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12533001MB1626953H/2024050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机关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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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4-05-0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600000
附件1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机构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9〕79号),《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规范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隆编〔2022〕34号)。保山市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 负责拟订区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拟订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区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区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 按照规定拟订区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 负责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区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6. 负责区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指导并监督办公区、区级干部住宅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7. 承担区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8.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9. 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 参与区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1.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股、公务用车和公共机构节能股、房地产管理和服务保障股。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抓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把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持之以恒抓规范、抓整改。通过强有力的监管,全区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要求被问责的干部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全区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2.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一是标识化管理达100%。全区公务用车除涉密车辆外,其余公务用车均统一喷涂了“公务用车”和监督电话,公务出行社会化监督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化管理达100%。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区公车平台及各单位自留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涉密车辆按省、市文件规定暂不安装)全部接入“全省一张网”,用车、派车、收车实现全程在线派单操作,车辆出行驶轨GPS实时监控。三是实现“三个定点”。通过严格的政府采购流程,严把质量关、效率关和廉洁关,各留车部门都做到了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进一步地确保了公务出行安全、节约和高效。四是实现“一车一档”。对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公车私用、公费报销私车费用等现象基本杜绝。
3. 公车配备做到“两个明确”。一是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理清公务用车各主管部门车辆监管类型、日常监管事项、工作规范流程等,改变了以往管理权责不清的情况。二是明确车辆配备程序。做到购车从严审核审批手续、厉行节约,车辆处置公开公正,规范办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38辆,实有车辆11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14,562.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14,562.9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591,890.06元,同比下降49.6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417,000元,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经费减少8,878,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14,562.95元,其中:本年收入8,714,562.9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14,562.9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8,591,890.06元,同比下降49.6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9,417,000元,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经费减少8,878,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14,562.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14,562.95元,其中:基本支出6,681,562.9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25,109.94元,同比增长14.08%,主要原因是:区委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经费增加893,000元;项目支出2,033,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9,417,000元,同比减少82.24%,主要原因是: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经费减少8,878,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 2010301一般公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593,6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010350一般公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99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平台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事业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3.208050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232.3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3,094.7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192.08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8,000元,减少2.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3,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4次,共计接待约40人次。2024年接待批次减少4次,接待人次减少40人次,接待费预算减少3,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5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5,000元,减少2.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00,00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0,000元,较上年减少105,000元,下降2.5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8辆。
减少原因:公务用车减少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5,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2,033,000元,编制绩效指标4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3年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6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0元,同比增长2.55%,增加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增加4,41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隆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
3,485,187.63元,其中,流动资产98,471.31元,固定资产3,386,716.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60,117.1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20,768.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4,885,461.02元;处置车辆6辆,账面原值1,115,9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115,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0,500元;资产使用收入630,453.86元,其中出租资产2,393.73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630,453.86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7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