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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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0-4/20230930-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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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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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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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2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隆阳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工作,向区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提高统战工作质量;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各族各界新一代代表人士;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

(5)协调区工商联调查研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工作;

(7)做好党外干部及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区直及乡镇(街道)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9)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

(10)完成区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强基固本,持续加强党对统战民宗工作的领导

一是强化区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坚强领导,调整充实了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四个纳入”。2022年区委共研究部署统战民宗工作7次,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3次,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4次;二是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理顺体制机制,隆阳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于20223月进一步深度合署办公。

2.坚持同心同行,深入推进多党合作民主协商

一是充分发挥民主党派职能作用。制定印发了《隆阳区2022年度政党协商计划》,积极支持协调民主党派开展调研协商;二是积极配合民主党派开展了保山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云南省公立医院投入保障情况、用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等专题调研。

3.坚持服务引导,推动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一是圆满完成隆阳区工商联(总商会)换届选举,为工商联注入了新鲜血液;二是完成7批次236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帮助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更好发挥作用;三是认真开展企业“大调研大走访”。组织召开企业存在困难与职能部门协商联席会议。针对梳理出的问题逐个分析研判,提出解决对策;四是引导组织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广泛参与公益活动,组织协调开展各类光彩活动32次,资金50余万元。

4.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印发《隆阳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干部教育实施方案》《隆阳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小学校教育实施方案》《隆阳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实施方案》《隆阳区“石榴籽”超市工作方案》等,召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会4次,九进牵头部门业务交流会4次;二是到全区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开展督查指导工作25次,进一步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契合点,提升质量。截至202211月,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个,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三是开展以“铸牢共同体,启航新征程”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1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进铁路”活动1次;举办“青春致敬二十大,籽籽同心话团结”主题演讲比赛1次。

5.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升宗教工作水平

一是修改完善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宗教工作重点村(社区)及宗教活动场所制度,截至202211月,区级领导到宗教场所开展调研检查共计41人次。二是圆满完成了区佛教协会换届工作。充分依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向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宣讲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宗教团体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三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到“四上墙”。

6.坚持团结引领,扎实推进党外人士统战工作

一是向市级推荐党外知识分子、留学人员等共计89人。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等参加党外代表人士暨统战民宗干部培训班和“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2022年“‘寻美·中国’·再出发”主题线上活动,全面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二是在蒲缥镇梁金山故居创建了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丰富我区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向市级推荐并成立市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络站1个,物色隆阳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联谊会人选,积极筹备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三是走访慰问民族上层人士遗孀及少数民族代表、民主党派、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等共计129人次,发放慰问金8.47万元,配合完成全区8名抗战老兵适老化改造项目,共计5.5万元;四是深入走访调研台资侨资企业,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企业发展;五是结合新华社区实际,在原有“侨胞之家”基础上开展“平安侨乡”创建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股、联络股、侨务台务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4,062,768.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7,512.68元,占总收入的87.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15,255.60元,占总收入的12.6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02,685.72元,增长160.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87,430.12元,增长127.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515,255.60元,纯增。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增加办公经费等,致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收入增加329,379.14元,人员经费增加237,215.3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2,163.83元;二是项目收入增加1,658,050.98元,其中:捐赠收入增加1,500,000.00元,宗教工作经费减少65,000元,统战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1,460.94元,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增加85,204.00元,台办工作经费减少33,690.74元,春节慰问经费增加23,300.00元,统战特需工作经费增加136,776.78元;三是调整会计科目及上级补助增加,致其他收入增加515,255.60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增加424,827.00元,侨法培训工作经费6,000.00元、归侨侨眷技能培训50,000.00元、公益岗工资33,300.00元、个人退税手续费8.60元、稿费1,12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4,082,081.68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970.96元,占总支出的41.84%;项目支出2,374,110.72元,占总支出的58.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89,693.12元,增长156.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7,073.14元,增长21.06%;项目支出增加2,192,619.98元,增长1,208.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增加等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463,495.8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430.71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766.60元;二是捐赠支出增加,主要为教育支出增加1,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7,970.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4,091.96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3,87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4,110.72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与上年相比增加2,192,619.98元,其中:宗教工作经费项目减少65,000.00元,统战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1,460.94元,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项目增加85,204.00元,台办工作经费项目减少33,690.74元,春节慰问经费项目增加23,300.00元,统战特需工作经费项目增加136,776.78元,代管户单位资金支出项目增加534,569.00元,捐赠收入项目增加1,5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512.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0%。与上年相比增加1,955,124.12元,增长122.78%,主要原因:一是调整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增加等,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28,926.81元,增长7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430.71元,增长3.48%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0,766.60元,增长18.48%。二是教育支出增加1,000,000.00元,纯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52,86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34,979.00元,津贴补贴624,541.00元,奖金181,128.25元,办公费167,576.78元,邮电费12,000.00元,印刷费6,000.00元,差旅费8,000.00元,委托业务费6,786.00元,工会经费21,741.00元,其他交通费98,15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964.9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9%。主要用于隆阳区幼儿园建设教育捐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49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0,342.7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4.1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3,14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8,546.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230.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69.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发生公务接待次数较少且不固定,故年初并未进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22年全年并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因此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的主要是因为本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减少聚集性活动,故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879.00元,比上年增加59,857.83元,增长52.50%,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支出增加:办公费减少598.00元,印刷费增加6,000.00元,邮电费增加6,596.00元,差旅费增加8,000.00元,委托业务费增加6,786.00元,工会经费增加18,371.83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50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1,2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支出、水费、电费、网络通讯费、公务交通费、公益性岗位工资、民主党派调研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716,661.98元,其中,流动资产73,058.70元,固定资产202,61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00.00元,其他资产437,484.28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资产合计较上年减少11,700.9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10.03元,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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