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0-4-/2021-0918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手册)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2.积极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
3.做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工作。
4.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
5.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6.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
7.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8.抓牢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
9.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任务。
10.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12.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13.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14.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922,86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867.7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727,423.09元,下降81.95%,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8,157.59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991.04元;
3.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6,771.52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140.22元;
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456.08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0,471.73元;
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减少1,000.00元;
8.项目资金减少8,659,664.00元,其中:民族机动金减少560,000.00元;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减少683,000.00元;宗教场所修缮减少500,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6,846,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931,304.2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608.27元,占总支出的61.13%;项目支出750,696.00元,占总支出的38.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907,821.59元,下降82.18%,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166,086.39元,主要为我单位在职人员新增1人以及调增工资、津补贴、政府绩效、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因素,其中:基本工资减少9,517.00元,津贴补贴减少7,969.00元,奖金减少124,96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991.0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6,77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140.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456.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0,471.73元;退休费减少1,000.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2,071.20元,办公费减少4451.00元,水费增加793.80元,电费增加3561.00元,邮电费减少2347.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0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0元。
3.项目支出减少8,659,664.00元,其中:民族机动金减少560,000.00元;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减少683,000.00元;宗教场所修缮减少500,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6,846,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608.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8157.59元,下降17.37%,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166,086.39元,主要为我单位在职人员新增1人以及调增工资、津补贴、政府绩效、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因素,其中:基本工资减少9,517.00元,津贴补贴减少7,969.00元,奖金减少124,96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991.0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6,77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140.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456.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0,471.73元;退休费减少1,000.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2,071.20元,办公费减少4451.00元,水费增加793.80元,电费增加3561.00元,邮电费减少2347.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0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0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5,867.47元,占基本支出的9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740.80元,占基本支出的8.02%,人均10,526.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0,69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59,664.00元,下降92.02%,主要原因分析:民族机动金减少560,000.00元;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减少683,000.00元;宗教场所修缮减少500,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6,846,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族工作专项资金69,078.60元,其中:办公费9,370.60元,邮电费23.00元,差旅费11,685.00元,劳务费26,592元,委托业务费21,408.00元;
2. 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492,977.40元,其中:办公费12,405.40元,差旅费103,272.00元,劳务费67,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00.00元;
3.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8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30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907,821.59元,下降82.18%,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减少166,086.39元,主要为我单位在职人员新增1人以及调增工资、津补贴、政府绩效、医疗保险等基本支出因素,其中:基本工资减少9,517.00元,津贴补贴减少7,969.00元,奖金减少124,96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991.04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6,77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3,140.2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456.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10,471.73元;退休费减少1,000.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2,071.20元,办公费减少4451.00元,水费增加793.80元,电费增加3561.00元,邮电费减少2347.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0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0元。
3.项目支出减少8,659,664.00元,其中:民族机动金减少560,000.00元;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减少683,000.00元;宗教场所修缮减少500,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减少6,846,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1,1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8%。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950,452.10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69,078.60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681,617.4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86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312.64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5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29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6,137.76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6,431.2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6.9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安排。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0.00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元,下降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安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40.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071.20元,下降46.4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7,956.69元;水费增加793.80元;电费增加3,561.00元;邮电费减少22,148.31元;差旅费减少4,565.00元;维修(护)费减少5,8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0元;劳务费减少57,492.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0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0元。
其中:行政单位1单位,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40.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071.20元,下降46.4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7,956.69元;水费增加793.80元;电费增加3,561.00元;邮电费减少22,148.31元;差旅费减少4,565.00元;维修(护)费减少5,800.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00.00元;劳务费减少57,492.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0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500.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其中:水费793.80元;电费3,561.00元;工会经费18,0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72,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942,157.21元,其中,流动资产849,512.60元,固定资产92,644.