,026.00元,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28,026.00元,用于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16,000.00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214,377.72元,用于发放政府人员工资3,053,845.79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燃油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2,122,501.93元、办公设备购置38,030.00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638,525.00元,用于潞江镇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整改经费536,545.00元、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资金592,000元、退还保山九隆酵母有限公司部分保证金补助资金3,000,000.00元、森林草原防灭火补助经费260,000.00元、雪茄烟经费补助249,980.00元。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3,225.00元,用于劳务费5,667.00元、委托业务费17,558.00元。
统计抽样调查支出4,400.00元,用于支付办公费。
事业运行支出17,576.00元,用于发放财政所人员工资。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50,000.00元,用于财政所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补助资金。
行政运行支出742,938.67元,用于发放党委人员工资638,939.00元、支付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103,999.6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36,2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
群众文化支出936,259.36元,用于发放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873,194.36元、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63,065.00元。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0,000.00元,用于支出民族乡发展专项经费(办公费4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费16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0,59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633,604.08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594,404.08元,支付劳务费、工会经费39,200.00元。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39,150.00元,用于发放2023年市级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3,644.4元,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782.87元,用于乡(镇)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纪实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680.00元,用于支付原保山市高黎贡山度假区管委会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项目补助资金
死亡抚恤支出563,665.20元,用于乡(镇)退休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64.0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1,89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村: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5,979.01元,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17,454.23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49,738.8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724.51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潞江镇新寨村乡村振兴农村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01,30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
行政运行支出901,309.23元,用于发放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人员工资862,109.23元、支付办公经费39,2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0,211,24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7%。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2,594,928.33元,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2,429,188.33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165,740.00元。
农村道路建设支出1,132,081.63元,用于支付潞江镇芒旦至河江湾农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征地拆迁款项目资金。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690,000.00元,用于支付潞江镇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00,000.00元、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390,000.00元、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100,000.00元。
森林资源管理支出673,200.00元,用于发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护林员报酬)。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89,600.00元,用于发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护林员报酬)244,800.00元、隆阳区2023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补助资金244,800.00元。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00,000.00元,用于支付2023年省级森林防火(潞江镇香树半专业扑火队基地建设补助经费)经费。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2,003,520.62元,用于支付新农社区3组、筲箕村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100,000.00元、支付香树村活动广场老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0.00元、支付顿东村特色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支付莫卡村旅游品牌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元、支付莫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补助资金490,000.00元、用于支付莫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资金410,000.00元、新寨“中国咖啡第一村”乡村建设农旅融合项目资金5,000,000.00元、坝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3,400,000.00元、芒旦至河江湾农旅融合产业道路项目资金3,500,000.00元、坝湾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资金900,000.00元、芒旦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660,000.00元、新寨村精品示范乡村旅游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312,500.00元、统筹整合潞江镇农房抗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045,000.00元、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636,020.62元、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00,000.00元、芒棒村综合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项目资金1,600,000.00元。
生产发展支出30,530,500.00元,用于支付新寨村咖啡精深加工车间项目资金6,280,000.00元、芒旦村热带水果交易设施项目资金49,10,000.00元、潞江镇抱团购置商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600,000.00元、丛岗村咖啡初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4,560,000.00元、新寨村老水井队咖啡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150,000.00元、丙闷村琨崩组咖啡产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80,000.00元、丛岗村石板田小组桦菜坪片区半山咖啡、糯橄榄等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500,000.00元、白花村等5个村水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资金3,500,000.00元、登高村热带果蔬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013,000.00元、芒旦村肉牛养殖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87,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81,2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
公路养护支出881,220.00元,用于支付隆阳区2022年潞江镇道路硬化、危桥改造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81,220.00元、2020年收回上级专项资金授权支付额度(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车购税资金)资金600,0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5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258,000.00元,用于支付潞江镇“干部规划家乡行动”2022年以奖代补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8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
农村危房改造支出850,000.00元,用于支付2022年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省级补助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163,21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109,194.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4,0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1%,完成年初预算的54.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4,0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3,21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109,194.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54,0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6530.87元,增长6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173.87元,增长53.75%,原因是本年度一月份报销去年部分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357.00元,增长110.48%。原因是接待批次、人次较上年增加,本年度报销了去年部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0,720.2元,比上年增加938,241.73元,增长90.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相关支出,包括包办公、差旅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资产总额140,995,521.63元,其中,流动资产125,560,169.49元,固定资产13,702,110.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33,241.4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92,352.4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92,352.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9项,账面原值389,980.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8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3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32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