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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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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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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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拟订区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区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区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拟订区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负责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负责区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区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承担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系列过硬的措施,全区各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一是经广泛调研和研究,报请区委、政府制定出台了《隆阳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改变了以往主责部门履职不到位、用车部门不熟知如何管理车辆、用车人不清楚哪些情况能用公车哪些情况不能用公车等问题。二是组织实施了隆阳区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全年对138辆公务用车按要求统一喷涂“公务用车”、“执勤执法”及“监督电话0875-12388”标识,标识化喷涂工作完成率达100%,有效增强社会监督力度。三是组织隆阳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北斗定位终端系统安装工作,实现了全省公务用车监管“一张网”,各类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更加透明。四是规范了全区的公务用车租赁、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划定、公务用车购买和报废等程序,确保了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房地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会同编办、国资委等单位对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办公用房进行梳理,转发《保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为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打好基础。二是组织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研和统计,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通过询价制度,引入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对上巷街15号区政府住宅区、上巷街96号区委住宅区、花鸟市场区委住小区和停车场实行托管,增强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推动了后勤服务管理体制改革。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创全市第一。一是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存量数据库,加强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时性、准确性,合理组织和调配闲置资产,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益。二是组织了重点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工作。根据调研成果,主动对耗能大、管理难的教育、卫生等部门上门服务,邀请专家为部门讲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方法,适时督查学习成效。通过对全区公共机构2018年度能源消耗情况数据补报统计,同比2017年人均能耗数据均有所下降。三是建立了全市首家公共机构节能数据名录库,机构节能工作更加清晰。四是全面推广、重点打造,在广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同时,以试点创亮点、以亮点现重点。10月份,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对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隆阳区第七小学进行节能工作督查与指导,经过省级检查组初评后,隆阳区第七小学最终以95.5分位居全市第一。

4.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工作得到质的飞跃。一是全面实现公务用车维修、保险、加油三个定点。对维修审批实行维修审核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班子会研究三层管理,杜绝了无序开支。对加油卡进行了重新规范,废止92张油卡的使用,废除了与一家管理存在漏洞的加油公司的合作,确保了公务用油管理安全到位。二是实现司勤人员管理两个转变。将日常教育由主要派送任务转变为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双提高;将“两不管”转变为主动和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联系对接,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原单位相互沟通,司勤人员不再需要“两头受气”;将用车单位觉得服务不到位,打消司勤人员后顾之忧。三是全市首家引进车辆安全检测线,每个月每辆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最大限度的确保车辆机械安全。截止12月20日,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共计出车20951次,未发生一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四圆满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任务。6月对达到报废条件不能继续使用的39辆公务用车进行报废处理,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拍卖共成交14辆(事业1辆,国企13辆),拍卖资金全部上缴财政账户。

5.立足本职服务全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见成效。一是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完成会务保障,确保各项会议的顺利召开。二是对政府视频会议室部分墙面重新维修、更换窗帘,将视频会议室屋顶和一号会议室墙面做了防水处理,使渗水情况得以解决。三是对政府大院绿化带进行修剪、补植补种,改善了绿化环境。四是对政府后勤服务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服务质量逐步提高。全年累计完成大小会议服务工作150余场,绿化维护1000多平方米,卫生清扫780多人次,粉刷办公用房、修补漏水建筑面积200余平方米。

6.明确责任主体,履行“一岗双责”。始终把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与服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细化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中,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所分管股室的廉政工作,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抓好任务的落实,并定期报告所分管股室廉政工作的进展情况。

7.带头遵纪守法,强化廉洁自律。坚持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时刻保持警惕,都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班子成员人人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没有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班子成员与秦光荣违法违纪无关,也无人因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函询和约谈。

8.严格督导检查,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对违反规矩的机关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全年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21次,区纪委通报文件18次,党纪党规理论21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组织风险防控排查1次,主动上报违纪线索1条,累计进行领导集体约谈12人次,廉政提醒谈话16人次,个别约谈3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3人,主要是管理岗和专技岗事业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6辆,在编实有车辆12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科目