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0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89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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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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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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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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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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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42,157.21 | 849512.60 | 92,64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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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64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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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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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民族工作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行〔2020〕213号文件,区财政2020年安排69,078.60元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民族事务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20年区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20年区级民族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20年区级民族工作专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20年区级民族工作专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号)文件以及隆财行〔2020〕213号文件,安排民族工作专项项目安排经费69,078.6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隆财行〔2020〕213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专项项目资金69,078.6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6,245.48.00元,其中:办公费9,370.60元,邮电费23.00元,差旅费11,685.00元,劳务费26,592元,委托业务费21,408.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行〔2020〕83号文件,区财政2020年安排492,977.40元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用于开展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20年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20年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20年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20年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号)文件以及隆财行〔2020〕83号文件,安排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安排经费492,977.4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隆财行〔2020〕83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资金492,977.4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92,977.40元,其中:其中:办公费12,405.40元,差旅费103,272.00元,劳务费67,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5分,自评等级为“优”。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项目名称: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20〕88号文件,区财政2020年安排180,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用于地区民族宗教活动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号)文件以及隆财农〔2020〕88号文件,安排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安排经费180,000.00元,于2020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20〕88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8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0元,其中: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自评等级为“优”。
7. 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2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行政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手册)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隆阳区民宗局2020年底前计划健全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新机制,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积极向省市级推荐示范单位;计划申报实施2020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全面完成2019年度项目验收工作;让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计划申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精品文化项目30多个,并积极做好非遗传承保护;推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计划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和散居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健全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新机制和落实形势研判制度,落实好继续抓牢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增收致富。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1,922,86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867.7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292.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304.27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608.27元,项目支出750,696.00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855.50 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转,其中:2012301行政运行30,855.5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750,696.00元,其中:民族工作专项资金69,078.60元;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492,977.4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80,000.00。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750,696.00元。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隆阳区民宗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隆阳区民宗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和宗教方面的补助支出,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922941.28元,决算数1,931,304.27元,差异数为8,362.99元,差异率0.43%。主要为基本支出中人员工资调整、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以及项目支出调整。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180,608.27元(其中人员经费1,085,867.47元,日常公用经费94,740.80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50,696.00元,项目支出主要为:1.民族工作专项资金69,078.60元;2.高黎贡山移民宣传调研工作经费492,977.40元,3.2020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80,000.00元。
①隆阳区民宗局2020年1-12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建创建工作综合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九进”牵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次,积极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2020年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模范集体1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模范集体1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旅游村寨2个、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个、第一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35个、第二批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保山市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
②做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工作。2020年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项目4个、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1个、合计525万元。
③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2020年申报实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项目建设2个,合计18万元。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省市区级非遗项目名录87 项,传承人72 名,建立健全了《隆阳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资料库》;全面开展民族文化校园传承活动,做好“十个一”工作和“六个一”活动等民族文化校园传承活动。
④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2020年民族地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现民族地区农村饮水卫生合格率达100%,隆阳区的3655个村民小组目前通路率100%,广播电视村村通,通光缆率、4G覆盖率均达100%,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⑤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积极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配合市级完成50个“五进”宗教活动场所项目验收工作,继续提升佛教梨花坞、道教玉皇阁的“五进”活动效果,深入推进宗教领域各专项整治工作。
⑥抓牢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健全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新机制,落实形势研判制度,继续抓好城市民族管理服务。2020年与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签订了《保山怒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联动协作协议书》,倡导建立各民族相邻相伴,水乳交融的相互嵌入式居住结构和环境。
(4)效果情况分析
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二是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全国、全省统战民委工作会议,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②积极做好示范区创建工作。
③做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一是积极组织申报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二是认真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五是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④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保护。一是推动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二是积极做好非遗传承保护。三是全面开展民族文化校园传承活动。
⑤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一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二是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得到有力保障。三是民族事务治理工程再上新台阶。
⑥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积极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⑦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抓民族干部教育培训。二是抓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培训。三是抓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
⑧抓牢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一是健全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新机制。二是落实形势研判制度。三是加大维稳监测监控。四是抓好城市民族管理服务。
⑨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任务。
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⑪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⑫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和“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⑬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⑭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方式与各股室每周一汇报和实地查看为主,对由乡镇实施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库区作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8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