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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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33001MB1626953H/20260915-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9-1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负责拟订区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区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区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按照规定拟订区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负责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负责区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区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承担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房地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和公共机构节能股、财务资产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38辆,在编实有车辆11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办公用房管理提质扩面。根据办公用房管理“四统一”的原则,逐步开展公务用房权属登记工作,目前已完成权属登记3宗,较2024年增加1宗。同时,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程序,全过程参与维修监督,全年共备案审批办公用房维修单位7个,修缮金额1,849,831.7元,修缮面积5,729.96㎡,调剂2个单位的办公用房,调剂面积238.03㎡。二是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到位。全年累计购置、落户公务用车40辆,处置公务用车70辆。其中,在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有4辆,占比10%,推动了公共出行领域低碳转型,助力区域“双碳”目标实现。以“安全第一”为宗旨,圆满完成日常公务出行和其他各项重要活动的公务用车保障任务,全年区公车平台保障区直各部门日常公务出行共计5,230次,累计安全行驶776,984公里。针对云南省公务用车专项审计反馈10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6条,截至2025年9月30日,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推动公务用车管理保障规范化。三是国有资产高效统筹。加强资产管理,通过完善资产信息数据、构建资产与财务协同管理机制,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通过修订完善管理办法,为隆阳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标准依据。全年共审批资产使用13件,预计租金收益508.56万元,资产处置13件,涉及资产原值1,743.21万元,资产无偿划拨8件,涉及资产原值298.25万元,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结合工作实际,修订《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3项资产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四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制定下发《隆阳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依托“节能周”“低碳日”等宣传活动强化节能意识。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较2024年约下降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9%,人均综合水耗下降8.8%;节约型机关整体创建率达95%,隆阳区妇幼保健院、保山市第一示范小学2家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成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8,492,182.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2,182.24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12,792.55元,增长194.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12,792.55元,增长194.9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12,792.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增加3,712,992.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99,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8,492,182.24元。其中:基本支出5,250,670.24元,占总支出的61.83%;项目支出3,241,512.00元,占总支出的3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12,792.55元,增长194.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46,920.55元,增长87.27%;项目支出增加3,165,872.00元,增长4,185.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692,152.07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235,400.00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664,4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50,670.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1,180.51元,占基本支出的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59,489.73元,占基本支出的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41,51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隆阳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面积测绘服务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执法执勤用车平台运行维护资金20,0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平台运行维护。
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经费750,000元,主要用于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用房租赁。
租用干部周转用房专项资金79,800.00元,主要用于区外领导周转房租金。
隆阳区区直党政机关“大物业”后勤服务项目经费331,912.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区直党政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2,382.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3%。与上年相比增加3,712,992.55元,增长128.95%,完成年初预算的56.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9,28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8%,完成年初预算的5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8,085.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2,136.51元,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29,065.22。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资金未足额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26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82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医保缴费基数提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1,000.00元,决算为3,708,46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72,097.25元,增长141.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589,065.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88%,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7,000.00元,决算为3,118,951.8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1%,完成年初预算的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89,065.22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82,583.03元,增长降10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44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08,466.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3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72,097.25元,增长141.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589,065.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7,000.00元,决算为3,118,951.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拨付金额小于预算金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89,065.22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82,583.03元,增长10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49.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审计整改,购置了新车,偿还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欠款,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2辆。主要用于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初评和复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9,489.73元,比上年增加2,189,734.99元,增长131.14%,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审计整改,购置了新车,偿还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欠款,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3,571,977.91元,其中,流动资产193,530.42元,固定资产3,378,44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51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2,984.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0.78平方米,账面原值218,923.55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483,066.87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263,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5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出租资产不在我单位名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18,932.7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65,202.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95,702.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65,202.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65,202.69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