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 索引号
- 332928112-0-/2020-060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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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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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6-08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000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000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纪念活动等。
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按照党和政府关于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方针、政策他们的作用,使他们安度晚年和有关规定,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发挥军队离退休干部余热。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有序推进。2021年共接收退役士兵136人,符合政府安置人员共37人,制定了安置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阳光的安置原则,圆满完成了央企1个岗位、市级17个岗位,区级15个岗位、乡镇街道4个岗位的安置任务。对99名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发放了政府一次性补助金,完成了136名退役士兵进行了接收,目前已全部接收到位,正在对接发放一次性政府补助金。
2.弘扬革命传统,做好双拥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做好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工作。2021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期补助人员6738人。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宣传发动驻隆部队官兵、市区机关干部、学生、群众及各界人士上万余人次在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由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成立慰问组,对驻隆部队、残疾军人、军烈家属重点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军工、等进行走访慰问。
3.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和突出矛盾。继续对“参战退役人员、转业志愿兵(士官)、复员干部、企业军转干部、 伤病残退役人员、涉核岗位、城镇籍退伍义务兵、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出国支前民工、部分烈士子女”等10个群体逐一分析排查,将原守备二师、7703部队等自诉参战人员要求确认身份重点涉军人员统一纳入管控视线,逐一落实稳控措施。
4.2021年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认真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休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认真落实好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隆阳区军休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保山市隆阳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6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GK07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256,617.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56,617.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932,804.31元,增长4.87%,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根据云退役发〔2021〕55号提标优抚对象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819,480.15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673.50元,占总支出的4.74%;项目支出104,613,806.65元,占总支出的95.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8,672.55元,增长16.033%,主要原因分析为补发2020年10-12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1,308,679.44元,2021年根据云退役发〔2021〕55号提标优抚对象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05,673.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142,091.56元,下降151.42%,主要原因分析为主要原因分析为上级补助经费列入项目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55,361.27元,占基本支出的8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0,312.23元,占基本支出的1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613,806.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750,764.11元,增长44.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下达的中央安排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为项目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92,573.97元,卫生和健康专项经费2,664,761.83元,死亡抚恤补助资金543,255.6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22,748,414.25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547,349.97元,遗属困难补助资金4,609.00元,伤残军人医疗补助经费360,1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819,480.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608,672.55元,增长16.03%,主要原因分析为补发2020年10-12月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1,308,679.44元,2021年根据云退役发〔2021〕55号提标优抚对象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365,23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5%。主要用于:“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3,714.00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2,235.04元,“20808”抚恤支出72,754,952.28元,“20809”退役安置支出26,455,469.97元,“2082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5,275,130.25元,“208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3,736.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54,241.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89,479.82元,“21014”优抚对象医疗支出2,664,761.8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52.60元,完成预算的1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52.60元,完成预算的11.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459.27元,下降8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459.27元,下降8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2.6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52.6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未发生购置车辆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52.6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未发生国内接待费支出。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976.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012.06元,下降4%,主要原因节省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540,000.00元、办公开支125,976.41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605,938.73元,其中,流动资产12,236,452.25元,固定资产1,110,858.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58628.4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1,906.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42.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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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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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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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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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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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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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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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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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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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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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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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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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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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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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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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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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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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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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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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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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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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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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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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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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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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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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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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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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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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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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5,9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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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6,4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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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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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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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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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6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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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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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3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7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6,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3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111
监督索引号530502005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