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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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_zwfw-30/2021-0524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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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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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13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正科级行政机构,挂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建设及日常管理,承担政府自身建设部分职能,指导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综合股、网络信息股、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4个股室,下设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局工作目标为:一是加强平台建设。继续拓展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圆满完成2018年乡村服务平台改造提升工作,打造2个乡村政务服务平台示范点,“园中园”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功能得到有效发挥。二是持续提质增效。审批事项应减必减,进驻授权落实到位,一次办结服务全面推行,一般审批服务事项效率提高50%以上,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事项效率提高60%以上,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着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城市。三是抓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打通信息孤岛,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与省、市同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四是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规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系统,运用现代信息化技术促进阳光交易。具体工作计划主要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夯实服务平台,筑牢服务阵地。把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基础保障抓实抓好。继续完善区级服务平台建设,使窗口分布更加科学合理,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完备,实体中介超市、公共服务超市竞争充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监管到位。选取2~3个乡村服务平台进行示范打造,实行典型引领,形成集党务、政务、商务、公共服务、社会帮扶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服务平台。对建设面积小、功能不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的乡村服务平台进行改造提升,确保达到省、市规范化建设标准。强化“园中园”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一站式”审批向“一次性”审批转变,使其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中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强化事项管理,确保便民高效。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有序承接上级下放的审批服务事项,坚持应减必减,坚决停止执行依法调整或取消的审批服务事项,确保审批服务事项于法有据。坚持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确保面向群众、条件具备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区、乡、村各级服务平台集中受理办理。明确窗口审批服务事项具体办理权限,确保窗口有人办事、有事可办、有权办事,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打好“行政效率提升年”攻坚战,强化审批提速,一般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后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按法定时限提速50%以上做出办结承诺,属于上级审批事项1个工作日内转报上级机关办理,能快则快;持续推行首问首办、一次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行一次办结服务,用“最多跑一次”目标倒逼优化服务、简政放权,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城市。
(三)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确保投资项目100%实现系统运行、集中审批。完善并联审批“一项目一方案”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现场联合踏勘、咨询联合开展、材料联合审查、事项联合审批,着力优化并联审批机制,确保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速60%以上。强化中介超市管理服务,建立中介服务信用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社会公示制度,实现宽进严管、惩戒淘汰,着力解决中介服务效率低、服务质量差、耗时长等突出问题,推动审批服务与中介服务“双提速、双推进”。
(四)完善网络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全省统建的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同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基础。推行身份识别智能化,实现“一号申请”。以公民身份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推动有关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实现公民和法人办事“一号申请”。推行服务设置项目化,实现“一窗受理”。整合构建实体政务大厅,配齐配全信息化设施设备,设置企业服务、投资审批、社会事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公民和法人办事主题服务区,实现一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推行内部流转系统化,实现“一网通办”。依托全省统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增强部门业务协同、数据交换、效能监督等功能,加强对接联动,实现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网通办”,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能要求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五)抓实交易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抓实用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建设标准化要求不断完善硬件软件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阳光交易。明确主管部门、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和方式,着力构建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建立举报投诉联动处理、交易失信联动惩戒。着力规范中介代理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体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专家库扩容提质,统筹推进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交易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阳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其中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非财政供养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财务总收入723.93万元,较上年增458.87万元,同比增173.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3.93万元,较上年增458.87万元,同比增173.1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5.65万元,较上年增442.07万元,同比增128.67%,其中,本年收入723.93万元,较上年增458.87万元,同比增173.12%,上年结转收入61.7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5.65万元,较上年增442.07万元,同比增128.67%,(本级财力785.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3.93万元,较上年增支458.87万元,同比增173.12%,其中:基本支出144.93万元,占总支出的20.01%,项目支出579万元,占总支出的79.98%。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款)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和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经费支出、“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44.93万元,项目支出579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8年,部门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02万元,其中:货物类92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0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用于保障隆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144.93万元,较上年减1.13万元,同比减0.7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2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4%,较上年减14.16万元,同比减9.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与上年不一致,上年将公务用车补贴统计在此。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6%,较上年增13.03万元,同比增414.97%。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与上年不一致,上年未将公务用车补贴统计在此。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79万元,较上年增460万元,其中:
2018年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费579万元,较上年增460万元,同比增386.5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一是2017年未核定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租,2018年核定了两年的房租共计350万元;二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进行需购置设备及服务100万元;三是物业管理费较上年增加1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增)减4.75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无。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上年(增)减4.75万元,(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占基本支出的2.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