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0-4-/2020-092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8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主管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手册)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1)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了《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6月份,借助端阳花市之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散发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材料4200余份。6月30日借“七•一”建党节活动期间,与兰城街道、区侨办、马里社区一起举办了以“庆七•一、凝侨心,民族团结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300余人。
(2)继续做好赠送民族刊物及信息报送工作
分别给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以及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68个民族村订赠了《今日民族》100份,给有关学校订赠《今日民族》(中小学版)30份,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送《隆阳民宗》三十四期34条信息,有力地宣传了民族宗教工作。
(3)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5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了2019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了2020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同时,组织18个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行了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
(4)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隆阳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9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稳步推进
(1)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取得新进展
一是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019年,结合各民族乡(镇)的实际和上级安排补助各类民族专项资金的意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申报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16个,中央、省、市各级共下达专项资金项目17个,资金564.8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4个,扶持资金31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项目8个,扶持资金146.8万元;上海对口帮扶资金项目1个,扶持资金3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3个,扶持资金78万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抽查、验收,杜绝民族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认真做好示范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评审、申报工作。今年我区涉及的3个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省民宗委要求,已完成了项目规划、项目评审、上报、制定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文件、进行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示范区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
四是认真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步伐。2019年,争取项目资金152万元用于芒颜村和石梯村人口较少民族的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其中申报上海市民宗委对口扶持芒颜村民族文化广场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发展资金项目扶持石梯村道路建设资金52万元(由区政策研究室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德昂族群众发展步伐。
五是加快项目实施工作。对2018年度项目组织验收,加快2019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年底实施完成。
(2)完成了《隆阳区“十三五”民族宗教工作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及其他专项工作
4、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隆阳区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区,全区辖20个乡镇(街道),少数民族人口14.0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2%,其中区内有彝、白、傣、傈僳、苗、回、德昂、满、佤9种世居民族,人口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98%。全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903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5%。全区20个乡镇(街道)配齐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20人,村委会(社区)配备协调民族关系信息员29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65029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0290.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182189.66元,增长67.43%,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工资减少75619.34元,主要为我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550.00元;津贴补贴减少30095.00元;奖金减少158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6659.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677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2997.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0975.2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793.92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增加1000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571.1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9231.79元,手续费减少332.00元,水费减少561.60元,电费减少3046.62,邮电费增加17534.31元,差旅费减少2590.00元,维修(护)费增加5800.00元,培训费减少740.00元,差旅费减少1950.00元,劳务费增加56663.6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74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03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250.00元;
4.项目支出增加7692040.00元,其中1、民族机动金减少470,000.00元;2、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减少454,000.00元;3、宗教场所修缮增加500,000.00元;4、少数民族发展增加6,800,000.00元;5、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增加63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83912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765.86元,占总支出的13.18%;项目支出9410360.00元,占总支出的86.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02704.66元,增长70.14%,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工资减少75619.34元,主要为我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550.00元;津贴补贴减少30095.00元;奖金减少158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6659.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677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2997.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0975.2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793.92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增加1000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571.10,其中:办公费减少9231.79元,手续费减少332.00元,水费减少561.60元,电费减少3046.62,邮电费增加17534.31元,差旅费减少2590.00元,维修(护)费增加5800.00元,培训费减少740.00元,差旅费减少1950.00元,劳务费增加56663.6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74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03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250.00元;
4.项目支出增加7,692,040.00元,其中1、民族机动金减少470,000.00元;2、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减少454,000.00元;3、宗教场所修缮增加500,000.00元;4、少数民族发展增加6,800,000.00元;5、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增加63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8765.86元。
1、人员经费减少75619.3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000.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2%;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571.10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8%;
3.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40%,人均156494.2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0%,人均22101.5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103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2040.00元,增长81.74%,主要原因分析:民族机动金减少470,000.00元;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减少454,000.00元;宗教场所修缮增加500,000.00元;少数民族发展增加6,800,000.00元;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增加63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560000.00元,其中:办公费16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200.00元;
2.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11360.00元,其中:办公费7170.00元,差旅费40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3. 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6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0.00元;
4. 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50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
5. 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233000.00元,其中:办公费13740.00元,印刷费25000.00元,劳务费415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00.00元;
6. 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3800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800000.00元;
7. 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400000.00元;
8. 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3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00元;
9. 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630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912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02704.66元,增长70.14%。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工资减少75619.34元,主要为我单位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550.00元;津贴补贴减少30095.00元;奖金减少158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减少26659.52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26771.5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52997.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40975.2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793.92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退休费增加1000元;
