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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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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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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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名词解释

关于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开。

3.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决定。

4.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组织开展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6.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隆阳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7.收集、汇总、上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中心、乡村两级为民服务平台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8.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

9.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指导。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一是抓实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区级“两个中心”装饰、装修等相关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搬迁建设任务,打造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公共服务四位一体的标准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大乡村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督促力度,确保2017年区政府批准实施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民服务平台如期完成改造提升计划并通过验收。二是抓实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驻授权,建立进驻各级为民服务平台事项进驻、窗口授权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进驻事项目录及授权具体化。三是编制并公开单一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事项审批标准,最大程度减少行政自由裁量权。四是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巩固提升“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一窗口收费、一次性告知”及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免费代办等“五+X”便民运行机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2.抓实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做好区级行政审批网上大厅的应用推广工作,确保30%以上审批事项可以网上受理办理,管理服务事项逐步进驻网上大厅,公开、优化办理流程,编制网上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二是建好用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严格执行项目审批代码制,确保投资项目100%实现系统运行、集中审批。三是充分利用保山市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契机,主动融入全市大数据建设,加快推进“政务通”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目标。四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与省、市同步建成电子招投标系统,争取实现网上报名、网上开标、远程电子评标,运用信息技术促进阳光交易。

3.抓实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精简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及配套措施,完善“一项目一方案”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进“四联合”,着力优化并联审批机制、破解互为前置难题。二是开展单项办事并联审批流程再造,明确主要牵头单位,加强审批单位之间信息交流,确保审批流程具体化、可操作。三是建立项目主动代办机制,提升代办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审批提速60%以上。

4.抓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集中交易规定,确保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二是严格执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程序,抓牢重点环节监督,做到依法操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和方式,着力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财政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管理能力为核心,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基础,实现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整合,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有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1.全面完整原则。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2.统筹平衡原则。统筹年度间财政支出总量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合理确定部门支出上限,建立政策、规划、预算的有机衔接机制,提高预算统筹能力。3.保证重点和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要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正常发放,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项目支出。各部门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最大限度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4.细化预算编制原则。对人员经费要按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和离退休实有人数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核定到人;对日常公用经费要按单位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核定;对项目支出要按照事业发展需要以及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具体落实到项目。

(三)编制方法。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准备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上级部门项目编审体系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具体内容,准确测算项目支出需求规模,并对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项目分解到明细项目和具体用途。强化总量控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开支标准,落实责任。

(四)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统筹、优化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总收入265.06万元,较上年增70.99万元,同比增36.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06万元,较上年增70.99万元,同比增36.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3.58万元,较上年增149.51万元,同比增77.04%,其中,本年收入265.06万元,较上年增70.99万元,同比增36.6%,上年结转收入78.5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06万元,较上年增70.99万元,同比增36.6%,(本级财力265.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06万元,较上年增支146.06万元,同比增77.04%,其中:基本支出146.06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119万元,占总支出的4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46.06万元,较上年增70.99万元,同比增94.57%,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30%,较上年增70.99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较上年减1万元,同比减24.16%,占基本支出的2.1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75.13万元,增长51.4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万元,如办公费、房屋租金、网络租金、物管费等开支。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原支出不变。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15.38万元,其中货物类415.38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415.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购车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保持。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