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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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28112-0-/2021-09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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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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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20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67人,符合政府安置人员共50人,制定了安置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的安置原则,圆满完成了市级21个岗位,区级29个岗位的安置任务。对117名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发放了政府一次性补助金,完成了90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接收,目前已全部接收到位,正在对接发放一次性政府补助金。
2.弘扬革命传统,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2020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人员6962人,补助优抚对象生活困难126户。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宣传发动驻隆部队官兵、市区机关干部、学生、群众及各界人士上万余人次在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成立慰问组,对驻隆部队、残疾军人、军烈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工、等进行走访慰问。
3.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对“参战退役人员、转业志愿兵(士官)、复员干部、企业军转干部、 伤病残退役人员、涉核岗位、城镇籍退伍义务兵、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出国支前民工、部分烈士子女”等10个群体逐一分析排查,将原守备二师、7703部队等自诉参战人员要求确认身份重点涉军人员统一纳入管控视线,逐一落实稳控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8,098,56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98,566.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031413.1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新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949939.1元。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693169.23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243267.21元,3.项目支出: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增48463307.3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4,277,100.71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100.66元,占总支出的14.65%;项目支出54,858,000.05元,占总支出的85.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2,694,910.55元,增长24.6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新增单位,会计核算时把补助类项目经费列入人员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19,100.6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244,061.50元,下降81.41%,人员经费减少40,992,804.29元:主要变动为上年度单位新组建,会计核算时把补助类项目经费列入人员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7,982.22元,占基本支出的16.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94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858,000.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938,972.05元,增长5869.13%,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新增单位,上年只有半年的经费开支且把部分经费列入人员类经费开支核算。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隆财社〔2020〕1号社会保障和专项经费49,382,335.36元,隆财社〔2020〕1号一般公共服务专项经费18,630.00元、隆财社〔2020〕1号卫生和健康专项经费5,457,034.6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10,807.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628,617.44元,增长78.7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办公费8,630.00元,法律顾1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433,69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1%。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1,500.00元、抚恤金47,799,846.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989.36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1,850,978.86元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79,31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1518171.06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7,733.5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83,060.04元和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3,241,403.72元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988.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1,789.26元,增长79.46%,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新增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485418.16元,其中,流动资产11276565.55元,固定资产208852.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60891.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1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485,418.16 11,276,565.55 208,852.61 0 0 0 208,852.61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8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市级补助项目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退役士兵“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实现退役士兵拥有一项自己的专业技能”的目标,拟定资金使用的方案并按要求执行预算,全面落实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退役士兵专业技术水平。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在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这里提升退役士兵专业技能水平的要求,完成本年度落实组织退役士兵学习到专业技能等目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补助待遇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将每位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保障到位。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x号)文件,安排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市级补助项目经费项目安排经费106000.00元,于2020年7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市级补助项目经费项目资金106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义务兵家庭优待专项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隆阳区双拥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军区司令部关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民优[2016]1号)文件精神,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解决好义务兵家庭优待专项资金发放工作。要求义务兵家庭优待专项资金需求计划测算准确,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足额、安全兑现到义务兵家庭或个人。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义务兵家庭优待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经费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在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实际解决好义务兵家庭优待专项资金发放的要求,完成本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专项资金补助的目标。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补助待遇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将每位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保障到位。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20〕1号)文件,安排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安排经费4,000,000.00元,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资金4,000,00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本年度的补助基金还没有完全发放完毕,改进措施为加快义务兵补助经费发放的速度。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市级补助
2. 项目基本情况
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解决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省级补助经费问题。要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需求计划测算准确,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足额、安全兑现到退役士兵个人,2020年度本单位共支付补助资金340,866.00元。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省级补助项目经费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持续性项目,每年都在开展。为更好的做好该项目,对202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就经费的预算、执行以及支付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自评。根据实际解决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省级补助发放的要求,完成本年度一次性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目标,资金实际使用340,866.00元。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严格执行有关补助待遇的政策、文件规定的标准,将每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保障到位。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库〔2020〕1号)文件,安排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省级补助项目经费422,340.00元,于2020年1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省级补助项目资金422,34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本执行340,866.00元,执行率为80.7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本年度的补助基金还没有完全发放完毕,改进措施为加快退役军人一次性补助经费发放的速度。
6. 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7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2)存在问题和建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区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机构改革2019年3月份新增单位,是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单位,财务属于独立核算机构。单位下设4个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军休股、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隆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隆阳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本级)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收入68,098,566.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098,566.6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329,921.4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277,100.71元,其中基本支出9,419,100.66元,项目支出54,858,000.05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完善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汇编》等内部管理制度,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首先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其次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办公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后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64,123,370.33元,其中:社会和保障就业投入57,230,709.36元、卫生健康投入6,874,030.97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3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54,858,000.05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度按照工作进度已完成了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承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工作,使服务对象更加深入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并积极获得其认可。
4.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细化。
②.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③.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①、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②、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③、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