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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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_zwfw-30/2021-05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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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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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0-09-25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成立于2011年9月,主要负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保障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阳光交易。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平台建设,实现办事只进一门。一是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改造建设民政婚姻登记大厅1个,取消婚姻登记分中心,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纳入区级大厅受理办理,事项受理更加集中。持续推进乡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2019年以来,3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的为民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2019年,29个区直部门的50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含分中心)集中受理、集中办理,21个乡镇(街道)161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办理,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进驻通用事项38项。区、乡服务平台书面授权率达100%,群众办事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 三是推行“一个窗口综合办”。结合隆阳区实际,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分类设置9类综合服务区域,分别是不动产综合服务区、税务综合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公安户政业务综合服务区、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中介服务综合服务区、企业服务综合服务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在企业服务综合服务区新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申领等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全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2.强化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重新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责,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职责,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等整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10个股级机构,下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个事业单位。二是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国务院和省、市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牵头组织及时取消和调整区级行政许可项目。今年以来,全区共及时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项,精简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其中全部取消7项,部分取消2项,转变监管方式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5项,目前全区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3项,暂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96项。对取消和转变监管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进行明确,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三是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的相关精神,于2019年9月全面启动隆阳区权力和责任清单调整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就梳理口径和标准进行了统一,细化了具体的时间表,预计12月底完成该轮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3.强化审批提速,推进现场只跑一次。一是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涉及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的13个区直部门,50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集中受理办理。按照审批提速60%以上的要求对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间进行了压缩。2019年以来,全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受理事项641个,已办结事项603个,审批平均提速60%以上,无超时办结件。同时,组织开展好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公开选取、监督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中介机构选取规范有序、监管到位。今年以来,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56个,选取结束55个,资金平均节约率达15%以上。二是大力压缩审批时限。一般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后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作出办结承诺,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累计接待办事群众62.22万人次,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81.15万件,审批服务提速50%以上,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三是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依托网上大厅、免费快递服务等手段,全面推行从受理申请、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程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已受理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60.46万件,其中 “一次不跑”办结8400件,采取免费邮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63件。
4.强化网上办理,推进审批不见面。一是强化网上大厅运行管理,实行事项“网上办”。 共1030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隆阳区网上服务大厅,除行政处罚事项外,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达5656项、比例达96.95%,达到省级要求。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压缩法定时限超过50%,在线预约达95%以上,网上可办率达96%以上,“至少跑2次”事项比例低于20%。网上平台已具备咨询、初审、审核、受理、办理、监督投诉等功能。2019年以来,全区网上大厅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5.42万件,咨询回复18件。二是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推行事项“掌上办”。在各行政机关、村(社区)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办事通”宣传材料、设置展板和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各级服务大厅安排专人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下载安装、注册使用“办事通”,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明确专人规范处理企业和群众通过手机申报的各类事项,对咨询投诉类服务事项,做到及时回复反馈意见。自2019年1月10日 “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上线试运行以来,隆阳区累计张贴宣传海报1855张,摆放宣传页、发放宣传册40412份,举办专场宣传活动728次,宣传覆盖人群308561人,干部群众累计注册33368人,收集上报建议上线事项47项。三是持续推广24小时政务服务综合性智能化自助服务大厅,开展事项“自助办”。 24小时政务服务智能化自助服务大厅设有7个区域,配备21台自助设备。上班时间安排专职导办员引导群众自助办理,下班后群众通过身份证和人脸识别系统进入自助大厅自行办理业务,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该大厅于2018年7月底投入运行,今年以来自助设备已为群众提供自助发票打印、身份证办理服务24900余次。
