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河图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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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3-4-04_A/2017-102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河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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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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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7-09-17
隆阳区河图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河图镇人民政府成立于1996年11月10日,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党委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和各族群众,抢抓机遇、克难奋进、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全力谋求跨越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2016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任务全面完成;二是重大征拆项目建设实现新突破,2016年是河图多年来中心工作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项目任务接踵而至,涉及全镇8个村,且时间要求紧迫,全镇上下一心,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呈现新面貌,各项民生事业迈出新步伐,改革创新凸显新成效,从严治党步入新常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政府、财政所、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8人,事业编制人数48人(包括参公管理编制数3人)。截止 2016年12月31日在职人数75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31人(含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人员44(包括财政所2人)。
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河图镇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1066.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6.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的1898.85万元,减少832.16万元,减少43.8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且人员变动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5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94万元,占总支出的98.11%;项目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的1898.85万元减少150.66万元,减少44.3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5.94万元。与上年1159.36万元对比减少123.42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公职人员减少、工资调增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4.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0.98占基本支出的1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739.49万元对比减少713.49万元, 减少97.3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1898.85万元减少150.66万元,减少44.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0%。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保障消防车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及消防员补助。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0%。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8.节能环保支出3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9.城乡社区支出71.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10.农林水支出30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3%。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开支。
11.住房保障支出1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人员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预算11.19万元的122.52%(其中:8.46万元为环卫车辆运行开支,用非税收入返还的街道卫生费支付;1.24万元为消防车辆运行开支,用消防车运行维护费支付;河图镇政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为4.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4万元,完成预算5.05万元的99.8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拆迁工作、村庄整治工作、拆临拆违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提升村庄道路、公共场所保洁水平、规范垃圾收集清运、清除环境卫生死角等垃圾车清运垃圾力度加大,导致环卫车辆运行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1万元,占73.12%;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占26.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7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公务、拆迁、消防、环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协调房屋拆迁、土地流转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六、政府采购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87.90万元,实际采购280.19万元,其中货物类267.44万元,工程类10.75万元,服务类2.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