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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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60921-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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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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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9-21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隆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隆编办〔2024〕17号),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

1.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2.收集和整理保山中心城市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基础资料。

3.协助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保山中心城市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有关工作

4.做好保山中心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公厕、路灯等运营管理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园林环卫办公室、路灯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3人(离休0人,退休113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提升城区保洁绿化管理水平。中心城区日清扫道路面积783.50万平方米,其中机械化清扫面积689.99万平方米,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8.06%2025年保山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总量186320.11吨,日均收运处置逐年上升,达510.47吨;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总量24187.12吨,日均收运处置66.26吨,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保山中心城区绿化管护数量乔木156997株、灌木69779株、地被1148203.83平方米、草坪772422.17平方米、花箱43个,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1538.38公顷,绿地率为38.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7.47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653.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3.01%。将管护区域划片分为三个巡查小组,每个小组配有46名巡查管理人员,实行“路段责任制”,将每条道路的监管责任明确到人,结合考核标准,全年(节假日无休)对城区园林绿化、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环卫设施设备、城市公厕、公共洗手设施等进行巡查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要求整改,有效解决了以往“重建设、轻养护”的问题。2025年以来共通报问题10486处,已全部动态整改到位。

(二)强化公厕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服务质量。中心城区现管护公厕50座,每座公厕都安排专人围绕公厕日常保洁、消毒消杀、防蝇蛆、灭鼠和除臭等开展工作,确保全部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和“三无三有”标准,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如厕环境,保障城市公厕干净整洁、正常运行。

(三)强化城市洗手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的87座洗手设施要求做到“无垢、无尘、无积水”,为保障洗手设施的清洁和正常使用,在洗手台的醒目位置粘贴管理制度和联系电话,方便市民及时反映洗手设施故障。

(四)着力推进隆阳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推进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覆盖。保山中心城区770个居民小区已完成四分类垃圾桶覆盖770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00%。保山中心城区各公共区域共投放四分类垃圾桶4401760个,二分类、四分类果皮箱2418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先行,近年来在正阳北路行政广场上建成了保山中心城区首座智能垃圾分类服务亭,同时在城区街道办事处建设完成29座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为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亭。2024527日保山市区两级共同建设的保山市垃圾分类展示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是保山市首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多层次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持续以春节元宵及其他传统节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垃圾分类宣传周等关键节点为契机,开展了垃圾分类工作“进校园”“进机关”“进居民小区”“进公共场所”系列活动。四是基层治理群众效能持续提升。充分发挥自治作用,社区将垃圾分类工作与党员日常活动相结合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社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五是线上进行引导宣传,积极动员隆阳区区级媒体、各机关单位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信息。

(五)加大园林绿化管护力度,督促管护方保山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续做好绿地浇灌、施肥及病虫害预防、绿地排涝等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巡查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管护公司进行整改和处理。及时开展绿化缺塘补植,2025年补植乔木965株、补植灌木25株、补植地被7764平方米、补植绿篱768平方米、撒草籽6644平方米。城区品质绿地数据增多,晋升市民群众的“宝藏打卡地”,如太保集萃的银杏树、保岫东路右侧(青华路以西)粉黛乱子草、保岫东路左侧(青华路以西)美国红枫、孝感路(保六中门口)法国梧桐、人民路的蓝花楹等,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提升。

(六)加强城区路灯检修及维护工作。中心城区维护管理路灯26000余盏,路灯控制箱201台,路灯专用变压器62台,路灯亮灯率达到96%以上,路灯覆盖率逐年增加。投资2300万元进行隆阳区城市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对隆阳区城市范围内涉及的5787盏钠灯/金卤灯19657LED灯进行全面节能更新改造,安装智能单灯控制模块(含网络模块)25444套,远程集中控制设施(含电箱改造)177套,以及搭建智慧化城市路灯管理系统(含软件和硬件设施等)1个,实现路灯智能化改造,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的形式,引进节能服务公司对隆阳区城市路灯进行节能改造、运行、管理和维护。

(七)实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老旧设施设备更新,为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做好坚实保障。主要为更新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全量化工艺设备1套,更新现有中转站压缩机、移动轨道、高压冲洗机、除臭系统设备11套,更换老旧压缩箱为22xt型压缩中转箱22个,更新报废环卫专业作业车为25T厢式可卸转运车11台;实施隆阳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设备更新项目,投资4632.62万元,更新老旧垃圾收集设施5365个。垃圾分类投放设施不断更新,分类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保山中心城区770个居民小区已完成四分类垃圾桶覆盖770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100%。保山中心城区各公共区域共投放四分类垃圾桶4401760个,二分类、四分类果皮箱2372组,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保山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保山得分58分,位列全国85个小城市第三档第49名,名次较2023年第四季度上升1名,在全省5个小城市中排位第1名。