5.强化大厅管理,推进服务规范化。一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对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申请表格、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咨询方式等进行了标准化规范,窗口相关信息、监督投诉电话等统一对外公示,进驻事项目录、单项办事须知通过窗口、网络、手机等平台对外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咨询。二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围绕服务规范、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今年以来,新建制度3项,修订制度14项,废止制度4项。将审批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服务行为全部纳入了制度约束之内,推进政务服务言行规范化。三是强化督查巡查。安排专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巡查督查,及时纠偏纠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确保了政务服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2019年以来,区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投诉为零 。
6.强化部门协作,夯实服务保障。一是抓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管理。建立隆阳区“12345”政务热线工作总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交办,一般事项进行直接答复,需转交办理的,根据单位职责进行交办转办。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区热线办以电话催办、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不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样回访,确保每个交办事项都能及时办理、群众的每个诉求都能得到回应。2019年以来,隆阳区“12345”政务热线累计受理办理热线工单1300件。二是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完成区直有关部门系统账号的建立,共设置部门账号41个,个人账号129个部门。与市级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并部署监管事项相关工作,目前,隆阳区已认领监管事项764条。
7.强化交易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一是持续推进交易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建设,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权等交易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扎实推进保证金电子收退工作,已与建设银行完成业务流程对接相关工作。建好启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人通过通过以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方式进行采购交易活动,实现采购过程和结果的网上留痕,增强采购的透明度。二是扎实做好保证金清退工作。积极与中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联系,对区级涉及的政府采购保证金应退尽退,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未退的14笔39700元投标保证金已经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上缴国库,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35宗,节约资金1763.29万元,资金节约率6.49%;参与组织土地招拍挂103宗;国有产权交易2宗,增值23万元,增值率3.44%;罚没物资处置5宗,增值42.1万元,增值率5.83%。市区共同组织工程建设项目65宗,节约299.79万元,资金节约率1.2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年度收入合计5495427.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5427.3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489642.23元,减少31.18%,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235857.50元;
(二)政务中心交易中心运行管理经费减少2725499.7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438366.36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692.09元,占总支出的43.83%;项目支出3054674.27元,占总支出的56.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017310.10元,减少35.68%,主要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减少258854.00元,主要为:
1.人员经费减少11180.22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7673.78元;
(二)项目支出减少2758456.10元,主要为:政务中心交易中心运行管理经费减少2758456.1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3692.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8854元,减少9.80%,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4059.78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5240.00元;3.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42286.78元;4.资本性支出减少105387.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54674.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8456.10元,减少47.45%,主要原因分析政务中心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减少2758456.1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经费保障了“两个中心”正常运转,为人民服务奠定良好基础,2019年支付了2018和2019年半年的房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8366.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017310.10元,减少35.68%,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减少258854.00元,主要为:
(1)人员经费减少11180.22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47673.78元;
2.项目支出减少2758456.10元,主要为:政务中心交易中心运行管理经费减少2758456.1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627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7%。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01597.92元,项目支出3054674.27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43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65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0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发放住房补贴28,085.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63元,超出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3元,超出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合理预算,导致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541元,下降76.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减少2541元,下降76.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国内接待费减少2541元,接待减少各县区到我区学习参观活动,造成减少2批次减少38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63.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本单位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6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等外县区政务服务管理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到我局参观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688.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7673.78元,下降45.17%主要原因分析:
(一)办公费减少7529.65元;
(二)差旅费减少14012.40元;
(三)维修(护)费减少124000.00元;
(四)公务接待费减少2541元;
(五)劳务费减少122999.71元;
(六)委托业务费增加146417.26元;
(七)工会经费减少22843元;
(八)其他交通费用不变;
(九)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221.72元;
(十)办公设备购置减少86467元;
(十一)专用设备购置减少1892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一)办公费3400元;
(二)公务接待费763元;
(三)委托业务费146417.26元;
(四)其他交通费用103650元;
