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72730940-4-30/2017-0207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预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2-0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预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解释
附件1
关于隆阳区移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隆阳区移民局的基本职能是宣传党和国家和移民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设计规划组织安置移民,进行移民安置点建设和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2017年隆阳区移民局在区委政府和上级移民部门的正确领导工作部署下,继续推进小湾电站移民安置和辖区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施移民安置补偿补助、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和“两区”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和基本原则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拓展预算测算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加强项目库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2017年预算编制的编制方法、总体思路是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年度主要工作,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和编制部门预算时本部门人员及工资情况, 结合退休人员管理变动和公务用车改革等情况,运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信息化平台,生成预算数据和预算报表,逐级通过财政上报人大审议通过后批复。
三、部门基本情况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隆阳区移民局本级,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隆阳区移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暂定编制21人,工勤编制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规划股、工程股、后扶股和安置股。编制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8人,退休5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区移民局财务总收入21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区移民局财务总收入21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0.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21万元(本级财力210.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1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17年隆阳移民局预算全年收入210.21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8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隆阳区移民局用于保障本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9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41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88%;商品和服务支出22.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0,原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已划归社保,在职人员独子妇卫费已取消。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隆阳区移民局用于保障本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与上年9.5万元对比增加11.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本单位项目较多,项目投资增大,项目经费支出预算随之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0.85万元减少8万元,减少原因是2017年公务用车已实行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取消。
六、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分散采购。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存在专业性较强的名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