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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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36667-6/20240422-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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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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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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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9月,主要负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保障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阳光交易。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互联网+”,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1)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实行事项“网上办”,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全国一体化在线平台对接工作,区、乡、村三级实体大厅进驻事项同步进驻隆阳区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全程网办率达55.85%,“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达90%以上,2020年,群众通过网上大厅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3.3万件,办理时限压缩超过法定时限的50%以上。推行事项“掌上办”,提速“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隆阳区“办事通”注册认证量累计达15.2万人,认证率达常驻人口的15.48%,实名认证率位列全市第一,平均办件量0.91。开展事项“自助办”,加强24小时自助大厅运行管理,增加设备6台,安排导办员持续开展引导办理,全年自助设备为群众提供自助发票打印、身份证办理服务15.04万次。  

(2)深入推进群众办事“只进一门”。严格落实“应进必进”,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1016项(含分中心),进驻率100%,进驻区直部门37个、窗口工作人员147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93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可办理事项42项,群众办事更集中、“只进一扇门”基本实现。2020年,全区各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共接待办事群众78.71万人次,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83.69万件。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动员群众通过网上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短信、电子评价器等渠道对办理的事项开展“好差评”,隆阳区主动评价率67.39%,好评率100%,评价覆盖率75%。  

(3)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服务。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依托网上大厅、免费快递服务等手段,全面推行从受理申请、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程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2020年,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54.58万件,其中“一次不跑”办结1.01万件,采取免费邮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98件。  

(4)持续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涉及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的13个区直部门、50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集中受理办理。按照审批提速60%以上的要求对承诺办结时间进行了压缩。2020年,全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已办结事项703件,审批平均提速60%以上,无超时办结件。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新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切实加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加大对采购公告、公开选取、业务洽谈、合同签订、服务结束登记等进行监督跟踪管理,不断提高中介服务按时履约率、提速率,2020年共发布采购公告65个,选取结束65个,按时履约率为90.54%,综合提速率为5.46%。  

(5)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的决定,对区级29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其中:取消48项,合并实施154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和属地化管理90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动态完善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围绕省政府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区级47个单位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6类665项行政职权的权责清单进行同步梳理、调整并公布,理清职权边界,切实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  

(6)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根据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督办,强化业务指导,组织涉及监管事项的29个区直有关单位开展事项认领、信息录入。2020年隆阳区已认领监管事项921项,认领率100%;完善检查实施清单856项,完善率98.05%;隆阳区辖区内无监管对象的事项除外,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7)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2020年进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265个,均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电子化率达100%。推进完善“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实现采购过程和结果的网上留痕,增强采购的透明度。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监督,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开标评标,严把交易程序关和纪律关。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系统和保证金在线收退系统,减少投标人交易成本,稳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水平。2020年以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32宗,节约资金1701.51万元,资金节约率1.18%;参与组织土地招拍挂22宗;罚没物资处置1宗。市区共同组织工程建设项目110宗,节约546.72万元,资金节约率1.26%。  

(8)持续推进“12345”政务热线运行管理。建立工作总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交办,一般事项进行直接答复,需转交办理的,根据单位职责进行交办转办。严格实行限时办结,以电话催办、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不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样回访,确保每个交办事项都能及时办理、群众的每个诉求都能得到回应。2020年,隆阳区“12345”政务热线累计受理办理热线工单1811件。  