3.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571.10元,其中:办公费减少9231.79元,手续费减少332.00元,水费减少561.60元,电费减少3046.62,邮电费增加17534.31元,差旅费减少2590.00元,维修(护)费增加5800.00元,培训费减少740.00元,差旅费减少1950.00元,劳务费增加56663.6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274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1603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5250.00元;
4.项目支出增加7,692,040.00元,其中1、民族机动金减少470000.00元;2、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减少454,000.00元;3、宗教场所修缮增加500000.00元;4、少数民族发展增加6800000.00元;5、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增加6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63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1%。主要用于:2012301行政运行1079927.00元;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656050.00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7903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外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教育(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57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303.68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771.52元;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21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5741.5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0975.2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49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8,0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6%。主要用于: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800000.00元;2130506社会发展630000.00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3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金融(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住房保障(类)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其他(类)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元,完成预算的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6.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50.00元,下降9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50.00元,下降90.7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高黎贡山移民安置工作评估组1批次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12.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71.10元,下降7.13%,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减少758,092.51元,印刷费减少548,585.39元,劳务费减少108,476.2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861,804.19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其中:
(一)办公费7956.69元;
(二)邮电费22148.31元;
(三)差旅费4565.00元;
(四)维修(护)费5800.00元;
(五)公务接待费200.00元;
(六)劳务费57492.00元;
(七)公务交通补贴73800.00元;
(八)办公设备购置4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978658.47元,其中,流动资产853122.10元,固定资产125536.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095.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938.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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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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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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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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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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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78658.47 | 853122.10 | 125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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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55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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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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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行〔2019〕917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560000.00元民族机动金,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殊困难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民族机动金》(隆财行〔2019〕917号)文件,安排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56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项目资金56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办公费16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32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19〕783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500000.00元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场所修缮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19年宗教场所修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宗教场所修缮专项资金》隆财农〔2019〕783号文件,安排2019年宗教场所修缮专项资金5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农〔2019〕783文件要求, 2019年宗教场所修缮专项资金5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18〕1192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233000.00元,该资金为2018年年末结转和结余。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专项资金》 隆财农〔2018〕1192号文件,安排2019年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专项资金233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农〔2018〕1192号文件要求, 2019年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专项资金233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主要用于:办公费13740.00元,印刷费25000.00元,劳务费415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19〕783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20000.00元。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解决地区佛教商业化治理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隆财农〔2019〕783号文件,安排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资金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农〔2018〕1192号文件要求, 2019年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成11360.00元,资金结余8640.00元并结转至2020年,执行率为56.80%。主要用于:办公费7170.00元,差旅费40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 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19〕784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46000.00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区民族宗教活动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隆财农〔2019〕784号文件,安排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6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农〔2019〕784号文件要求, 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6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 项目名称: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整合〔2019〕832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3800000.00元。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主要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扶贫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隆财整合〔2019〕832号文件,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8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832号文件要求,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38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38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整合〔2019〕1355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3000000.00元。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隆财整合〔2019〕1355号文件,安排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355号文件要求, 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240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 项目名称: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整合〔2019〕1355号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隆财整合〔2019〕1355号文件,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3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整合〔2019〕1355号文件要求, 2019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3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 项目名称: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以及隆财农〔2019〕1364号文件,区财政2019年安排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630000.00元。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建设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区民宗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报送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该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根据《2019年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隆财农〔2019〕1364号文件,安排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6300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财农〔2019〕1364号文件要求, 2019年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专项资金6300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00%。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20年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2)针对我单位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①管理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横道图,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提高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的基本依据和行为准则。二是重视工程实施过程与资料管理,在确保项目预算执行与严格控制项目投资上下功夫。第一抓好工程实施的过程监管,严格工程变更、合同履行等重要环节。第二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资料的收集,为工程结算提供详实的依据。第三重视项目验收,补贴项目采用乡级自查,县级验收制度,验收采用全查,不留死角。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核查力度。避免截留、冒领、骗领情况发生。五是加大公示力度。六是强化项目绩效结果运用,对支付进度快、效果好的实施单位按规定逐年提升资金倾斜,对执行效果差的实施单位削减资金或取消项目。
