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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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928112-0/202309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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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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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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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22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55人,符合政府安置人员共34人,制定了安置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的安置原则,圆满完成了央企岗位3个岗位、省级事业单位2个岗位、市级10个岗位,区级19个岗位的安置任务。完成了115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接收,目前已全部接收到位。

2.弘扬革命传统,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2022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人员6700余人。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宣传发动驻隆部队官兵、市区机关干部、学生、群众及各界人士上万余人次在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成立慰问组,对驻隆部队、残疾军人、军烈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工、等进行走访慰问。

3.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全年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

4.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59人(离休2人,退休15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762,065.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08,065.89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505,448.84元,增长1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451,448.84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202237号文件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447,213.9元、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新增加特困退役军人困难补助805,200.00元。隆政发202060号文件对优抚对象标准每年自然增资、云退役发202155号提标优抚对象补助1146549.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4,364,656.89元。其中:基本支出7,351,887.14元,占总支出的6.43%;项目支出107,012,769.75元,占总支出的93.57%;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45,176.74元,增长4.1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46,213.64元,增长41.23%;项目支出增加2,398,963.10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202237号文件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447,213.9元、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新增加特困退役军人困难补助805,200.00元。隆政发202060号文件对优抚对象标准每年自然增资、云退役发202155号提标优抚对象补助114654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51,887.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48,624.76元,占基本支出的95.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3,262.38元,占基本支出的4.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012,769.75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抚恤73,687,714.57元、退役安置28,760,173.47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984,1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6,23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276,237.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08,06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3%。与上年相比增加3,888,585.74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202237号文件新增逐月领取退役金447,213.9元、云退役发202176号文件新增加特困退役军人困难补助805,200.00元。隆政发202060号文件对优抚对象标准每年自然增资、云退役发202155号提标优抚对象补助114654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759,17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30,587.6元、抚恤75,965,424.27元、退役安置29,628,335.95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3,365,805.3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25.6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48,88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44,342.57元、优抚对象医疗3,304,544.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7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81.60元,下降7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81.60元,下降7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较少,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85.30元,比上年减少436,091.11元,下降69.2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540,000.00元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年该费用未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7,248,224.01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9,448.16元,固定资产3,461,748.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97,027.0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