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
- 01525720-4-/2020-06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6-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30800000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主管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
2.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3.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文教政法股、经济发展股、宗教股,共计4个科室。下设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以《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手册)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宗教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深入。
2.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按照基层党建要求,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成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加强保密工作和民族成分管理,巩固“三星级”档案,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做出新的贡献。
3.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和顺。着力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指导各宗教团体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依法妥善处理宗教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好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健全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新机制。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求,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区政府与21个乡镇(街道)签订《隆阳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目标任务管理责任书》,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统战、民宗、公安、民政、文化旅游、司法等部门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系,信息互通。建立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排查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动态,及时通报情况,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5.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积极组织申报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认真开展项目督促检查工作,全面完成2019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有序组织实施2020年项目,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和使用安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
6.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强意识形态思想监控和阵地监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7.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责任,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如期脱贫;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深入扶贫挂钩村,进村入户走访座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帮助贫困户如期脱贫退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财务总收入1,92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9.5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9.51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较上年增0 元,同比增0 %;事业收入0元,较上年增元,同比增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其他收入 0元,较上年增0 元,同比增0 %。上年结转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2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9.51 %,其中:本年收入1,92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9.51 %,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9.51 %,(本级财力1,922,941.2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92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9.5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22,941.28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同比减14.60 %,占总支出的65.16 %;项目支出67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占总支出的34.84 %。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12301行政运行1,054,39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等支出;
2.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67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232.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65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62,203.3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878.32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6.96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52,941.28元,项目支出670,000.00元)。
1. 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321,096.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629,90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7,23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635.3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446.32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31.61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
(7)30201办公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8)30205水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水费支出;
(9)30206电费5,000.00元,主要用于电费支出;
(10)30228工会经费16,596.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
(11)30239其他交通费用70,8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20,000.00元;
(2)30207邮电费16,000.00元;
(3)30211差旅费7,000.00元;
(4)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元;
(5)30226劳务费48,000.00元;
(6)30239其他交通费用4,000.00元;
(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0,000.00元;
(8)31002办公设备购置12,000.0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2020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252,941.28元,较上年减182,900.99元,减14.60 %,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人员减少1人。其中:
1. 工资福利支出1,149,545.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75 %,较上年减170,410.99元,同比减17.04 %,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人员减少1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96.00元,占基本支出的8.25 %,较上年减12,490.00元,同比减12.08 %,主要原因是2020年预算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元,占基本支出的0 %,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遗属补助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70,000.00元,较上年增0元,同比增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无变化。其中:
1. 2020年民族机动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57,000.00元,较上年减203,000.00元,同比减56.86%,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分配调整,减少民族机动专项资金投入,从而加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的支出;
2. 2020年民族工作专项经费313,000.00元,较上年增203,000.00元,同比增64.86%,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调整,增加民族工作专项经费203,000.00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96.00元,较上年减12,490.00元,同比减12.08 %,占基本支出的8.25 %,主要原因主要是2020年我单位人员减少1人,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20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2,000.00元,其中:货物类12,000.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2,00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其他资金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67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2020年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20年预算公开表
0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1
0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
0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3
0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4
0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5
0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
0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8
0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
10.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
1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
12.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2
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3
14.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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