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开报告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40919-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9-19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23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78人,符合政府安置人员共27人,制定了安置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的安置原则,圆满完成了央企岗位2个岗位、省级事业单位3个岗位、市级8个岗位,区级14个岗位的安置任务。
2.弘扬革命传统,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2023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人员6700余人。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宣传发动驻隆部队官兵、市区机关干部、学生、群众及各界人士上万余人次在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成立慰问组,对驻隆部队、残疾军人、军烈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工、等进行走访慰问。
3.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全年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
4.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5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416,976.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416,976.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5,089.13元,下降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91,089.13元,下降1.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应付企业军转干部及部分优抚资金未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416,976.76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6,377.09元,占总支出的11.53%;项目支出99,450,599.67元,占总支出的88.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47,680.13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自主择业干部保险2,505,961.59元、区级伤残抚恤680,000.00元列入基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14,489.95元,增长76.37%;项目支出减少7,562,170.08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自主择业干部保险2,505,961.59元、区级伤残抚恤680,000.00元列入基本支出,军休人员减少4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66,377.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20,562.34元,占基本支出的98.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5,814.75元,占基本支出的1.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450,599.6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096,999.9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4,701.49元、资本性支出628,898.2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416,976.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91,089.13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将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员地方性津贴专项经费和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金项目经费项目纳入项目支出以及2023年有6名军休人员去世,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699,325.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0%。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90,024.14元、行政单位离退休435,345.5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0,93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545.78元、抚恤费71,954,849.41元、退役安置30,912,715.22元、行政运行3,877,886.75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023.9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17,65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12,694.51元、优抚对象医疗3,704,956.6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72,52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0,898.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0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626.6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4%,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2,524.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50898.2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21,626.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但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1,553.90元,增长27,966.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0898.23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655.67元,增长2,12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购置了一台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二是2023年支付了2022年产生但未支付的公务用车修理费,导致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用于军休干部日常服务保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468.75元,比上年增加20,583.45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培训、会议、考察增加导致差旅费增加47731.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5,197,319.71元,其中,流动资产12,903,590.88元,固定资产1,083,586.89,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10,141.94元,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7,47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142.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898.2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0,898.2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