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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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28288112-1/20200925-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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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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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25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1号),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异地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结算经办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与支出。
2.压实医保扶贫责任,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
3.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4.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5.完成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
6.落实稽核职责,维护基金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64756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47561.6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84532.11元,增94.70%。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原因是:
1. 人员经费减少收入340161.25元;
2. 城乡医疗救助新增收入6676359.36元;
3.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新增收入1774400.00元。
4.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增收入11173934.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2327214.11元。其中:基本支出3577802.24元,占总支出的11.07%;项目支出28749411.87元,占总支出的88.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4856023.48元,增85.03%。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45702.25元;
2.城乡医疗救助新增支出3191391.73元;
3.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新增收入736400.00元。
4.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增收入11173934.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7780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322.55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3%,人均139432.6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7%,人均16123.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749411.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0700.93,增105.81%。主要原因:
1.城乡医疗救助新增支出3191391.7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72.79%;
2.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新增收入7364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41.50%;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增收入11173934.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90814.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1%。与上年对比增加14119623.48元,增长80.82%,主要原因是:
1.人员经费减少支出245702.25元;
2.城乡医疗救助新增支出3191391.73元;
3.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新增收入11173934.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643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75582.34元,公用经费支出370851.9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24437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1%。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16839077.87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173934.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1367.9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差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XX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无国内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2019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851.95元,与上年对增加98090.95元,增长35.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社会保障卡发行中心经费62400.00元和医保信息维护费300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劳务费28743.66元;
(2)工会经费44905.00元;
(3)其他交通费210000.00元;
(4)办公费、手续费、电费、差旅费、维护费87203.2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1451914.48元,其中,流动资产11138703.48元,固定资产31621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6707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59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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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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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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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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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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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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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1451914.48
| 11138703.48
| 316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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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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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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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城乡医疗救助
2. 项目基本情况
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患病住院治疗,实行医疗救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9年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人员、财务、统计人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6月初开始启动工作业务,到12月31日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从2019年6月1日开始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实施救助。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人社发〔2019〕64号)文件,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安排经费26,835,999.08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财库〔2019〕31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医疗项目资金26,835,999.08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16,839,077.87,结转资金9,996,921.21元,执行进度为62.74%。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资助参保250元/人,普通对象住院医疗救助15000元/人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救助100000元/人年,22中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50000元/人年。实际支付救助资金16839077.87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26835999.08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16839077.87元,完成率62.74%。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9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本项目为持续性项目,结转资金2020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完成年初预定目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8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 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切实履行职能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 项目基本情况
残疾人、农转城失地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2019年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人员、财务、统计人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计划从2019年1月初开始启动工作业务,到12月31日项目工作全部完成。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从2019年9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到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上解市级财政。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人社发〔2019〕64号)文件,安排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经费11173934.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财库〔2019〕310号)文件要求,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经费11173934.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支付完成,执行进度为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按标准补助,实际上解市财政10818396.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残疾人、农转城失地居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得到及时补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切实履行职能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2. 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做好2019年符合医疗救助对象相关材料的收集。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做好2019年符合医疗救助对象相关材料的收集。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财库〔2019〕31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774400.00元于2019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774400.00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736400.00元,结转资金1038000.00元,执行进度为41.5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518人;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1774400.00元,绩效指标完成情况736400.00元,完成率41.5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9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本项目为持续性项目,结转资金2020年继续使用。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完成年初预定目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5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1)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切实履行职能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股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2)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3)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及时性。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为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所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二级事业机构,编制为29人。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生育费的征缴与待遇审核支付。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财务独立核算机构1个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离休干部医疗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生育费的征缴与待遇审核支付。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项目资金全额上解市级统筹,基本支出与公务运行资金合理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收入39,647,561.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73,161.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74400.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81,372.72元。支出32,327,214.11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479.6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8013011.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400.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申报预算的同时,设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两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四类,二级指标是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对一级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包括提交项目成果数量、提交项目成果时限、资金下拨时间、个人补助足额发放情况、完成项目差错率、组织培训次数、组织培训人数、项目成果使用率、项目成果覆盖率、资金结余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均设立了优、良、中、差四个考核标准,每个标准均有对应的指标值。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严格依照已定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结果客观、严谨。
(3)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我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财务股,医保中心主任尹旺先任组长,张丽平任办公室主任,杨莉任副主任、王君、王翠兰、苏云、陶国燕为组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议,讨论和确定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强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76.5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39,784,333.08元,其中: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173934.00元;城乡医疗救助23,135,255.36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744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8,749,411.8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28,749,411.87元,其中: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173934.00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了 16,839,077.87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364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及时足额上解市财政残疾人、农转城失地居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保障城乡居民基金正常运行;及时足额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城乡医疗救助费,发挥补助资金对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作用,切实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合理使用城乡居民经办点经费,发挥资金效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2019年4季度城乡医疗救助材料到2020年1月才能收集齐,未能支付第4季度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导致支出进度低,导致支付延后。通常本年发生的医疗救助资金只能支付到第三季度,四季度发生的到来年才能收到单子支付。而预算指标按年度下发,导致本单位预算执行率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不达标,存在审核支付时间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劳保所及时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加快支付进度。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及时整理、归纳、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调整和优化本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计将于9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6.主要经验及做法
精心组织是提高部门绩效评价质量的保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绩效管理:一是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大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努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通过采取设定绩效目标、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计划、责任明确到项目科室、不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