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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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730940-4-04_A/2018-09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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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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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3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主要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有关乡镇做好移民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2)在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时,提出移民安置方向和方式。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配合规划设计单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3)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依据移民安置规划和移民安置总体进度要求编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对移民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档案进行全方位管理。(4)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及直补资金兑付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5)负责全区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加强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所属一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机构有6个股级机构:办公室、财务股、移民规划股、工程管理股、移民安置股、后期扶持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隆阳区移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移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移民工作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
1. 坚持提质增效,扎实开展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一是有序推进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工作。完成移民安置652户2434人,其中:进城安置620户2342人,集镇和中心村安置32户92人。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全区安置已完成82%以上。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由于后扶工作的连续性,对已批准的后扶项目加快实施。2016年以前的项目在建4个,潞江镇铁厂坡安置点养殖小区建设项目正计划组织实施。2016年度项目实施15个,目前已完工5个,在建8个,正开展实施项目前期2个。2017年度实施7个项目,正有序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面开展后扶人口核定管理工作。共核定登记后扶人口12482人,共核减692人,核增30人,实际扶持11760人(直补10108人,项目扶持1652人),累计到专户后扶资金7,471,200元,实际兑付直补资金6,077,400元,项目扶持991,200元。
2. 坚持上下联动,扎实开展小湾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一是有序推进铁厂坡剩余土地配置工作,已与潞江镇政府签订了土地分配协议,已完成安置点生产用地坡改梯工程。二是加快长宝水库项目建设,完成了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完成了水资源论证工作,水量基本能够满足移民供水需求,瓦渡乡三坪村与丙麻乡小寨村的用水协议已签订,丙麻乡土地流转已完成,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三是库区新增失稳区水寨乡平坡村8户38人移民均搬迁至水寨乡集镇进行统建,工程建设已进入扫尾阶段。四是积极开展安置点项目设计变更工作。五是完成敢顶8户31人的土地配置工作,人均0.5亩的水田和人均1.5亩的旱地已配置完毕,共配置土地62亩。
3. 坚持技能提升,扎实开展移民技能培训工作。一是结合库区和安置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势产业发展以及移民需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委托专业机构培训、部门联合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以手绣、家畜饲养为重点的技能培训,已培训250人。二是积极开展后扶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完成7名符合条件的移民子女教育招生工作。
4. 坚持和谐稳定,切实维护移民区域稳定。坚持强化责任,依法依规化解矛盾,引导移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解决好小湾电站移民安置中外迁移民生产生活及土地分配、库区剩余资源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接待来访9起35人次,办结率达100%,受理上级转交办信访件6件,限期结案率100%。
5. 坚持党建引领,扎实开展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及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汇报。一是扎实做好挂钩扶贫工作,切实把“挂包帮、转走访”活动推向深入,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各项工作措施,结合相关创卫活动,积极开展除“四害”、健康教育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各项工作,使创卫、爱卫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三是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红庙片区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履行有关程序,严格执行关于红庙片区房屋征收的政策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9,492,8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92,89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930,370.06元,减少61.41%,主要原因为:
1. 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项目资金,减少收入53,360,000元;
2. 大中型水电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及移民法律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收入610,000;
3.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补助资金,新增收入25,000元;
4.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资金,新增收入105,000元;
5.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新增收入8,117,300元;
6.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资金,减少收入1,965,900元;
7.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收入576,314.23元;
8. 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资金,新增收入181,915.7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9,492,891元。其中:基本支出2,656,691元,占总支出的9.01%;项目支出26,836,200元,占总支出的90.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6,971,714.86元,减少61.43%,主要原因为:
1. 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项目资金,减少支出53,360,000元;
2. 大中型水电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及移民法律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支出610,000元;
3.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补助资金,新增支出25,000元;
4.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资金,新增支出105,000元;
5. 避险解困前期工作经费资金,减少支出41,344.8元;
6.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新增支出8,117,300元;
7.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资金,减少支出1,965,900元;
8.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支出576,314.23元;
9. 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资金,新增支出181,915.7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6,691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58,229.94元,增长39.94%,主要原因为:
1.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基本支出576,314.23元;