(八)智慧赋能,迈出智能环卫新步子。搭建“数字环卫”软件平台,上线并接入“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数据交互,远程智能环卫管护迈出新步子;积极探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监管“全链条”闭环体系,构建了餐厨垃圾大数据管理平台,全面互联商家、人员、车辆和运营数据,实现了“餐饮商户端+收运企业端+区级主管端”智慧化管控运行模式;坚持智慧赋能,助力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突破,在正阳北路行政广场上建成了保山中心城区首座智能垃圾分类服务亭,在公共机构(保山市住建局)、居民小区(红霞家园)和学校校园(保山市第二示范小学)分别建设了包含智能回收兑换垃圾箱、普通垃圾分类箱、知识宣传栏的垃圾分类亭。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收入合计16,172,931.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7,340.43元,占总收入的83.64%;其他收入2,645,591.30元,占总收入的16.3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2,232.36元,增长27.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6,641.06元,增长6.68%;其他收入增加2,595,591.30元,增长5,191.18%,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6,641.06,一是人员经费增加742,864.08元,包括基本工资增加496,827.96元、津贴补贴增加25,182.00元、奖金增加21,86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84,04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9,372.00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18,668.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9,166.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2,431.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711.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89,100.56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706.38元,包括办公费增加17,694.97元、水费增加2,530.70元、电费减少123.85元、邮电费减少5,186.88元、差旅费增加9,550.50元、维护费增加18,130.49元、劳务费减少4,476.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7,953.00元、公务用车减少33,416.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999.86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050.00元;三是项目支出收入增加103,070.60元,包括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减少1,569,129.40元、支付以前年度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经费增加1,672,200.00元。

(二)其他收入增加2,595,591.30元,为其他预算收入,包括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园林工程款增加2,606,851.36元、保山市博盛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园林工程款增加13,739.94元、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经费减少2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支出合计16,172,931.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855,140.43元,占总支出的73.30%;项目支出4,317,791.30元,占总支出的26.70%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42,232.36元,增长27.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3,570.46元,增长6.69%;项目支出增加2,698,661.90元,增长166.67%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增加743,570.46元,一是人员经费增加742,864.08元,包括基本工资增加496,827.96元、津贴补贴增加25,182.00元、奖金增加21,860.00元、绩效工资减少184,04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79,372.00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118,668.7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29,166.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12,431.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8,711.9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589,100.56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706.38元,包括办公费增加17,694.97元、水费增加2,530.70元、电费减少123.85元、邮电费减少5,186.88元、差旅费增加9,550.50元、维护费增加18,130.49元、劳务费减少4,476.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8,0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7,953.00元、公务用车减少33,416.6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999.86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8,050.00元。

(二)项目支出增加2,698,661.90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569,129.40元,包括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减少1,569,129.40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672,200.00元,包括保山市垃圾分类展示中心及示范点建设项目198,2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见缝增绿工程项目274,000.00元、办公房提升改造工程项目57,900.00元、实验小学(青华湖区)周边道路苗木栽种项目135,000.00元、公厕维修和果皮箱维修经费项目220,40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城市路灯节能改造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用152,200.00元、房屋资产市场租赁价值评估项目10,8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绿化移植项目59,000.00元、公厕物资采购项目45,500.00元、电脑耗材设备购销项目16,9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道路路灯维护材料266,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果皮箱购置236,300.00元;三是非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5,591.30元,包括隆阳区隆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园林工程款增加2,606,851.36元、保山市博盛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园林工程款增加13,739.94元、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拨来城市管理经费减少25,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55,140.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10,431.33元,占基本支出的97.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4,709.10元,占基本支出的2.06%,人均2,984.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17,791.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单位资金项目经费2,645,591.30元,主要用于隆阳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5,140.4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30%。与上年相比增加743,570.46元,增长6.27%,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3,85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9,000.1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2,831.68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622.49元、死亡抚恤594,197.4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20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965.69元,增长12.66%,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12,799.86元,下降58.7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23,898.72元,增长2.0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402,857.51元,下降89.63%;死亡抚恤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586,727.40元,增长7854.4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18,996.94元,增长45.01%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5,24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6,214.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17,244.2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91,791.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57,121.87元,增长5.40%,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36.53元,增长9.03%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21.11元,增长0.7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64.23元,增长14.13%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预算1,5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产生超收生活垃圾处理费返成奖励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836,03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开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人员经费8,600,326.08元,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维护费、车辆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35,708.96。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7,835.20元,增长4.34%,其中:人员经费增加666,138.24元,增长8.40%;公用经费减少298,303.04元,下降55.86%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32,59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416.69元,下降50.6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32,596.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416.69元,下降5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32,59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416.69元,下降50.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32,59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厉行节约措施,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416.69元,下降5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认真贯彻厉行节约措施,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环卫管理、园林管护、路灯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24,275,557.28元,其中,流动资产8,075,949.38元,固定资产910,028.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1.00元(净值),其他资产415,288,938.5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2,797.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228.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5.50平方米,账面原值30,222.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4项,账面原值344,6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399.19元;出租房屋418.00平方米,账面原值299,4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2,075.5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16.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16.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60.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260.0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涉密部分不作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资产总额中,其他资产415,288,938.50元,全部为公共基础设施,其中:路灯照明设施73,297,000.00元、公园绿地、行道树341,150,001.10元、公共厕所841,937.4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