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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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74-9/2023091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瓦马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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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9-19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和提高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情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安全生产,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强化公共服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公共服务,不断提高镇域内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4)促进经济发展。引导乡镇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制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5)完善财政体制。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抓细监测预警、排查走访、精准帮扶、动态清零各项措施,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持续释放产业扶贫政策激励效应,带动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状态监测,加大有组织劳务输转力度,确保有输转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应转尽转。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帮助群众就近就地就业。
(2)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全方位事业、体系化建设,紧贴国家、省市区投资政策导向,谋划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7项,总投资1.005亿元。实施乡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新建村内道路硬化33.07公里;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日处理6吨的热解炉2座、日处理8吨热解炉1座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实施河道治理项目,进行6.98公里河道治理;实施民族团结示范乡建设项目,完善瓦马社区、掌上村民族团结示范配套项目;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1.2万亩,建设机耕路43公里、沟渠22公里、调节池12个;实施工业辣椒烘烤厂建设项目和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3)全力优化升级产业体系。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增加优势产业和高效产业占比,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效益。在种植业上,稳定粮食播种生产面积64,299亩,总产2.692万吨不减;巩固甘蔗种植面积4,910亩,产量2.1万吨;持续巩固蚕桑种植,保持1.15万亩桑园面积基数稳定,养蚕9,400张,产茧380吨,在养蚕质量和产量上提升效益;巩固发展香料烟产业700亩,产量2,100担;发展工业辣椒种植面积2,000亩,产量3,000吨;巩固红花种植面积8,000亩,产量240吨;大力发展姬松茸种植160棚160亩,产量800吨;对现有12.5万亩泡核桃、2,210.9亩糯橄榄加大管护力度,提升中耕管理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和良种嫁接,提升泡核桃、糯橄榄品质,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在打开销售市场,增加群众收益上下功夫。在养殖业上,重点抓好生猪、肉牛养殖,生猪存栏6万头以上,出栏8万头以上,肉牛存1.2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牛0.42万头以上,年出0.45万头以上,积极争取项目引进、企业引入,发展规模化养殖,提升产业后劲。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全力推进香柏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完善景区景点配套设施,加大乡村旅游及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工业产业巩固。继续抓好孙足河电站、茅草坪电站、35千伏变电站规范运行,推进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建设,鼓励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完善绿色生态产业链。
(4)全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对照人居环境I档标准,高要求、全覆盖、补短板、再提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美丽乡村示范点4个,抓好集镇建设整治,全力打造美丽宜居乡村。聚焦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的瓶颈。加快瓦马集镇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对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26个自然村加强管理维护。加快推进“厕所革命”,实现剩余任务改造清零,对已建成的21座公厕规范管理,推动畜禽化粪池改造建设。聚焦人居环境提升分而不统、机制运转不畅的瓶颈。严格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落实,加强农村住宅基地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格建筑风貌控制。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更加注重操作性和长效性,鼓励村庄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点对点破解难题。聚焦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参与度不高的瓶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出思路、做决策,用具体办法解决具体问题,召开群众会、户长会,广泛宣传群众、动员群众,实现共治共享。
(5)全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修复治理,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提升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不断改善水生态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源头防控,完善补贴机制,以“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思路,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6)全力强化财政金融支撑。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大力扶持重点财源税源企业,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围绕“六保”“六稳”任务,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加强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做好各项惠农贷款管理工作,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贷款、按期归还贷款。建立健全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有效化解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
(7)全力保障改善民计民生。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落实惠民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加快提高教育质量,完成拉攀小学、下里濯小村、掌上小学、下拉堡小学撤并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医疗服务布局,巩固扩大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稳中有进。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提标工作。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努力实现老有善养、幼有优教、困有真帮。
(8)全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系统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做好各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提升安全发展能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落实好武装、国防动员、民兵和征兵工作,支持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红十字、残联等群团组织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参公管理的事业,其他事业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瓦马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瓦马白族彝族乡财政所
3.瓦马白族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瓦马白族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5.瓦马白族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6.瓦马白族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瓦马白族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瓦马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2.瓦马白族彝族乡财政所
3.瓦马白族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瓦马白族彝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5.瓦马白族彝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6.瓦马白族彝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瓦马白族彝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538,949.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38,949.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46,052.87元,增长38.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46,052.87元,增长38.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事业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其他收入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356,153.64 元,
2.文化和旅游支出比上年增加61,087.99 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68,304.95 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113,721.26 元,
5.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990,200.00 元,
6.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3,000,633.36 元,
7.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381,109.39 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538,949.73元。其中:基本支出16,045,249.73元,占总支出的65.39%;项目支出8,493,700.00元,占总支出的34.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63,368.07元,增长29.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2,788.07元,增长6.95%;项目支出增加4,520,580.00元,增长113.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356,153.64 元,
2.文化和旅游支出比上年增加61,087.99 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68,304.95 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113,721.26 元,
5.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990,200.00 元,
6.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3,000,633.36 元,
7.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381,109.39 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8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45,249.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22,390.82元,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22,858.91元,占基本支出的12.6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1. 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39,657.85 元,主要为:奖金和津贴增加339,657.85 元;
2. 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192,759.31 元,主要为:办公经费增加433,986.36 元;印刷费增加31,080.7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35,0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158,130.00 元;差旅费增加30,473.00元。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是减少489,629.09 元,主要为:生活补助减少489,629.0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93,7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节能环保支出为天然林,生态林护林员补助专项资金3,337,000.00元,瓦马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专项资金3,000,000.00元,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2,156,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38,949.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63,368.07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1,356,153.64 元,
2.文化和旅游支出比上年增加61,087.99 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68,304.95 元,
4.卫生和健康支出比上年减少113,721.26 元,
5.节能环保支出比上年减少990,200.00 元,
6.城乡社区支出比上年增加3,000,633.36 元,
7.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1,381,109.39 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8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43,669.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8%。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304,066.1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76,657.75元,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62,946.04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7,24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353,627.2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621.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8,53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50,395.22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234.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0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0,70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30,700.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
(1).劳务费支出725,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64,71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3%。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37,699.6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012.00元,
(3).资本性支出3,0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1,709,08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2%。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53,482.46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6,334.16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29,268.55元,
(4).资本性支出2,49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6%。主要用于:
(1).商品和服务支出80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71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9,718.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71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9,718.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瓦马乡对招待费进行了严格控制,进行了食堂统一接待,降低了招待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66.46元,下降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6.46元,下降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瓦马乡对招待费进行了严格控制,进行了食堂统一接待,降低了招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平时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6,657.75元,比上年增加970,177.54元,增长137.3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2022年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大额减少。其中:行政单位瓦马白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679.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3,330.54元,增加145.9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瓦马白族彝族乡财政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7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47.00元,增长31.7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522,862.30元,
2.电费29,895.12元,
3.劳务费187,450.00元,
4.委托业务费175,000.00元,
5.工会经费55,048.00元,
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718.89元,
7.其他交通费335,700.00元,
8.印刷费37,055.75元,
9.邮电费207,754.69元,
10.差旅费30,473.00元,
11.培训费5,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瓦马白族彝族乡部门资产总额6222962.60元,其中,流动资产2,182,463.60元,固定资产407504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25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6,075.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741.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5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5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75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