2.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5次,在机关例会上对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形成党建工作“书记抓、抓书记”格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专题”党员日活动、党费收缴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组织开展自查评估、述职评议,确保整改工作落实有力有效。围绕“锤炼政治素质·建设模范机关”,持续整顿机关党建“灯下黑”、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实现党建与业务双提升。积极创建党建示范点,以创建服务型党支部为定位,推进窗口服务程序精简、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态度优化,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目标。制定支部规范化达标全面提效创建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五个基本”和发挥作用等6方面,推动党支部更好地担负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巩固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出台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细化制定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3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行政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硬,将党风廉政建设有机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分层分级安排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研究重大事项发函邀请纪检组到会指导,不定期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汲取耿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教训,对照“五大贪官典型”,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按要求开展“廉政家访”和家庭助廉活动,召开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赌酒赌博专题会议,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排除风险点,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4次。强化理论武装,局党组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2次、交流研讨5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员领导带头发言、交流心得,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深入学习新理论、新思想、新内涵,为积极推动单位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对单位门户网站、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管理,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全体干部职工能自觉抵制网上一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行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强化阵地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室、宣传专栏做好党的理论、党的十九大精神、廉政警示教育、政务服务、制度保障等内容的宣传。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云岭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事迹学习活动,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坚持统筹推进,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1)抓实脱贫攻坚工作。择优选派1名实职副科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大浪坝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利用周例会、微信群,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知识专题学习,提升挂钩干部帮困扶贫业务能力。领导班子带头每月组织挂钩干部开展走访不少于2次,宣传各项政策,及时帮助挂钩户解决困难和问题。扎实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联系建档立卡户,机关支部与挂钩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定期开展走访和参与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挂联村党组织建设,增强带领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能力。切实为民办实事,组织全局干部入村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志愿服务活动6次,协调实施2.8公里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持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增强脱贫的决心和发展的信心,所挂建档立卡户已如期脱贫。  

(2)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全面落实测温、扫码、消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自助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进行办事,有效减少办事群众聚集。疫情转入常态化防控后,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要求,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强化日常消毒、口罩佩戴、测温、扫码等措施的督促检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努力确保区级“两个中心”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  

(3)抓实依法治区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内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1次。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实务知识讲授,参与合同签订、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认真落实《隆阳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主要领导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带头述责述法。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年内共开展23次学法活动,全局干部按要求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学习积分均达到3000分以上。不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办事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4)抓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常消毒、扫厕所、勤洗手、众参与”等各项工作要求,每天不低于两次对服务大厅、办公区域进行全面消毒,消毒记录均上墙公示;制定完善卫生间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所有厕所均配备洗手液、香薰、卫生纸,达到“三无三有”标准;规范设置洗手台导向牌和“七步洗手法”标识,组织各服务窗口定期开展大扫除行动,着力营造干净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服务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948866.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8866.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93847.23元,下降54.23%,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增加194079.51元;  

(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3542940.0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66021.48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268.19元,占总支出的73.75%;项目支出804753.29元,占总支出的26.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17942.37元,下降52.71%,主要原因分析:  

基本支出增加269984.37元,主要为:  

1.人员经费增加281079.6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095.29元。  

项目支出减少3542940.07元,主要为:  

两个中心运行经费减少3542940.0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1268.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9984.37元,增长13.56%,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81079.66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095.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9718.43元,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549.76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4753.29元。主要用于办公费78568.36元,印刷费5111.00元,水费8693.50元,电费39592.00元,邮电费173190.00元,物业管理费207166.00元,差旅费19212.00元,维修(护)费126725.00元,租赁费51654.00元,劳务费59841.4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42940.07元,下降81.49%,主要原因分析两个中心运行管理经费减少3542940.0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021.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17942.37元,下降52.71%,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增加269984.37元,主要为:  

(1)人员经费增加281079.66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1095.29元。  

2.项目支出减少3542940.07元。主要是两个中心运行管理经费减少3542940.0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773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92984.69元,项目支出804753.2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05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990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572.00元,完成预算的2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2.00元,完成预算的22.8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倡导厉行节约且年内仅有一次接待任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72.00元,纯增。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72.00元,纯增。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产生一笔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72.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发改委到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调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4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5.29元,下降9.05%,主要原因分析:  

(一)办公费增加8481.95元;  

(二)公务接待费增加572.00元;  

(三)工会经费减少20149.24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办公费9123.00元;  

(二)公务接待费572.00元;  

(三)工会经费6454.76元;  

(四)其他交通费用95400元;  

其中:行政单位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54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5.29元,下降9.05%,主要原因分析:  

1.办公费增加8481.95元;  

2.公务接待费增加572.00元;  

3.工会经费减少20149.2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44835914.93元,其中,流动资产42170085.41元,固定资产2605829.6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999.9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45630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2149.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835914.93 

42170085.41 

2605829.62  

 

 

 

2605829.62 

 

 

59999.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80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2303.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080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