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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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05020085560100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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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机构,包含4个股级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事业机构,包含4个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图街道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扬“守纪奉公,团结互助、担当服务、干群和谐”的河图精神,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上不松劲、在提升人居环境上出实招、在服务民生办实事上动真情,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2.隆阳区河图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3.隆阳区河图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隆阳区河图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5.隆阳区河图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12,638,91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38,919.9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972,013.57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为:
1.机关2017年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增加收入544,900.00元;
2.事业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增加收入258,000.00元;
3.坝区乡镇(街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收入900,000.00元;
4.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河图街道上魏家社区),增加收入4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12,428,312.95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2,069.95元,占总支出的96.09%;项目支出486,243元,占总支出的3.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868,930.15元,增长17.7%,主要原因为:
1.机关2017年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增加支出544,900.00元;
2.事业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增加支出258,000.00元;
3.坝区乡镇(街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支出900,000.00元;
4.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河图街道上魏家社区),增加支出4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2,069.95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582,687.15元,增长15.28%,主要原因为:
1.机关2017年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增加支出544,900.00元;
2.事业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增加支出258,000.00元;
3.坝区乡镇(街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支出900,000.00元;
4.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285,748.05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27%,人均121,383.91元(含村组干部补助、计生宣传员补助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73% ,人均33707.90元(含村组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6,243.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86,243.00元,增长143.12%,主要原因为:
1.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河图街道上魏家社区),新增项目支出45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村级视频接访网络建设项目(河图街道河村社区、金竹林社区),新增项目支出35,643.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8,312.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1,868,930.15元,增长17.7%,主要原因为:
1.机关2017年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增加支出544,900.00元;
2.事业工作人员奖励性补贴,增加支出258,000.00元;
3.坝区乡镇(街道)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增加支出900,000.00元;
4.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河图街道上魏家社区),增加支出4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18,72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9%。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3,083,330.00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等支出1,849,149.12元,2016年县域经济考核奖250,000.00元,用于河村社区、金竹林社区村级视频接访网络建设36,243.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7,35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消防队日常开支、消防车车运行维护费、消防队员工资;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9,2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395,226.00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4,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0,0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6%。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1,627,325.60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16,000.00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安家费、死亡抚恤金、丧葬费166,774.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4,5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发放计生宣传员补助62400.00元,用于办公费支出1211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06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河图街道环境卫生整治支出38,067.55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54,7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1,030,738.00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24,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640,866.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9%。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1,634,481.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等支出621,825.85元,用于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和公用经费934,560.00元,用于河图街道上魏家社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45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人员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0,4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723.00元,完成预算的9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23.00元,完成预算的72.8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国内公用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数13,677.00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河图街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0,824.62元,下降2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113.35元,下降1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11.27元,下降27.1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7,113.35元,2017年公车改革,河图街道公务用车减少,且严格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标准,厉行节约。
(2)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711.27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河图街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国家政策,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00.00元,占74.97%;公务接待费支出36,723.00元,占25.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务、拆迁、消防、环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72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7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协调房屋拆迁、土地流转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5,508.52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88,748.05元,增长72.26%,主要原因为:
(1)政策性调资增资,增加支出802,900.00元;
(2)工会经费,增加支出20,213.00元;
(3)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支出142,450.00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支出837,192.36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1,149,503.52元;
(2)培训费:900.00元;
(3)公务接待费:36,723.00元;
(4)劳务费:922,445.00元;
(5)工会经费:101,587.0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0元;
(7)其他交通费用:274,3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98,061,239.03元,其中,流动资产86,475,129.21元,固定资产11,586,109.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86,167.68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729,958.68元,固定资产减少343,79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2辆,账面原值1,226,32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约200平方米,账面原值约6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328.9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98061239.03 |
86475129.21 |
11586109.82 |
7146203.57 |
749900 |
3690006.2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2017年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55,000.7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619,454元,工程采购支出407,546.70元,服务采购支出28,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55,000.70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隆阳区河图街道民生支出项目主要农民危房改造项目,用于加固农户房屋,改善农户的居住条件。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河图街道实施危房改造项目10户,其中:修缮加固 9户、开工9户、竣工9户;拆除重建1户、开工1户、竣工1户。
2.隆阳区河图街道村级视频接访网络建设项目,安装与于河图街道河村社区、金竹林社区,用于信访方面,保证了与市、区的联动,更好地为来访群众服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