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4092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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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26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0101000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31号),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负责无军籍职工的待遇保障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所长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456,269.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6,269.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538.59元,增长4.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538.59元,增长6.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4,0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公益性岗位补贴54,000.00元的其他收入,2023年没有该笔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456,269.19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269.19元,占总支出的10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1,842.76元,增加20.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1,842.76元,增长20.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与2022年相比,2023年记账时人员经费的有关支出计入了“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科目,导致2023年的基本支出比2022年增加了9.3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4,923.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4,923.19元,占基本支出的9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346.00元,占基本支出的0.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4,923.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3,538.59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军休干部进行了工资调整。二是2023年军休人员活动次数增多,日常活动活动费用增加。综上导致2023年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4,25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3%。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35,345.55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2,713.6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45.78元,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4650.00元,2080801死亡抚恤1,082,345.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0.5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2,01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0.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716.6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87,958.1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43.9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72,52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0,898.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626.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4%,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2,52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0,898.2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626.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但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1,553.90元,增长27,96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0898.23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655.67元,增长2,12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产生但未支付的公务用车修理费,导致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用于军休干部日常服务保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资产总额14,768,562.77元,其中,流动资产12,582,454.19元,固定资产975,966.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10,141.9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7,47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142.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89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898.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