(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458.3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5795223.82元,其中,流动资产1468490.07元,固定资产4250733.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999.9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3156.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331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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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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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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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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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795223.82 |
1468490.07 |
4287318.87 |
0 |
0 |
0 |
4287318.87 |
0 |
0 |
75999.98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6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019年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民服务的场所,为保障中心正常运转,高效、便捷地服务群众,做到群众满意率1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成立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牌子。在传媒大厦租用场地,抽调各单位工作精英到窗口第一线为民服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项目资金保障了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实施到位,群众对各项设施设备,服务态度等满意率达100%。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通知》(隆财预〔2019〕42号)文件,安排政务服务管理局两个中心运行管理项目安排经费3330000元,于2019年12月到位3054674.27元,资金到位率91.73%。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项目3054674.27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附件9-10表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2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 、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设行政单位1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
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保障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阳光交易。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
履职效益明显方面:一是保障政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常运转;二是保证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预算配置科学:一是根据往年支出和单位明年的重点工作科学编制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二是严格经费支出,保证正常工作的基本开展。三是对重点工作科学分析,并做好相关重点工作开展的预算工作,确保重点工作正常开展。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做到不该列支的坚决不列支。
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按预算科目支出,做到有预算有支出。二是严格控制资金的结转和结余,做到预算和结余相符。三是按要求组织好项目支出。四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核,做到不该列支的坚决不列支。
预算管理规范: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开预算相关信息到门户网站;三是及时对资产进行清理,建立台账,规范管理。。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收入5495427.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5427.36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8366.36元,其中基本支出2383692.09元,项目支出3054674.27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限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附件12表
(3)自评组织过程
在收到《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兼行政审批管理局局长、公共资源交易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财务人员为成员的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会计负责,并负责日常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9年总投入项目资金3054674.27元,其中:两个中心运行管理经费支出1746154.27元,“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硬件设备购置经费960000元,12345政府热线运行维护费128520元,远程异地评标室改造经费140000元,“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大厅运行维护费8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3054674.27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①强化平台建设,实现办事只进一门。一是稳步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改造建设民政婚姻登记大厅1个,取消婚姻登记分中心,将婚姻登记相关业务纳入区级大厅受理办理,事项受理更加集中。持续推进乡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2019年以来,3个乡镇(街道)、34个村(社区)的为民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着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2019年,29个区直部门的50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含分中心)集中受理、集中办理,21个乡镇(街道)1613项审批服务事项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办理,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进驻通用事项38项。区、乡服务平台书面授权率达100%,群众办事基本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 三是推行“一个窗口综合办”。结合隆阳区实际,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分类设置9类综合服务区域,分别是不动产综合服务区、税务综合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公安户政业务综合服务区、投资项目审批综合服务区、中介服务综合服务区、企业服务综合服务区、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区。在企业服务综合服务区新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综合服务窗口,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申领等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全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②强化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重新组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将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责,相关部门的电子政务管理、行政审批职责,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责等整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10个股级机构,下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2个事业单位。二是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照国务院和省、市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牵头组织及时取消和调整区级行政许可项目。今年以来,全区共及时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项,精简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其中全部取消7项,部分取消2项,转变监管方式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5项,目前全区共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3项,暂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96项。对取消和转变监管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进行明确,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三是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的相关精神,于2019年9月全面启动隆阳区权力和责任清单调整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就梳理口径和标准进行了统一,细化了具体的时间表,预计12月底完成该轮权责清单调整工作。
