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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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6-9/2025091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辛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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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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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18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等政府工作;统筹本辖区内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产业发展持续增效。农业产业不断夯实。全乡推进实施设施农业项目33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5000亩,发展烤烟、朝天椒和贡菜等农产品种植,全面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发展,提升生产质效。2024年,全乡完成夏粮收获面积27843亩,同比增长1.1%,夏粮总产773.5万公斤;完成经济作物油菜7393亩、总产456.7万公斤。甜柿、菌类、中药材、万寿菊、萝卜藠头特色农业产业持续壮大,2024年全乡万寿菊种植1290亩、中药材768甜柿1200余亩、绿豆11000亩、贡菜1100亩、萝卜藠头800亩。生猪存栏29858头、出栏65323头、猪肉产量5793.8吨;大牲畜存栏8153头,出栏2915头、同期增长7.49%,牛肉产量434.9吨、同期增长7.01%。完成烤烟种植12150亩,累计收购烟叶3.44万担,产值5886.14万元。加速推进重点项目。马鹿塘村种公牛站项目一期完成建设并投产,二期项目预计年内完成投资500万元,目前已进入扫尾阶段;与云南农创利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汪宣村委会农业项目合作协议》,计划在汪宣村建设朝天椒和贡菜生产基地一体化设施,预计投入600万元;隆阳区残疾人联合会与保山安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保山安和大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合作协议》,目前正积极推动项目用地招拍挂工作;姬松茸种植园项目已成功落地并投入生产,2024实现产值700万元。滇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期三期、辛街农贸市场等项目稳步推进。

2.乡村振兴有力有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防贫保险收缴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做到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扶尽扶”。2024年小额信贷存量1463.46万元,春季雨露计划补助申报计划144人,涉及补助资金32.5万元,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学生150人,补助资金33.45万元,正在进行联审中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促农增收。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产业发展模式,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党组织领办合作社22个合作社分别与保山众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保山市烟草公司隆阳分公司保山达湾绿豆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2024年通过发展烤烟、万寿菊、贡菜、小绿豆、姬松茸等农业产业,带动2400余户农户实现增收。稳步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牢固树立“稳就业、促增收”意识,严格落实“双绑”机制,确保农户增收。强化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截至目前群众转移27308其中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转移就业3362人。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依托区位优势和地方资源特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让村级集体经济“破茧化蝶”,全面激发乡村振兴活力。预计2024年辛街乡3个村集体经济达100万以上,2个村达50万元以上,其余10个村均达20万元以上。全面推进“千万工程”。坚持村务共商、村庄共建、村民共治的理念,学习借鉴“千万工程”做法,各村选取1个自然村作为示范点创建,其他自然村按照人居环境Ⅰ档标准,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绿美乡村全覆盖建设。截至目前,全乡共完成省级绿美村庄2个、市级绿美村庄26个建设工作,全乡85个自然村已实现绿美村庄建设全覆盖。

3.生态品质持续提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东河流域环境治理。辛街乡14个村73个自然村纳入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污水截污管网建设项目,设计污水管网主支管里程230公里,已完成建设229.717公里,完成99.88%。设计覆盖四水同收截污进管网任务户数10049户,完成接管10010户,完成99.6%。垃圾治理实现清运率和处理率两个100%。完成户厕改建60座,公厕改建5座,完成率100%严格落实“两长”责任机制。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乡村两级河长对河(湖)进行常态化闭环巡河,河长巡河共2825次,完成本年巡河任务的111.74%,共查改问题131个,问题处理率达100%,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清河行动”等工作,共整治河道面积4.335万平方米、清理河道沟渠长度35.98千米、清理垃圾淤泥1636.85吨,河道生态恢复2880平方米。聚焦“管护防”责任,严格落实林长制网格化管理,一体化推进天然林停伐6918万亩、公益林管护12779亩,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2024年全乡未发生重大火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持续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理念,严守耕地保护红线2024年以来完成图斑整改133个,面积636.3亩。

4.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持从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精准落实惠民政策。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补贴、80岁高龄老年人津贴、80岁高龄服务津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2024年累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障资金834.02万元。全面落实“一老一小”关爱帮扶机制,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率达102.30%教育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完成撤并小学5所,撤并后校舍提升改造幼儿园4所,妥善解决了学生安置问题;完成胡家中学电力改造、中心校2所学校食堂改造项目;实验中学、胡家中学运动场、宿舍楼项目,4所幼儿园改造项目稳步推进。2024年实验中学高考一本上线9人,本科上线较去年增长31%,中考超额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三个指标,是隆阳区唯一一所完成所有指标的学校;胡家中学除全市1000名指标外,其余任务均超额完成;中心校2024年学业水平测试全区排名较去年提升2个名次。辛街乡辖区内校园周边商铺、重点水域等场所,全覆盖安装摄像头654个,纳入全乡智慧乡村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智能化管治校园安全的工作格局。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1月份完成辛街乡中心卫生院新住院楼整体搬迁工作,健全完善中医馆、康复科室等功能设施,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率达100.68%,电子医保凭证激活率96.39%均超额完成任务。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房联审联批制度。2024年,辛街乡宅基地联审联批已发证156户,11月底预计发证190户。敬老院、云鼎山公墓三期等项目常态推进。

