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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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20-4/2024031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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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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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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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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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保山市隆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22〕12号),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可公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全区宗教、对台务侨务等全区统一战线工作事务。

(2)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统战工作,协调区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工作机制,加强统战系统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社会各界新一代代表人物。

(4)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统战民宗工作重大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5)协调区工商联调查研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

(6)负责协调开展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维护台胞台属合法权益。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侨务工作,做好侨胞侨属的相关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9)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建议。

10)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11)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2)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负责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督管理。

1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

14)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教务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和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5)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基础和法治基础”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宣传股、干部股、联络股、民族工作和经济发展股、宗教工作股、侨务台务工作股,无所属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领导巩固大统战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基层统战工作水平,提升基层统战软硬件设施建设水平。

2.支持民主党派建言献策。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议政建言成果。

3.加大统战“七支队伍”培训力度。加大对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持续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全区“七支队伍”代表人士进行集中培训。

4.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力度。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继续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让“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的相关设施真正用起来,用得好,出效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宗教场所管理力度,持续巩固隆阳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5.做好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落实好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发挥好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工商联系统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继续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鼓励非公经济企业或个人开展捐资助学、公益慈善等公益活动。充分发挥隆阳区光彩事业促进会的作用,强化光促会的自主管理和联系协调作用,让光彩事业发扬光大。

6.抓好党外人士基础性工作,依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拓展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高度重视网络意见人士,下大力气做好底数台账搜集整理的工作,填补这一统战工作领域的空白。

7.不断拓展做好港澳台侨海外统战工作,积极争取引导做好海外引资引智工作;积极做好对台工作;拓展平台加强与港澳台侨海外人士的联系交往;提升为侨服务工作水平;坚持加强侨乡文化挖掘,做好侨乡文化文章。

8.加大统战信息调研及宣传工作力度。抓住统一战线各方面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和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交流,扩大宣传的渠道和范围,拓展信息源,全方位的搞好信息宣传工作;做好部内调研信息工作。同时,注重年度调研课题的挖掘,精准选题,年初制定好调研工作方案,撰写好创新实践材料和年度调研报告。

9.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实施“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幸福花开”工程,推进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推出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提升民族村寨旅游能力,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持续开展“三项计划”,持续挖掘、提炼、宣传、推广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经验做法,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各行各业特点,进一步组织各乡镇(街道)深挖2-3个涵盖改革发展各方面的精品示范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工作。

10.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民族团结稳定的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健全统战、民宗、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民族团结宗教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工作。建立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排查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热点” “难点”问题,掌握动态,及时通报情况,按照“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1.做好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一是积极组织申报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这一主要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项目库建设,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完成项目申报工作。二是积极落实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衔接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提升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加群众满意度为目标,重点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和村容村貌改善工程,统筹兼顾村内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寨。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和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保证资金足额到位和使用安全,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2.促进民族地区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大力加强民族教育。认真落实民族教育扶持政策,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大力支持保山市民族中学各项工作;二是发展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大力推行民族地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率稳步提高;三是加强科技知识宣传。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大力推广先进生产技术,调优产业,不断拓宽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四是促进民族文化体育事业。进一步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力度,认真编制规划和组织申报民族文化项目,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积极组织参加各级有关民族体育文化相关赛事活动,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学会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各类民族体育文化比赛、展演、展示等活动。

13.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工作制度,落实形势研判制,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上报可能存在的隐患。按照市、区、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要求,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民族宗教关系的监测、分析、研判和协调,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着力防范和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继续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少数民族失地群众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倡导建立各民族相邻相伴,水乳交融的相互嵌入式居住结构和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人(含工勤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67,547.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57,547.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1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51,666.03元,同比下降7.97%,主要原因是:1.区委统战部新调入3人,致基本支出增加38,333.9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11,912元、津贴补贴增加126,840元、奖金增加39,92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8,000元、社会保险缴纳增加50,367.93元、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4,6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78,891.04元、工会经费增加5,747元,财政代管户单位资金减少400,000元;2.上级补助减少,致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元;3.上年结转结余增加51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67,547.07元,其中:本年收入4,957,547.07元,上年结转收入11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57,547.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8,333.97元,同比增长4.8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95,250.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3,159.99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9,923.94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67,547.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67,547.07元,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77,547.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8,333.97元,同比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区委统战部新调入3人,致基本支出增加38,333.97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111,912元、津贴补贴增加126,840元、奖金增加39,926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8,000元、社会保险缴纳增加50,367.93元、一般公用经费增加24,6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78,891.04元、工会经费增加5,747元;项目支出2,1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0,000元,同比下22.37%,主要原因是:民族机动专项资金减少10,000元、隆阳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经费减少90,000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减少10,000元、云南省统战内网业务信息系统接入点建设经费增加70,000元、统战(特需)工作经费减少20,000元、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资金减少120,000元、统战专项工作经费减少20,000元、上年结转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永子围棋新产品开发项目)资金增加110,000元、财政代管单位资金减少4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 合计1,379,682.0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办公费、电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支出;

2.2012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支出合计13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项目相关支出;

3.20123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合计590,000元,主要用于隆阳区“石榴籽”超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相关支出;

4.20134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1,928,708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云南省统战内网业务信息系统接入点建设经费等支出;

5.20134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支出合计180,000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四个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等支出;

6.20134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合计120,000元,主要用于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支出

7.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2,2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345,779.8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9.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345,779.84元,主要用于缴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45,385.5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全年一次性大病医疗;

11.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05,905.31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

12.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8,160.1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工伤保险;

13.2101399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合计20,000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上层人士遗孀医疗补助;

14.2130506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社会发展支出合计11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永子围棋新产品开发项目)资金支出。

五、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4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50%。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单位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0次,共计接待约20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3及2024年单位均无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1,48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1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2024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民族机动专项资金项目

1.总体目标

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特殊零星困难、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及维稳工作等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产业发展项目10个

②成本指标:民族机动专项资金成本140,000元;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促进各民族团结统一,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阵地,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四个自信”“五个认同”。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隆阳区“石榴籽”超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建设106个石榴籽超市

②成本指标:隆阳区“石榴籽”超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成本63万元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促进民族团结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统战(特需)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做好四个宗教团体日常指导、走访、监督检查配合开展调研等活动,为四个宗教团体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巩固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提升统战工作基层知晓率,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社会各界新一代代表人物。重点是鼓励支持区级各民主党派做好年度调研工作和系列活动的开展,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议政建言成果,计划组织召开民主党派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或成果汇报会,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座谈指导,配合支持民主党派开展调研。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献计出力,发挥统一战线领域的独特优势和力量,充分调动广大统战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民主党派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同心工程”等社会服务活动,为隆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绩效目标

做好隆阳区四个宗教团体、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做好四个宗教团体日常指导、走访、监督检查工作,为四个宗教团体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配合开展调研等活动,巩固与各民主党派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数量(=6个),宗教团体个数(=4个)反映民主党派、宗教团体数量。

②质量指标:开展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100%),四个宗教团体工作质量情况(〉=100%)反映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四个宗教团体正常开展日常工作情况。

成本指标:资金投入(=20万元,反映六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四个宗教团体正常开展日常工作资金投入情况。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巩固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100%),反映宗教和顺、民主党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统战工作效率。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好统一战线各项工作(〉=90%),反映六个民主党派、四个宗教团体满意度。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0,791,与上年对比,增加30,397元,同比增7.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3人,定额公用经费增加6,650,工会经费增加5,747元、交通补贴增加18,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保山市隆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289,144,其中,流动资产0,固定资产289,14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52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525。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99,960 ,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资产使用收入0,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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