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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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828288112-1/20210326-00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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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1-03-26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本级)
第一部分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本级)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51号),保山市隆阳区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
2.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 组织实施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5.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6. 依据上级授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共计3个股室。下设单位1个(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三个确保,为全区提供医疗保障。一是与所属辖区内各大医药公司协调沟通,加大防控物资供应,采购和接受捐赠口罩60万个,酒精、消毒液、防护服等急缺物资,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给。二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广大群众购药供应。三是预拨2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专项基金,对经卫生健康部门根据诊疗方案,临床诊断确定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律免费诊疗,医保报销90%,其余个人承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医疗机构放心救治,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2)减征医疗保险,助力复工复产。区医保局严格按照上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和具体经办通知要求,对2至3月份区本级内符合阶段性减半征收的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核算工作。对所属期2月份已缴费单位应减征单位缴费部分,无需单位申请,一次性直接退至单位银行对公账户,未缴费单位,由区医保局根据政策按照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半重新核定应征清册送税务部门进行收费。(3)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一是延长缴费期限。2020年度保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二是延长缴费期间待遇保障。在缴费截止期前,缴纳保费的城乡居民,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缴纳保费前产生的2020年1月1日以来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缴纳保费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2.持续推进医保扶贫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实现任务落实。一是落实两级主要领导负责制。二是实行挂牌督战责任制。三是建立定期调度工作制。区医疗保障局设立“总攻战”调度室在区决战脱贫攻坚指导挥部参与调度,按照定期调度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定期值守,落实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形成上下实时联动、问题立即解决、障碍及时破除的工作机制。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控制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19〕35号)、《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展县域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保医保〔2019〕12号)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隆阳区实际,制定《隆阳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控制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建立以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医共体牵头单位,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及25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在总额预算管理下“人头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的激励与责任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在确保医疗水平不降低、服务质量有保障的前提下,鼓励医共体在体制机制上创新,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
4.特慢性病”一站式”办证服务。对于部分参保患者年龄大、行动不便等难以到指定地点办证的贫困户,医保经办工作人员与乡村卫生室将逐户上门提供服务,实现“零距离”办证,让贫困户“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慢病证。对符合条件办证的患者集中出具诊断证明,办理慢性病证,简化办证流程,形成“一站式”办证服务,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趟”的目标。
5.药品集采工作。最大的亮点是通过国家集采,药品价格大幅度价格,截至 10月底,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系统挂网采购药品品种 57个、品规174个,共有27个医疗机构参与集中采购国家组织药品,采购金额 1314251.01元,配送金额1085809.2元,入库金额281534.49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下设1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9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1.29万元,同比减1.5%。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医保各项业务工作及信息维护费项目本级财力安排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96万元(本级财力84.9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1.29万元,同比减1.5%。2021年开展医保各项业务工作及信息维护费项目本级财力安排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万元,同比增2.27%。主要原因分析人员2021年人员增加一人至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8.00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减3.00万元,同比减27.3%。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医保各项业务工作及信息维护费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关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10.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合计7.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3.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0.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4.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4.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医疗费;
5.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1.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费;
6.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伤保险缴费;
7. 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合计58.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 2101504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支出合计2.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费用。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6.96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1.基本支出:
(1)30101基本工资22.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3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保缴费;
(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
(7)30201办公费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
(8)30211差旅费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
(9)30228工会经费支出1.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会费;
(10)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费。
2. 项目支出:
(1)30201办公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
(2)30211差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
(3)30213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医保信息维护费;
(4)30226劳务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劳务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本部门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本部门均无公务接待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和2021年本部门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安排。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8.0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1年隆阳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开展医保相关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一是每年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检查等工作经费预计4.00万元。二是开展医疗保障执法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展板制作、宣传手册编印、宣传材料印制、保山日报刊登医保政策宣传专栏、保山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播放医保打击骗保政策宣传短片。
2.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①数量指标: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并公开发放宣传材料10000份;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不低于2次检查。
②质量指标: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100%。
③时效指标:按时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
(2)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医药机构及时整改。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达90%。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隆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增加0.2万元,同比增20%,主要原因2020年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