③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预算绩效设立体系,形成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民族和宗教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的衡量指标体系。二是确立民族和宗教部门行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框架,进一步有效促进预算绩效工作的开展。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能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①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地方民族和宗教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②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严格资金使用渠道,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逐步达到增收致富。
预算配置科学方面:一是科学预见,统筹安排,确保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安排,预算编制按逐年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达到更加合理完善。二是确保运转的基本支出得到足额保障,合理合规使用。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按规定程序申报申请使用,厉行节约做到“三公经费”费使用有计划、严把关,做到接待工作要有公函,车辆审批要有审批。
预算执行有效方面:一是按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各分类执行,年度中合理安排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科目、项目、金额执行预算,不随意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按年度计划执行预算,严格结转结余。三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能压减,不可增长,做到节支增,发挥资金最大效能。
预算管理规范方面: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并按规定严格落实。二是对预算管理要求公开的内容和信息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在财政规定时间内完成部门预算公开,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客观反映部门预算情况。三是按资产管理制度审批采购,合理使用资产,并逐步达到管理规范有效,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责任人,资产及时造册、销毁,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度,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1065029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50290.8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300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912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953.86元,项目支出941036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1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0652.00元(其中:2012301行政运行30652.0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640.00元(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8640.0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民宗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隆阳区民宗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65号)规定,结合部门年度目标任务,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提交项目成果数量、提交项目成果时限、资金下拨时间、个人补助足额发放情况、完成项目差错率、组织培训次数、组织培训人数、项目成果使用率、项目成果覆盖率、资金结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科、室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9419000.00 元,其中:1.2019年区级民族机动金560000.00元;2.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20000.00元;3. 2019年第二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46000.00元; 4. 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宗教场所修缮)500000.00元;5.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打造233000.00元; 6.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3800000.00元;7. 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0000.00元;8. 2019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30000.00元;9.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民族文化抢救与精品工程)6300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9410360.00元,项目结余资金为8640.00元,其中:2019年第一批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佛教商业化治理专项工作经费结余8640.00元。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隆阳区民宗局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隆阳区民宗局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和宗教方面的补助支出,严格按照局里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严格管理。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安排的9个专项资金共计9419000.00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并按期支出9410360.00元,结余8640.00元。为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应有作用,隆阳区科协制定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办事,严防专项资金挪用它用。
(4)效果情况分析
1、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1)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了《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2019年6月份,借助端阳花市之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散发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材料4200余份。6月30日借“七•一”建党节活动期间,与兰城街道、区侨办、马里社区一起举办了以“庆七•一、凝侨心,民族团结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300余人。
(2)继续做好赠送民族刊物及信息报送工作
分别给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以及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68个民族村订赠了《今日民族》100份,给有关学校订赠《今日民族》(中小学版)30份,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送《隆阳民宗》三十四期34条信息,有力地宣传了民族宗教工作。
(3)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5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了2019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了2020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同时,组织18个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行了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
(4)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隆阳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9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稳步推进
(1)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取得新进展
一是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019年,结合各民族乡(镇)的实际和上级安排补助各类民族专项资金的意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申报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16个,中央、省、市各级共下达专项资金项目17个,资金564.8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4个,扶持资金31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项目8个,扶持资金146.8万元;上海对口帮扶资金项目1个,扶持资金3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3个,扶持资金78万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抽查、验收,杜绝民族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认真做好示范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评审、申报工作。今年我区涉及的3个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省民宗委要求,已完成了项目规划、项目评审、上报、制定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文件、进行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示范区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
四是认真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步伐。2019年,争取项目资金152万元用于芒颜村和石梯村人口较少民族的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其中申报上海市民宗委对口扶持芒颜村民族文化广场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发展资金项目扶持石梯村道路建设资金52万元(由区政策研究室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德昂族群众发展步伐。
五是加快项目实施工作。对2018年度项目组织验收,加快2019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年底实施完成。
(2)完成了《隆阳区“十三五”民族宗教工作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及其他专项工作
4、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隆阳区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区,全区辖20个乡镇(街道),少数民族人口14.0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2%,其中区内有彝、白、傣、傈僳、苗、回、德昂、满、佤9种世居民族,人口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98%。全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903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5%。全区20个乡镇(街道)配齐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20人,村委会(社区)配备协调民族关系信息员292人。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完善机制,倒逼管理。围绕切实完成全局各项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各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建立倒排机制,以工作倒逼推动工作按时完成。三是加强沟通,有序协调。四是抓好督查,确保成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督查方式与各股室每周一汇报和实地查看为主,对由乡镇实施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深入库区作好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