5.社会安定有序。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利剑护蕾”系列专项行动等工作,切实增强普法重点群体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辛街乡学习运用“枫桥经验”全面推动社会治理暂行办法》《学习借鉴“长风行动”实施以房管人专项行动》等制度办法,做实“全科网格”,全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风险,严格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动各类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全乡累计排查出矛盾纠纷248件,已化解217件,化解率87%。对比“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2024年信访件同比下降5%,信访积案化解率达85%,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30%,矛盾纠纷数下降42%,化解率达93%,未发生命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6.43%。共打造“枫桥式”村居3个。抓实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突出重点领域常态化隐患排查,共计检查企业164家,发现一般隐患问题132项,整改132项,整改率100%消防站正规化运行,对辖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开展各类专项检查34次,查改隐94条。防灾减灾扎实推进。深化完善应急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重大地震123应急响应演练,高效推动防汛减灾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组织乡村开展防震减灾、防汛减灾演练18场次,有效提升全乡应急力量的快速响应、协同配合和处置能力。党管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全面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深度推进。

6.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用活“三个一”机制,不断深化“三学三增”学习实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用好“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和学习能力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抓实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读书班、警示教育、讲党课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辛街乡干部职工管理条例》《村级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抓实基层组织建设。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党员干部联动抓的纵横联动、齐抓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扩先提中治软成果,健全红旗支部”“示范支部中间支部”“后进支部结对共建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质增效。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始终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问题线索33件,已办理30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9人,通报问责1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乡村振兴办、经济发展办、纪委、社会事务办、会计代理中心,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辛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辛街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辛街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辛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辛街乡林业服务中心

6.辛街乡财政所

7.辛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辛街乡人民政府

2.辛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辛街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辛街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辛街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辛街乡林业服务中心

7.辛街乡财政所

8.辛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3329500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95002.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868694.16元,减少59.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868694.16元减少59.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838993.05元。

1.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1759898.61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303254.72元;

2.项目支出减少7295636.94元。(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56541.36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09295.42元;(3)节能环保支出增加35700元;(4)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48500元;(5)农林水支出减少5665540元;(6)交通运输支出减少35051元;(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35000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2694273.11元。

1.2120801科目隆财非税〔20243号辛街乡政府性基金项目(辛街乡烟站支出)经费减少32399551.94元;

2.2120802科目隆财非税〔20243号辛街乡政府性基金项目(辛街乡烟站支出)经费减少3694965元;

3.2120804科目隆财非税〔20243号辛街乡政府性基金项目(辛街乡烟站支出)经费减少7067856.17元;

4.2120814科目隆财预〔202485号乡阿贡田水库淹没区进出平衡费用经费增加11281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33295002.83元。其中:基本支出20013807.46元,占总支出的60.11%;项目支出13281195.37元,占总支出的49.8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868694.16元,下降59.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5643.89元,上升0.58%;项目支出减少49984338.05元,下降79.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15643.891.基本工资减少11408元,津贴补贴减少65417.5元,奖金增加10105元,绩效工资增加497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5005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1447.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3958.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97.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5015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644254.7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679949.9元,电费减少20000元,邮电费增加5930.6元,差旅费增加3884元。

二是项目支出减少49984338.05元主要为:2010301科目减少2407653.36元;2010507科目减少3088元;2010508科目增加2200元;2010699科目减少148000元;2080199科目增加14545.42元;2080299科目增加500000元;2080705科目增加40500元;2081004科目增加454250元;2110507科目增加35700元;2120101科目减少150000元;2120801科目减少32399551.9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13807.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73587.9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0219.5元,占基本支出的9.2%。

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15643.89,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72,553.85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减少11408元,津贴补贴减少65417.5元,奖金增加10105元,绩效工资增加497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350058.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1447.7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63958.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997.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550150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1644254.72元;办公费减少679949.9元,电费减少20000元,邮电费增加5930.6元,差旅费增加3884.5元,会议费减少13776.2元,培训费减少44699.2元,劳务费减少798329.1元,工会经费减少453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1300.42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62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5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81195.37元。其中主要是:小田坝村委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经费1500000元;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1650000元;2021年区级户厕补助资金435600元;殡葬惠民补助资金454250。

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49984338.05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556541.36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09295.42元;(3)节能环保支出增加35700元;(4)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48500元;(5)农林水支出减少5665540元;(6)交通运输支出减少35051元;(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3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4912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13%。与上年相比减少6838993.05元,减少20.61%,主要是工资调整导致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项目安减少导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65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276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199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836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7540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548804.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998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89094.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19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8786.8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967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65795.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883.24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劳务费支出 357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45601.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85581.2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520元、对企业补助15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76640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681642.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602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28741.76元,资本性支出409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00元,支出决算为4496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963.0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500元,支出决算为4496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963.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辛街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1300元,减少69.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1300元,减少69.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因为2023年支付21年到23年租车费用和维修费2024年无此类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辛街乡疫情防控、扶贫、地质灾害巡查、拆临拆违、农村危房改造、森林防火巡查、防汛、烤烟种植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113.5元,比上年减少1480018.29元,下降52.2%,主要原因:辛街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厉行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开支、劳务费开支、公车补贴及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其中1.办公费减少521117.47元,2.电费减少20000元,3.邮电费增加5930.6元,4.差旅费增加3884.5元,5.会议费减少13776.2元,6.培训费减少44699.2元,7.劳务费减少797329.1元,8.工会经费减少12881元,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74405.42元,10. 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62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部门资产总额45704930.45元,其中,流动资产25115198.55 元,固定资产1942579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3937.47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1146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3397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2963.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9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2963.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