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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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74-9/2024091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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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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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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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和提高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情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安全生产,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强化公共服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公共服务,不断提高镇域内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4)促进经济发展。引导乡镇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制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5)完善财政体制。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以赴抓转型、调结构,产业质效明显提升。

高原特色产业活力凸显。全乡种植香料烟面积853亩,实现产值达224.36万元;桑园累计种植面积9,845亩,完成养蚕3,000张,交售蚕茧91,000公斤以上,实现产值510.57万元;落实工业辣椒种植农户691户,种植面积3,000亩,实现产值1,500万元;红花种植面积8,156亩,产量26.26万公斤,实现产值3,151.2万元。持续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万亩,道路新扩宽硬化5条(新民村修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6,459m;下拉堡村修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2,365m;岩脚村修建田间道路1条,总长4,020m),总投资1,200万元。夯实粮食安全基础。全乡实现粮食种植面积64,414亩,产量达28,235吨,粮食种植率和产量稳步提高3%。着力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全乡生猪存栏73,974头,增幅为4.4%;能繁殖母猪存栏4,995头,增幅为0.75%;牛存栏11,759头,减幅为2.6%;羊存栏27,264只,增幅为10.51%;家禽存栏107,319羽,增幅为4.23%。出栏肥猪74,559头,增幅为12.58%;出栏肉牛4,152头,增幅为9.61%;出栏肉羊21,407只,增幅为3%;出栏家禽193,526羽,增幅为2.4%。

(2)全力以赴抓巩固、促振兴,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丰硕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台阶、见实效,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019元,增13.7%围绕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一户一方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抓牢抓实脱贫户、边缘户小额信贷工作,累计发放583.2万元;认真落实教育扶贫“雨露计划”,春秋学期完成申请扶持156人次36.35万元,脱贫学生“两免一补”实现全覆盖;全符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口实现100%参保。持续改善农村风貌。创建生态文明家庭示范户3,806户,创建比例达70.42%;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8个,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乡实施10个自然村绿美乡村建设累计完成绿化4,880平方米,植树1,675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116户。补强短板夯实基础。我们狠抓落实,想方设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71.53万元,其中,瓦马社区突破50万元下拉堡村突破20万元耕地保护做实做细。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共计373个882.318亩,已全部完成整改并举证;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第一批)共涉及97个图斑3,038.57亩,已完成整改52个图斑1,143.31亩,剩余45个图斑1,895.26亩正在整改;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已完成部分整改就地恢复耕58个249.99亩。持续压实耕地保有量,超额完成目标54050.57亩。

3)全力以赴抓服务、惠民生,群众福祉不断增强。民生资金暖心惠民。分别发放1,534户2,358人城乡低保对象和97户111人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资金952.34万元和146.3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247人次75.92万元发放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定补105万元发放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助606人,月均资金3.09万元;发放临时救助66.03万元医保兜底利国利民。完成全乡32种大病和4种慢病人员情况排查工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紧紧围绕“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的目标,把教育提质增效真正落实到一个“干”字上,实现全乡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实现2023年全乡无辍学事件发生;依托教育发展促进会,开展募捐活动,募捐金额达26.5万元,奖励资助60名教师和3户重教之家

4)全力以赴抓成效、促发展,内生动力持续释放。招商引资成效明显。2023年外出招商6次,对接企业20余家,签订招商合作协议2份,实施工业辣椒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总投资5,232万元,现已形成投资落地5,465万元,年度完成率109.3%。产业投资持续向好。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共建库9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5亿元,完成率102.2%。市场主体不断扩大。2023年全乡经营主体培育实现农业企业99户,工业企业21户,完成率133.78%;批零住餐企业83户,完成率202.44%;服务业企业44户,完成率118.92%;净增中小企业240户。全乡个体工商户达1199户,民营经济持续增强。

5)全力以赴抓防范、保平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着重突出平安建设。持续提升政府公众形象,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对全乡社会稳定工作的领导;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以团结、发展、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条例”,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民族团结主线。按照“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瓦马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新时代“枫桥经验”走深走实。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做实家庭安全风险评估,不断压实各部门、各村(社区)工作责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向好。安全问题警钟长鸣。深入全面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项重要工作任务,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强化消防、交通、森林防火、有限空间、在建项目等方面的检查、排查。扎实开展普法强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普法实效,以“1235”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各类会议为契机,进行普法专题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普法能力;强化协调联动,开展部门联合普法行动,常态化宣传法治。组织开展宣传会2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推送信息26条,覆盖群众1.5万余人次,播放广播6,300余条次。