2. 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新增基本支出181,915.71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31%,人均146,706.2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69% ,人均43,057.3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36,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29,944.8元,减少64.01%,主要原因为:
1. 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项目资金,减少项目支出53,360,000元;
2. 大中型水电移民应急维稳工作经费及移民法律工作经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610,000元;
3.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专项补助资金,新增项目支出2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资金,新增项目支出105,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5. 避险解困前期工作经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41,344.8元;
6.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资金,新增项目支出8,117,300元,项目进度100%;
7.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资金,减少项目支出1,965,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27,8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02%。与上年对比增长8,334, 429.94元,增长407.56%,主要原因为:
1. 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活直补资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1,200元;
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经费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00元;
3. 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314.23元;
4. 公用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915.7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1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0,859元,退休人员家具补助费250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10,070,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45,499.52元、一般公用经费66,133.93元、差旅费135,305元、培训费1,520元、公务接待费40947.05元、劳务费60642.05元、工会经费31,127元、公务交通补贴147,3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66,382.9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17.5元、大中型水库移民生活直补资金7,471,200元、2016年创先争优及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151,250元、办公设备购置104,550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6,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补贴16,007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500元,支出决算为40,947.05元,完成预算的37.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947.05元,完成预算的143.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未使用预算资金80,000元,
(2)公务接待费,由于移民工程项目接洽发生的接待增多,超预算支出12,447.05元。
2.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472.07元,下降2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916.12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444.05元,增长43.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减少25,916.12元;
(2)2017年开展避险解困项目,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12,444.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0,947.0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947.0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947.0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移民工程项目接洽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 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825.4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32,357.61元,增长122.8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用经费,新增1,816.01元;
(2)差旅费,新增19,822.8元;
(3)会议费,减少1,400元;
(4)培训费,新增1,520元;
(5)公务接待费,新增1,573.5元;
(6)劳务费,新增25,554..05元;
(7)委托业务费,减少11,080元;
(8)工会经费,新增13,038元;
(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846元;
(10)其它交通费用,新增66,900元;
(11)税金及附加费用,新增66,382.95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新增92,699.5元
(13)办公设备购置资金,新增57,376.80元。
2.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23,512.68元;
(2)差旅费,71,864元;
(3)培训费,1,520元;
(4)公务接待费,12,758.5元;
(5)劳务费,42,066.05元;
(6)工会经费,31,127元;
(7)其它交通费用,147,300元;
(8)税金及附加费用,66,382.95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8,917.5元
(10)办公设备购置资金,57,376.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部门资产总额29,251,616.74元,其中,流动资产1,639,043.56元,固定资产9,532,573.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18,08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64,693.8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2,993.85元,固定资产增加141,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18,0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减:累计摊销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 | 车辆 |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 | 29251616.74 | 1639043.56 | 9532573.18 | 7940916.98 | 1030293.2 | 561363 | 1808000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8,82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9,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67,420元,服务采购支出2,4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电脑、照相机和桌椅采购99,000元,会计出纳软件模块维护年费2,400元,高清车牌识别系统47,420元,装修工程120,000元。
2. 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8,82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99,000元,工程采购支出167,420元,服务采购支出2,400元,共采购16次。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 我局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保障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库区安置移民社会稳定,促进了库区安置区经济发展和后期扶持政策的有效落实。
2. 2017年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完成移民安置652户2434人,全区安置已完成82%以上,大大改善了避险解困移民户的居住条件,有利于避险解困移民户的收入增长,帮助贫困户摆脱贫困,不同程度改善了避险解困移民户的生活状态,搬迁后便利的教育、医疗、交通条件,这对移民的生活有着长期、可持续地积极影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公车改革后,固定资产按文件批复,对资产盘盈盘亏和报损报废进行了账务处理,其中公务用车车辆资产原有7辆,2016年下账2辆,剩余5辆在2017年因财务没收到文件造成应下账而未下账,为保持数据与资产系统、账务系统一致,故在决算中还填列车辆5辆。
2. 我单位被核定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1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及暂定编制21人,在决算表中无法反映暂定编制,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2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