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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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0-4/20250918-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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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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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24103号),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可公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全区宗教、对台务侨务等全区统一战线工作

(2)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社会各界新一代代表人物。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统战民宗工作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5)协调区工商联调查研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6)负责协调开展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维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侨务工作,做好侨胞侨属的相关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9)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

10)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11)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

1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

1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和保障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5)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基础和法治基础”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联络股、民族工作和经济发展股、宗教工作股、台务侨务工作股,无所属单位。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个股室,原因是机构改革。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离休0人,退休13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升统战工作效能

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组织召开区委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4次、全区统战工作会议1次、隆阳区民族宗教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结合隆阳实际制定印发了《中共隆阳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的工作方案》等。二是建立隆阳区及重点乡镇(街道)民族工作委员制和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级”书记工作责任、村(社区)“四查看一报告”制度,做到“四带四必”,持续推进“一网两单”机制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统战民宗工作队伍力量。

2.拓展工作平台,全面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

一是持续巩固“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在全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组织开展纪律学习8次,教育引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多党合作初心使命。二是支持各民主党派加强“五种能力”建设,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进一步更新完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党外干部人员数据库,稳妥做好党外政协委员增补工作,推荐上报19名有影响力的党外代表人士至人武部。三是制定《隆阳区2024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聚焦“全区一老一小”、关爱“留守儿童”、医疗教育等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开展调研协商13次。四是积极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由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牵头举办了“少年急救官”生命教育科学艺术展暨急救知识进校园活动,并捐赠“少年急救官生命教育科学艺术展”海报940套。市、区两级新联会联合开展“浓情端午·墨韵飘香”暨“情暖留守·共育花开”书画共育活动,共筹集善款2.3万元用于留守儿童帮扶救助。五是依托新成立的党外知识分子服务团,组织开展理论学习3次,开展咖啡种植技术培训1次、送医下乡、送医进企业等8次,支持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为隆阳发展贡献力量。

3.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全面提升非公经济发展效能

一是切实做好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推荐37名民营经济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选23名民营经济人士为市、区工商联执委,向市工商联推送“2023年度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1家、“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优秀实践案例”1家。二是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1次,走访联系商(协)会6个,民营企业61家,深入开展与民营经济代表人士谈心谈话、“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着力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积极搭建法律维权服务平台,联合开展“检察护企”活动1次,法律进企业宣传5次。三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围绕企业融资需求开展银企对接洽谈会,为企业协调贷款5682.76万元。四是顺利完成21个乡镇(街道)商会全覆盖。

4.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印发《隆阳区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隆阳区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教育。二是结合《中共隆阳区委关于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检查云南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暨督查宗教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涉及9个方面17个问题61条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通过潞江镇“大美隆阳  富饶潞江”民族团结进步咖啡马拉松活动、丙麻乡万亩油菜花海农文旅融合发展活动、潞江镇“激情高黎贡 浪漫木棉红”木棉花节、芒宽乡和美乡村篮球赛“村BA”、泼水节等持续推进“三项计划”。四是与隆阳融媒体、保山日报社、云南省民族时报社签订合作协议,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广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故事及创建特色亮点、经验做法。芒宽乡芒宽村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五是申报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项目12个653.079万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项目2个60万元、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2个40万元。

5.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是持续推进“润土培根”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引领、以增强“五个认同”为政治目标,引导宗教界深入开展“三爱”教育、“四史”教育、践行“四条标准”。二是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负责管理、社区协同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场所自我管理的四级管理机制。三是加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房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和检查,不断夯实宗教工作基层基础。

6.拓宽港澳台海外“朋友圈”,画好最大“同心圆”

一是开展“侨法进侨企”宣传活动,深入云南铂万律师事务所等5家侨资企业普及法律知识,邀请云南吉昌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台胞台商宣传普及涉台政策法规。二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暖侨心、解侨忧”送温暖系列活动,积极争取各级慰问金5万元,走访慰问侨界代表人士20人次,慰问50户(次)归侨侨眷、慰问侨资企业2户。争取困难生活补助7.4万元,帮扶困难归侨侨眷121户。在新华社区创建“暖侨敬老示范点”,开展义诊500余人次,发放免费药品合计2.5万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切实维护华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合法权益。着力加强联谊交友。2024年8月,成功举办第六届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与抗战精神传承研讨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4,023,851.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3,851.0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2,461.39元,下降11.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1,181.39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人员晋级晋档及职务级别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31,129.53元,公用经费增加12,250.7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增加143,380.29元;二是省对下民族宗教资金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664,561.68元;其他收入减少1,28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4,023,851.05。其中:基本支出3,321,928.98,占总支出的82.56%;项目支出701,922.07,占总支出的17.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1,181.39元,下降11.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380.29元,增长4.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级晋档及职务级别晋升,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31,129.53元;二是单位公用经费增加12,250.76元;项目支出减少664,561.68元,下降48.63%,主要是省对下民族宗教资金支出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1,928.9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8,852.92元,占基本支出的89.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076.06元,占基本支出的10.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1,922.0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4,296.91元,主要用于隆阳区创建民族团结氛围营造、和谐寺观创建、民主党派2024年春节慰问金,统战事务开展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8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15,545.1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3,85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21,181.39元,下降11.47%,完成年初预算的79.4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0,040.8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1%,完成年初预算的77.17%主要用于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042,022.51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29,835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0,000元,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779,544.14元宗教事务支出88,500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00,13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致行政支出减少;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致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47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养老390,425.73元,就业补助22,08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3.1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导致行政事业养老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331.3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786.17元,医疗救助15,545.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2人,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4,5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6.00元,下降31.3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4,5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6.00元,下降31.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440.00元),较上年减少2,076.00元,下降31.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支出决算为4,557.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7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76.00元,下降31.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4,557.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6.00,下降31.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440.00元),较上年减少2,076.00下降31.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人)。主要用于缅北腊戍果文中学校长交流活动1批次“曼行国道219”活动2批次怒江州委统战部怒江州民族宗教委交流学习活动1批次省民委省委统战部基层工作调研2批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076.06比上年增加12,250.76,增长3.82%,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职级变动与单位运转支出增加,致其他交通费用和水电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450.00元、水费1,672.13元、电费5,500.00元、邮电费24,238.93元、差旅费44,288.00元、公务接待费4,557.00元、工会经费25,170元、其他交通费用资金189,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679,962.16元,其中,流动资产468,429.08元,固定资产211,533.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901.9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3,955.2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