6)全力以赴治理监督,防灾减灾能力全面提高。全面治理地灾隐患。共涉及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资金327.93万元;进一步强化对54名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监督、管理,不断压实责任,强化担当,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推动安置建设工程。开工建设瓦马、安邦两个紧急避险安置点,确定建议搬迁群众287户1,161人,2023年报名并分配宅基地为99户384人。项目总占地建筑面积126.2亩,硬化安置区内道路4.3千米,铺设PVC污水管道6.4千米,架设自来水管道15千米;新建降压变电站2座,配套建设绿化、公共卫生、污水处理等安置区附属设施,总投资6,143万元。现河东大长田安置点1户房屋主体建设已完工;安邦村安置点18户已完成房建施工,正在装修;瓦马集镇安置点80户中已有61户正在进行房建施工。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高效妥善处置“9.03”云龙漕涧山体塌方致河东受灾等自然灾害。2023年全乡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33份,《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明白卡》606份,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演练35次,参加演练790余人次;汛期进行巡查、排查200余次,转移受灾群众1,500余人次,出动转移车辆317辆次。大力开展清淤行动。对孙足河多段流域进行清淤疏浚800m,排除重点危险河段的行洪障碍,进一步保障河道通畅。

7)全力保障改善民计民生。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快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服务布局,巩固扩大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中有进。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努力实现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

8)全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系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做好各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落实好武装、国防动员、民兵和征兵工作,支持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红十字、残联等群团组织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参公管理的事业,其他事业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瓦马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瓦马白族彝族乡财政所

3.瓦马白族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瓦马白族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5.瓦马白族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6.瓦马白族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瓦马白族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瓦马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瓦马白族彝族乡财政所

3.瓦马白族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瓦马白族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5.瓦马白族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6.瓦马白族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瓦马白族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度收入合40,572,568.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72,568.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033,618.41元,增长65.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16,033,618.41元,增长65.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529,532.57 ,

2.文化和旅游支出比上年减少105,826.73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81,285.90,

4.卫生和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7,931.93,

5.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725,000.00 ,

6.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减少163,610.08 ,

7.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7,875,560.96 ,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上年减少800,000.00元,

9.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29,809.00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3,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40,572,568.14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9,755.94元,占总支出的43.11%;项目支出23,082,812.20元,占总支出的56.8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033,618.41元,增长65.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4,506.21元,增长9.00%;项目支出增加14,589,112.20元,增长171.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529,532.57 ,

2.文化和旅游支出比上年减少105,826.73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81,285.90,

4.卫生和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7,931.93,

5.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725,000.00 ,

6.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减少163,610.08 ,

7.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7,875,560.96 ,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上年减少800,000.00元,

9.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29,809.00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3,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89,755.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38,867.62元,占基本支出的87.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50,888.32元,占基本支出的12.30%。(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87,243.11元,主要为:奖金和津贴减少787,243.11 元;主要为:人员退休4人,调出3人.

2.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19,029.41 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增加201,700.26 元;印刷费增加42,316.0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5,0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2,793.00元;差旅费增加5,118.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14,726.67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是增加2,103,719.91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489,629.09元。主要为:抚恤金增加238,814.00元,生活补助增加1,864,905.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82,812.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节能环保支出为天然林,生态林护林员补助专项资金612,000.00元,瓦马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专项资金1,140,000.00元,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45,600.00元,地质灾害紧急避让搬迁项目资金11,470,000.00元,小龙井坝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业辣椒加工车间建设项目资金2,300,000.00元,市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2,000,000.00元,瓦马乡小河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580,000.00元,2022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企结对项目资金300,000.00元,产季政策需求资金1,633,728.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72,568.1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033,618.41元,增长65.34%,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529,532.57 ,

2.文化和旅游支出比上年减少105,826.73 ,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381,285.90,

4.卫生和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7,931.93,

5.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725,000.00 ,

6.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减少163,610.08 ,

7.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7,875,560.96 ,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上年减少800,000.00元,

9.交通运输支出比上年增加29,809.00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3,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14,13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801,794.50,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493.69,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81,581.2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1,42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51,429.50,

(2).商品和服务支出19,992.05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9,82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296,890.25,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984.8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4,94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8,63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38,632.3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401,10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59,459.00,

(2).商品和服务支出41,642.58,

(3).资本性支出2,8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9,584,64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2%。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094,522.50,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59,729.1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90,394.50,

(4).资本性支出18,44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9,8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29,809.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284,44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284,445.5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4,44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90,000.00元,决算为284,445.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瓦马乡对招待费进行了严格控制,进行了食堂统一接待,降低了招待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4,726.67元,增长13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4,726.67元,增长13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较上年无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瓦马发生泥石流及雨水季节一直在转移群众,到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平时下乡、出差防火、防汛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5,493.69元,比上年减少1,164.06元,下降0.0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23年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行政单位瓦马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2,085.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4.63元,减少0.0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瓦马白族彝族乡财政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978.00元,减少100%。原因是财政转为事业单位,人员有所减少,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426,888.69,

2.电费69,092.15,

3.劳务费199,554.00元,

4.委托业务费177,793.00元,

5.工会经费54,696.56,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445.56,

7.其他交通费224,250.00,

8.印刷费49,583.37,

9.邮电费133,599.36,

10.差旅费35,591.00元,

11.咨询费2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资产总额5,099,800.42元,其中,流动资产2,539,463.6元,固定资产2,518,086.8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2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96,50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9,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