2018年

2019年

增减数

行政运行

0

197285.41

197285.41

事业运行

0

225426.26

225426.26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2900000.00

290000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23244.40

23244.40

卫生健康支出

0

19868.21

19868.21

合计

 

3365824.28

3365824.28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365,824.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5,824.2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务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362,322.22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322.22元,占总支出的98.81%;项目支出4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务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支出科目 

2018年

2019年

增减数

行政运行 

0

193785.41

193785.41

事业运行

0

225424.20

225424.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23244.40

23244.40

卫生健康支出 

0

19868.21

19868.2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2900000.00

2900000.00

合计 

0

3362322.22

3362322.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2,322.2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务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24%。

支出科目 

2018年

2019年

增减数

行政运行 

0

193785.41

193785.41

事业运行

0

185424.20

185424.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23244.40

23244.40

卫生健康支出 

0

19868.21

19868.2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2900000.00

2900000.00

合计 

0

3322322.22

3322322.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务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无与上年对比数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科目

2018

2019

增减数

办公家具购置费

0

17680.00

17680.00

电脑、打印设备购置费

0

22320.00

22320.00

合计

0

40000.00

400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2,322.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362,322.2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机关事务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组建成立无与上年对比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19,209.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资金257,728.0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161,481.5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资金2,9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44.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57.9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6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713.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19.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34.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901,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年初预算数为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901,1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0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00.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新成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0,000.00元,占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占0.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00,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1辆。主要用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8,612,298.99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602.06元,固定资产17,428,696.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12,298.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83,602.06元,固定资产增加17,428,696.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15,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1,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8,612,298.99

1,183,602.06

17,428,696.93

 

17,358,950.76

69,746.17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购置办公用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3台。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已完成购置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3台。

1项目资金情况

安排2019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资金4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全年执行数40,000.00元,执行率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购置新增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机3台。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管控项目进度,按时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内容,完成率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规范合理的使用了财政资金,提升了职工办公条件,提高了职工办公效率,使单位职工能够更好更快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单位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办公设备使用人均反映设备使用状况良好,有效提高了办公质量。服务对象、职工使用满意度良好,满意度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管控项目进度,按时完成了项目的实施内容。提升了职工办公条件,提高了职工办公效率,使单位职工能够更好更快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单位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办公设备使用人均反映设备使用状况良好,有效提高了办公质量。服务对象、职工使用满意度良优,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在规定时限内公开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预期目标。做到了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规范。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对单位资金从预算编制到实际支出全程监督,对于重大支出集体讨论研究通过,保证决策科学,支出合理合规。同时在单位日常例会中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及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提高全员意识,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0年3月成立,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人员编制总数8名,内设机构4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和公共机构节能股、房地产管理和服务保障。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房地产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创全市第一,立足本职服务全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见成效。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履职良好,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节能减排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抓实抓好党的廉政工作,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树牢廉洁意识,逐步完善防控机制,严防风险点,持续深入督促检查,落实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严防腐败问题。全局上下呈现出了监督制约有效、执纪问责有力、服务发展有为的良好态势。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局收入3,365,824.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5,824.2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52.06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2,322.22元,其中基本支出3,322,322.22元,项目支出40,0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局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0,000.00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40,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40,000.00元。全局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履行好各项职能职责,完成好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为100%,达到质量标准。

4效果情况分析

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使用更加公开化,透明化。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不断努力。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更好的服务全区高质量跨越发展。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为2019年3月新成立单位,因此2019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着不够完善不够科学的情况,导致预算不能满足实际的工作需要。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项目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运用于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通过总结绩效自评查找出来的问题,不断改进优化工作流程,合理运用财政资金,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的满意度。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对单位资金从预算编制到实际支出全程监督,对于重大支出集体讨论研究通过,保证决策科学,支出合理合规。同时在单位日常例会中组织学习相关财经法规及单位财务规章制度,提高全员意识,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机构改革于2019年3月组建成立,未编制年初预算,部门年初预算数为0。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差异率、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财政应返还额度变动率无法计算得出指标评价分值。2019年新增固定资产17,358,950.76元,原隆阳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移交固定资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在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