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71-4/20230922-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2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主要行使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统筹组织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瓦窑抢抓机遇,攻坚克难,负重奋进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镇党委团结带领全镇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聚力攻坚求突破,善谋实干,攻坚克难,保持了经济社会协调、高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探索瓦窑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干部报酬待遇。认真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全省2018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提高了村组干部的待遇补贴,注重保持基层队伍和关键少数的稳定性。二是对标抓实专项整治。开展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四个步骤”和“十二个一”的措施要求抓好落实,工作开展覆盖全乡所有基层党组织。三是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问题专项整治。乡党委强化提醒督促,采取随机检查、发函提醒等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提醒。四是开展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治。乡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充分发挥党委、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作用,强化责任、加大投入、破解难题、力求实效,推动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的建管用工作落地见效。五是按要求开展好基层党建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
2.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镇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顺利通过第三方检查、国家普查,全镇2541户1109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72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挪穷窝”“斩穷根”,历史性地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和绝对贫困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享受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19.5万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受益营养改善计划2.7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100%,防贫保险参保率达到95%,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85名,实际贫困劳动力就业3714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创建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6个民族村。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纽带更加牢固,爱党爱国爱大家庭的情感更加升华。
3.和谐稳定局面持续巩固。
始终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全镇“一盘棋”、上下“一条心”,不断细化网格化管理,铸牢镇村组户五级联控、十户联防网格1016个,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组织村(社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演练6次、实战演练2次,实现应急封控演练全覆盖。严格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等原则,减少群众聚集性活动。从严管理境外及中高风险入瓦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观察等管控措施。高效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接种疫苗30778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日趋完善,命案防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成果不断巩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32件,已化解693件,正在化解239件。瓦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获得“云南省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称号被省级通报表扬。公共法律服务有序开展,建立瓦窑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建立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25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个,协调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援助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执行176件。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维稳、防邪和国家安全,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汲取耿梅、“3·29”专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对照16种画像开展作风问题大整治活动,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拖”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干部创业“精气神”不断提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山体滑坡等灾害。退役军人、搬迁安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瓦窑镇财政所
3.隆阳区瓦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隆阳区瓦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隆阳区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隆阳区瓦窑镇林业服务中心
7.隆阳区瓦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瓦窑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瓦窑镇财政所
3.隆阳区瓦窑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隆阳区瓦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隆阳区瓦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隆阳区瓦窑镇林业服务中心
7.隆阳区瓦窑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瓦窑镇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360,167.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60,167.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177,956.19元,增长54.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177,956.19元,增长54.9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001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65648.71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001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65648.7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481,961.73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5,465.10元,占总支出的54.33%;项目支出15,746,496.63元,占总支出的45.6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431,827.34元,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7,172.68元,增长4.44%;项目支出增加9,634,654.66元,增长157.6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增加797172.68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9774.55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325163.15元;项目支出增加9634654.66元:2010399科目归还区财政局借款项目增加6437179.2元,2130504科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增加2102200元。
基本支出增加797172.68元,主要为:2059999科目其它教育支出经费增加121794元;项目支出增加9634654.66元,主要为:2130504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2302200元,2130706科目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经费增加15000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001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65648.71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001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65648.7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5,465.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58,575.55元,占基本支出的89.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76,889.55元,占基本支出的10.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46,496.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支出增加9634654.66元,主要为:2130504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2302200元,2130706科目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经费增加1500000元。
从2022年财政收支情况来看,2022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34360167.73元;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主要支出于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任务、促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瓦窑产业升级、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方面;政府运行支出进一步缩减,节约型政府建立更见成效;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现代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扩展了财政预算管理,“公务之家”正式运行,全面实现村财组财镇管,各项改革初见成效,发展劲头令人欣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00,154.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7%。与上年相比增加9,600,020.31元,增长40.51%,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增加797172.68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59774.55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325163.15元;项目支出增加9634654.66元:2010399科目归还区财政局借款项目增加6437179.2元,2130504科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增加2102200元。
基本支出增加797172.68元,主要为:2059999科目其它教育支出经费增加121794元;项目支出增加9634654.66元,主要为:2130504科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增加2302200元,2130706科目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经费增加15000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001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365648.71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60013.03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365648.71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14,75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840595.99元;公用经费1325672.55元;项目支出7648484.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2,2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96430元;公用经费35864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2,03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809995.54元;公用经费34293元;项目支出775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417.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为840417.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为111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79,3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545483元;公用经费3391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973,2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9125654元;公用经费425356元;项目支出54222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98,0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为498049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7,85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3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7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37,85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8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72.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后续项目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10.00元,增长4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较上年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638.00元,增长2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72.00元,增长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为0元,2022年比起2021年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用于下村、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建、人居环境提升、危房改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884.85元,比上年增加47,628.51元,增长10.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其中行政单位支出474026.85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3385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部门资产总额39870191.21元,其中,流动资产35193244.3元,固定资产9737727.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6894.5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96736.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359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