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隆阳区民宗局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01525720-4-04_A/2017-09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7-09-15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隆阳区民宗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工作手册)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工作扎实有效
⑴.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制定了《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6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2016年6月份,借助端阳花市之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散发民族宗教法规政策宣传材料4200余份。6月30日借“七•一”建党节活动期间,与兰城街道、区侨办、马里社区一起举办了以“庆七•一、凝侨心,民族团结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人数300余人。
⑵.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以保山市民族中学、实验小学、第七小学、永昌小学、第四小学、民族乡镇中小学为重点,扎实推进民族知识政策进校园、进课堂工作,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将保山市民族中学、实验小学等21所中小学纳入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开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⑶.继续做好赠送民族刊物及信息报送工作
分别给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以及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68个民族村订赠了《今日民族》100份,给有关学校订赠《今日民族》(中小学版)30份,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送《隆阳民宗》三十四期34条信息,有力地宣传了民族宗教工作。
⑷.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议。
5月13日,组织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全面回顾和总结了2015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了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安排了2016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同时,组织18个乡镇(街道)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干部进行了民族宗教工作业务培训。
⑸.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区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隆阳区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6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区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
按照中共隆阳区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稳步推进
⑴.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取得新进展
一是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016年,结合各民族乡(镇)的实际和上级安排补助各类民族专项资金的意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共申报民族宗教专项资金项目16个,中央、省、市各级共下达专项资金项目17个,资金564.8万元,其中,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4个,扶持资金31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项目8个,扶持资金146.8万元;上海对口帮扶资金项目1个,扶持资金3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3个,扶持资金78万元。
二是进一步规范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抽查、验收,杜绝民族专项资金被滞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是认真做好示范区建设的项目规划、评审、申报工作。今年我区涉及的3个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照省民宗委要求,已完成了项目规划、项目评审、上报、制定实施方案、下达资金文件、进行项目实施等各项工作。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示范区建设项目已全面启动。
四是认真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步伐。2016年,争取项目资金152万元用于芒颜村和石梯村人口较少民族的后续扶持发展工作。其中申报上海市民宗委对口扶持芒颜村民族文化广场项目资金100万元,中央发展资金项目扶持石梯村道路建设资金52万元(由区政策研究室实施)。这些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德昂族群众发展步伐。
五是加快项目实施工作。对2015年度项目组织验收,加快2016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力争年底实施完成。
⑵.完成了《隆阳区“十三五”民族宗教工作工作发展规划》编制及其他专项工作
4、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隆阳区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区,全区辖20个乡镇(街道),少数民族人口14.0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5.2%,其中区内有彝、白、傣、傈僳、苗、回、德昂、满、佤9种世居民族,人口占全区少数民族人口的98%。全区少数民族干部职工1903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5%。全区20个乡镇(街道)配齐民族工作(专)兼职干部20人,村委会(社区)配备协调民族关系信息员29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人员编制11人,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29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区民宗局2016年度收入较2015年对比减少9.4万元,减少3.13%。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4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8万元,占总支出的45.45%;项目支出134.50万元,占总支出的54.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基本支出较2015年对比减少48.1万元,减少30.03%,主要是民族专项资金等的支出减少所致;项目支出较2015年对比减少32.5万元,减少19.46%,主要原因是农业股下达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支出—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25.80万元,在2016年度仅开支了64.80万元,剩余部分结转至2017年度继续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万元,主要原因原因是公务用车统一由公车办统一调度,同时,各种公用经费节俭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隆阳区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2.5万元,减少19.46%。主要原因是农业股下达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支出—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25.80万元,在2016年度仅开支了64.80万元,剩余部分结转至2017年度继续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6万元,减少24.63%。主要原因是农业股下达的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支出—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25.80万元,在2016年度仅开支了64.80万元,剩余部分结转至2017年度继续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1%。
3.农林水支出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
4.住房保障支出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82.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统一由公车办统一调度,同时公务接待经费节俭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3万元,下降38.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5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2.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统一由公车办统一调度,同时公务接待经费节俭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等相关管理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已归入政府公务用车平台统一调配使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隆阳区民宗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04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统一由公车办统一调度,同时公务接待经费节俭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9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