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2-02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2-2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0100000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19〕31号),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负责无军籍职工的待遇保障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所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政务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收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完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负责无军籍职工的待遇保障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36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9.4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7.3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6.81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59.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财政代管资金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9.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9.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9.47万元(本级财力699.4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1.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增加了无军籍职工津补贴定期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63.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2年增加了无军籍职工津补贴定期增资;项目支出4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了军休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8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军干4人工资经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段永丽2022年退休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180.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5.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400.00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津补贴定期增资和军休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6.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51.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7.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0.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12人(在职退休4人,军工4人,军干4人)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5.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12人(在职退休4人,军工4人,军干4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7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提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400.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员地方性津贴专项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发放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安法[1992]23号,支付2019年军队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员地方性津贴。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退休人员地方津贴补助标准=4739元/人*月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安置退休人员人数=51人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完全覆盖军队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员的地方津贴>=95%
(二)移交政府安置退休人员社会保障金项目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放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工作机制。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社会保障金补助标准(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556元/人*月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金补助人数(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165元/人*月
(3)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群满意度:
受益人群满意度>=95%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为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资产总额1,434.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14.76万元,固定资产93.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5.8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