③强化审批提速,推进现场只跑一次。一是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涉及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的13个区直部门,50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省投资项目审批系统集中受理办理。按照审批提速60%以上的要求对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间进行了压缩。2019年以来,全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窗口受理事项641个,已办结事项603个,审批平均提速60%以上,无超时办结件。同时,组织开展好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公开选取、监督评价等相关工作,确保中介机构选取规范有序、监管到位。今年以来,中介超市共发布采购56个,选取结束55个,资金平均节约率达15%以上。二是大力压缩审批时限。一般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后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作出办结承诺,2019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务(为民)服务平台累计接待办事群众62.22万人次,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81.15万件,审批服务提速50%以上,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三是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依托网上大厅、免费快递服务等手段,全面推行从受理申请、作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全程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已受理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60.46万件,其中 “一次不跑”办结8400件,采取免费邮寄方式送达办理结果63件。
④强化网上办理,推进审批不见面。一是强化网上大厅运行管理,实行事项“网上办”。 共10303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隆阳区网上服务大厅,除行政处罚事项外,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达5656项、比例达96.95%,达到省级要求。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压缩法定时限超过50%,在线预约达95%以上,网上可办率达96%以上,“至少跑2次”事项比例低于20%。网上平台已具备咨询、初审、审核、受理、办理、监督投诉等功能。2019年以来,全区网上大厅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5.42万件,咨询回复18件。二是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工作,推行事项“掌上办”。在各行政机关、村(社区)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办事通”宣传材料、设置展板和宣传海报,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各级服务大厅安排专人积极引导办事群众下载安装、注册使用“办事通”,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明确专人规范处理企业和群众通过手机申报的各类事项,对咨询投诉类服务事项,做到及时回复反馈意见。自2019年1月10日 “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上线试运行以来,隆阳区累计张贴宣传海报1855张,摆放宣传页、发放宣传册40412份,举办专场宣传活动728次,宣传覆盖人群308561人,干部群众累计注册33368人,收集上报建议上线事项47项。三是持续推广24小时政务服务综合性智能化自助服务大厅,开展事项“自助办”。 24小时政务服务智能化自助服务大厅设有7个区域,配备21台自助设备。上班时间安排专职导办员引导群众自助办理,下班后群众通过身份证和人脸识别系统进入自助大厅自行办理业务,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该大厅于2018年7月底投入运行,今年以来自助设备已为群众提供自助发票打印、身份证办理服务24900余次。
⑤强化大厅管理,推进服务规范化。一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对全部审批服务事项申请表格、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咨询方式等进行了标准化规范,窗口相关信息、监督投诉电话等统一对外公示,进驻事项目录、单项办事须知通过窗口、网络、手机等平台对外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咨询。二是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围绕服务规范、日常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今年以来,新建制度3项,修订制度14项,废止制度4项。将审批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服务行为全部纳入了制度约束之内,推进政务服务言行规范化。三是强化督查巡查。安排专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巡查督查,及时纠偏纠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确保了政务服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2019年以来,区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投诉为零 。
⑥强化部门协作,夯实服务保障。一是抓实“12345”政务热线运行管理。建立隆阳区“12345”政务热线工作总台账,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交办,一般事项进行直接答复,需转交办理的,根据单位职责进行交办转办。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区热线办以电话催办、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督办,不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样回访,确保每个交办事项都能及时办理、群众的每个诉求都能得到回应。2019年以来,隆阳区“12345”政务热线累计受理办理热线工单1300件。二是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编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完成区直有关部门系统账号的建立,共设置部门账号41个,个人账号129个部门。与市级同步开展业务培训并部署监管事项相关工作,目前,隆阳区已认领监管事项764条。
⑦强化交易监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一是持续推进交易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电子化平台建设、交易场所及功能设施标准化建设,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矿权等交易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扎实推进保证金电子收退工作,已与建设银行完成业务流程对接相关工作。建好启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人通过通过以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方式进行采购交易活动,实现采购过程和结果的网上留痕,增强采购的透明度。二是扎实做好保证金清退工作。积极与中介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联系,对区级涉及的政府采购保证金应退尽退,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未退的14笔39700元投标保证金已经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上缴国库,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认真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组织政府集中采购135宗,节约资金1763.29万元,资金节约率6.49%;参与组织土地招拍挂103宗;国有产权交易2宗,增值23万元,增值率3.44%;罚没物资处置5宗,增值42.1万元,增值率5.83%。市区共同组织工程建设项目65宗,节约299.79万元,资金节约率1.21%。
(4)效果情况分析
①在全省率先开展村级事项录入工作,探索办事“不出村”。与保山市移动公司合作,将网上大厅从区、乡两级延伸至村(社区),选取高龄补贴办理、婚育情况证明、殡葬惠民补助等5个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录入村级网络系统。目前,全区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已实现区、乡、村三级运用,是保山市首个实现网上大厅三级运用的地区。2019年,村级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共办理事项660余件。
②隆阳区在全市先行先试,推广“村级掌上办事大厅”工作。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培训及布点工作,“村级掌上办事大厅”以建设银行开发的“裕农通”为依托,整合了“一部手机办事通”和建设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按“一村一人”的要求,在每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明确1名责任心强、信誉良好、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的工作人员作为“裕农通”操作员,为周边老百姓免费代办银行转账服务、生活缴费服务、户籍办理、申报暂住登记、出入境证件预受理、查询本人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政务服务业务,解决了部分农村办事群众对政务事项办事程序不了解、无智能手机、不识字等问题,让基层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掌上代办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局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把两个中心运行经费项目使用情况纳入对财务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为下年项目进行分析研判。
(2)绩效明显。项目完成效果明显,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廉洁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保障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阳光交易。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在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