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72730940-4/202309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15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主要职能是:(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大中型水库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有关乡镇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宣传移民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库区和安置区社会稳定。(2)配合相关单位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提出认可函和安置方案。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移民安置相关的水电工程项目的土地、林地、林木征用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配合规划设计单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安置规划设计。(3)按照经批准的大中型水库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移民安置区用地土地流转工作。依据安置规划和安置总体进度要求编制安置实施计划及资金管理使用年度计划,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档案进行全方位管理,完成移民安置项目的实施和验收。(4)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水库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及直补资金兑付工作。负责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对500,000.00元以下库区基金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5)负责全区大中型水库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加强对征地补偿和大中型水库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动隆阳高质量跨越发展”这个主题,立足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实际,按照隆阳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较好发展。
1.搬迁安置工作稳步实施。一是保山大型灌区项目隆阳片区征地移民安置工作有序推进,4月份启动该项工作,截至2022年底,保山坝灌区隆阳片区内已动工丙麻叠水大沟一号隧洞出口、王邑小河、辛街小河和北庙水库下东大沟板桥段,现完成2.228亩永久征地资金兑付和土地移交工作,正在开展临时用地59.805亩和丙麻上庙村179.32亩的实物指标分解细化工作及青苗调查认定。二是持续跟进阿贡田水库工程和潞江灌区项目进度,保山市潞江坝灌区移民搬迁安置规划完成评审;阿贡田水库移民安置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抓牢小湾水电站库区收口收尾,做好小湾项目和资金清理工作,与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协调配合,完成小湾项目资金分类汇总和实物指标清理,对接做好安置点设计变更工作;落实新增影响区移民瓦渡乡大柏树组4户搬迁安置,完成实物指标复核、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划分宅基地、生产土地配置,现已开工建房,预计2023年初入住。
2.移民重点项目快速推进。一是持续推进“美丽家园.移民新村”项目,抓好正在建设的杨柳冷水海尾、茶花清水塘、蒲缥双河、潞江登高明子山四个省级“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积极争取芒宽烫习村、瓦房乡白龙井社区、杨柳乡鱼塘村3个新建项目。二是推进小湾项目建设,实施小湾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项目,完成4个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项目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争取12月20日开工;实施小湾库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初完成行政审批并开工建设。三是抓好后扶项目实施管理,2022年共规划上报14个项目,已开工13个,1个项目因土地手续暂未开工,已完工2个,初验1个,其余项目正在实施中。完成2019年1个续建项目,2020年5个续建项目,2021年7个续建项目。
3.后期扶持政策严格贯彻。一是隆阳区共核定登记后期扶持人口12482人,上半年人口核减50人,累计核减1155人,实际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为11327人(直补到人9675人,项目扶持1652人),2022年无新增人口。二是落实扶持人口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政策的移民享受每年600.00元直补资金政策实惠。三是真实、准确、完整填报各类移民统计年报,累计发放大学生移民补助117,00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财务股、移民规划股、工程管理股、移民安置股、后期扶持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7,468,539.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42,707.25元,占总收入的98.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5,831.95元,占总收入的1.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75,034.77元,下降29.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00,866.72元,下降29.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25,831.95元,本年纯增325,831.95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账面分流人员经费调回导致基本支出增加584,781.88元;二是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2,185,648.60元,三是使用保山坝灌区开办费及小湾防洪度汛工作经费采购办公设备导致其他收入增加325,831.9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7,468,539.2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7,678.54元,占总支出的8.36%;项目支出25,170,860.66元,占总支出的91.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668,884.77元,下降51.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1,263.83元,增长63.37%;项目支出减少29,560,148.60元,下降54.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账面分流人员经费调回导致人员经费增加458,809.87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432,453.96元;二是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29,560,148.6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97,678.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4,167.25元,占基本支出的79.39%,人均107,303.9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3,511.29元,占基本支出的20.61%,人均15,783.7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70,860.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772,108.00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14,772,108.00元(其中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11,921,485.59元,产业发展项目2,254,553.41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96,06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4,499.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与上年相比减少17,782,824.72元,下降88.18%,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增加及机构改革账面分流人员经费调回导致基本支出增加584,781.88元;二是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8,348,256.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51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612.64元,退休人员经费1,200.00元,失业保险7,697.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76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1,176.00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89,536.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962.52元,工伤保险2,086.0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31,2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72,096.00元,公务接待费9,527.00元,工会经费19,539.00元,办公费83,501.00元,差旅费61,665.00元,会议费1,5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3,400.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资金36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2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5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以及进一步规范接待标准和范围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095.00元,下降42.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95.00元,下降42.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以及进一步规范接待标准和范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小湾移民安置相关项目接待7次,接待人次63人;上级主管部门澜沧江流域调研接待1次,接待人次14人;上级主管部门避险解困项目验收接待1次,接待人次13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资产总额28,670,001.87元,其中,流动资产198,408.15元,固定资产9,656,218.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8,815,374.7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7,867.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0,274.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17,431.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231.9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68,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35,431.9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2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4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