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江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
- 索引号
- 01525758-9/20241014-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潞江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10-14
隆阳区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于5月1日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推动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函》(隆政办函〔2024〕31号)相关要求,结合潞江镇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从2024年5月1日开始,至8月25日结束。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配合税务部门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率不低于98%。各村(社区)征缴基数以税务部门信息系统人数为准,做好征缴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数据治理,确保参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二、参保缴费范围和对象
具有隆阳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缴费档次
(一)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二)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以及残疾人员等享受的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如需政府代缴仍由社保部门按照原经办方式向财政部门申报所需资金,财政部门将资金安排拨付社保部门后由其缴入财政专户。
四、征缴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税服务厅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等渠道完成自主缴费。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抢前抓早,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抓实工作措施,为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提供可靠保障。
2.潞江镇社保中心要加强对村(社区)经办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经办人员吃透政策,熟知业务流程,对群众的参保申请即时受理、迅速办理,使每一位参保群众都能方便快捷地参保缴费,按时足额领取待遇,及时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优惠。
3.镇纪委要定期检查各村(社区)代征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收取手续费、实收不缴、实收少缴、实收漏缴的情况,一经查处,严肃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广播等传统媒介以及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各村(社区)要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户缴费人,尤其是最新缴费政策的宣传,比如在原缴费档次基础上新增6个缴费档次至最高缴费9000元以及当年缴费可提档补差的功能,让城乡居民真正认识到参保的好处,不断提高居民自愿、自主、自我缴费意识。
(三)严格考核督查,按时完成任务
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开展集中征缴工作,核准续保及新增参保对象,以村(社区)、村民小组为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潞江镇人民政府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集中征缴工作进度。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进行追责。
(四)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自主缴费率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宣传手机缴费渠道,辅导缴费人员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以及合作金融机构的手机APP自主缴费,各村(社区)手机缴费率不得低于98%。禁止村委会、村民小组的代征人员收取现金,最大限度减少现金缴纳,降低资金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