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本级)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3120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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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3-24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
算公开目录(本级)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49号),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责是:
1.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转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工作。
3. 组织指导退役士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1.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2.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全区示范型、标杆型、精品型服务中心(站)建设活动,保障21个乡镇(街道)服务站和349个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高效正常运行。
2.稳妥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高效安置退役军人。创新激励措施,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按计划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着力保障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3.着力提高优抚保障水平。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恵与优待政策措施,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持续稳步提升。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
4.全面推进双拥共建。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双拥宣传阵地,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优秀退役军人进行宣传报道,讲好退役军人故事,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坚持把双拥工作的重心切实放在支持军事斗争准备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73,736.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71,818.3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01,917.9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431,550.56元,同比下降20.33%,主要是因义务兵优待保障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共同承担。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7,3736.25元,其中:本年收入17,373,736.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73,736.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431,550.56元,同比下降20.33%,主要是因义务兵优待保障资金由中央、省、市、区共同承担。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71,818.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171,818.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5,698.35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8,606,629.44元,同比增长79.43%,主要是因为2022年支出抚恤目经费在2023年调整为基本支出作为预算;项目支出6,336,12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2,988,180.00元,同比下降204.98%,主要是因为2022年项目支出中的抚恤项目经费在2023年调整为基本支出作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835,698.35元,其中:人员经费10,581,638.35元;公用经费254,0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633,612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633,612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415,6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保险接续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821.4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221.4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2伤残抚恤680,000.00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抚恤费支出。
5.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00,000.00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6.2080805 义务兵优待387,900.00元,用于义务兵家庭补助支出。
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5,947,2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优抚支出。
8. 2080901 退役士兵安置1,24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9.2080904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8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支出。
10.2080905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378,000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支出。
11.2082801行政运行1,507,741元,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办公等支出。
12.2082804 拥军优属360,000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支出。
13.2082850 事业运行857,653元,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津贴、办公等支出。
14.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6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支出。
1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9.13元,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8,776.2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4,011.3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649.48,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9.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65.2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0.2101401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医保缴费、医疗补助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0个项目,资金共计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与上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和2023年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申报项目2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0个,财政预算安排17,171,818.35元,编制绩效指标2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2023年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00,524.00元,与上年持平,占基本支出的1.33%,主要是差旅费、办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61,031.52元,其中,流动资产321,573.69元,固定资产139,457.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