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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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30015896013773/2026091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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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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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9-16

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及区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建成区内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起草有关地方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相关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五)负责按照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治监督股、行政审批股、城市管理股、数字信息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立足精细治理,城市服务能级不断跃升。

(一)综合执法持续规范。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接,明确事项46项;精准指导乡镇赋权工作,对2个乡镇开展实地指导6次;开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150余次;全年办理城市管理领域审批事项384件,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272本,严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原则,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3件,其中罚款23件、金额4.695万元,柔性执法占比提升至30.3%

(二)市容秩序显著提升。以常态化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全省“清爽行动”为抓手,深化市容市貌及秩序专项整治。全年规划“潮汐摊区”3个,设置人行道隔离设施1000余米;累计纠正流动摊贩10.4万起、占道经营3.3万起,清除小广告及布标7000余处,整治“四乱”问题1.9万起,制止噪声扰民8000余起、纠正违停9.8万起、规范飞线充电1.4万起,联合多部门开展重点场所专项整治30余次。

(三)设施管护迭代升级。紧扣“绿美城市”建设目标,强化园林绿化管护,2025年全年管护乔木15.8万株、灌木6.99万株、地被11.54万平方米、草坪7.77万平方米、花箱43个,补植乔木1927株、灌木25株、地被7831平方米、绿篱768平方米。抓实城区路灯运维,全年检修路灯545盏、控电箱及变压器30起,处理线路故障285起、检修电缆2244米,移栽拆除灯杆90杆。按“四净三无两通一明”“三无三有”标准,做好50座城市公厕、87座洗手设施日常管护。

(四)生态环保扎实推进。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年排查保山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器使用情况6337次,整改问题1570个,开展夜市油烟油水执法检查40余次;加强渣土、砂石水泥等施工运输车辆的监管,全年检查施工运输车辆1513辆,巡查建筑工地8259次、142处,督促落实洒水降尘、喷雾抑尘等措施1577次;调配雾炮车、洒水车常态化开展中心城区洒水降尘工作,全力筑牢大气污染防控防线。

(五)队伍建设持续深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题主线,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建设工作。2025年以来,组织执法队伍军事化培训1次,耗时6天,覆盖全体人员210余名,开展各类学习教育100余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全局警示教育270余人次,开展党性教育活动3次,组织廉政提醒谈话370余人次,持续提升队伍纯洁性与执行力。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158,105,854.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485,197.22元,占总收入的99.61%;其他收入620,657.65元,占总收入的0.3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3,671,621.93元,增长67.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331,994.78元,增长67.26%;其他收入增加339,627.15元,增长120.85%。主要原因是:

(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331,994.78元,一是人员经费增加2,491,442.13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288,305.09元;三是项目支出增加60,552,247.5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14,107,047.56元,包括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增加6,4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管护承包经费增加6,000,000.00元,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增加284,258.38元,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经费增加59,705.84元,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增加1,7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路灯维护经费减少214,078.71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增加39,192.72元,保山市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出经费增加200,000.00元,创文经费减少200,000.00元、城市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2,030.67元,20241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减少30,0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46,445,200.00元,包括保山中心城市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减少6,9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承包经费减少500,000.00元,隆阳区城市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经费增加4,600,000.00元,隆阳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设备更新项目经费增加47,000,000.00元,支付以前年度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经费增加2,245,200.00元。

(二)其他收入增加339,627.15元,为其他预算收入,包括:收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环卫工人春节慰问经费3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保山市垃圾分类展示中心及示范点建设项目款3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300,000.00元;收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入2014年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经费90,531.73元,比上年增加90,531.73元;收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拨入城市管理工作经费2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00.00元;收退付2024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费125.92元,比上年增加125.92元;比上年减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坝区人居环境工程项目验收费74,000.00元,比上年减少收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城市安全隐患整治费46,000.00元,比上年减少保山市隆阳区红十字会拨“情暖花开、共育花开”项目资金8,600.00元,比上年减少保山市隆阳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路灯设施维护款15,000.00元,比上年减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大保高速保山城区和汉庄出入口匝道及保山机场出口绿化工程灌溉系统维修资金补助款106,000.00元,比上年减少报废废旧执法服装费用1,430.5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157,957,586.26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8,800.54元,占总支出的9.88%;项目支出142,358,785.72元,占总支出的90.1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3,556,417.82元,增长67.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04,170.26元,增长23.85%;项目支出增加60,552,247.56元,增长74.02%。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增加3,004,170.26元,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491,442.13元,包括基本工资增加896,092.00元、津贴补贴增加639,488.00元、奖金增加205,39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90,117.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85,354.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0,179.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204.33元、医疗费增加9,8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10,812.23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88,305.09元,包括办公费减少3,084.00元、电费增加15,509.65元、邮电费增加9,0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5,000.00元、差旅费增加26,075.9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9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8,753.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6,674.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1,566.44元;三是非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423.04元,主要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拨入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增加60,552,247.56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增加14,107,047.56元,包括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增加6,4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管护承包经费增加6,000,000.00元,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增加284,258.38元,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经费增加59,705.84元,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增加1,7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路灯维护经费减少214,078.71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增加39,192.72元,保山市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出经费增加200,000.00元,创文经费减少200,000.00元、城市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2,030.67元,20241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减少30,000.00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增加46,445,200.00元,包括保山中心城市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减少6,9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承包经费减少500,000.00元,隆阳区城市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经费增加4,600,000.00元,隆阳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设备更新项目经费增加47,000,000.00元,支付以前年度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经费增加2,245,2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98,800.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26,578.41元,占基本支出的9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2,222.13元,占基本支出的7.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358,785.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管护承包经费76,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绿化管护方面费用支出。

2.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9,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做到无害化处理而支付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置费。

3.保山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704,331.78元,主要用于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长岭岗垃圾处理厂内渗滤液处理经费开支,达到“改善环境,保持生态”目标,以提升保山中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4.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中心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费,达到“做好餐厨剩余物的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经营者的监督,严禁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目标。

5.保山中心城市路灯维护经费487,438.56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路灯维护项目支出。

6.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经费82,622.66元,主要用于保障保山中心城市公厕开放使用经费开支。

7.保山市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出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山市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前期费用。

8.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39,192.72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工作办公费用35,292.72元,办公设备购置3,900.00元。

9.隆阳区城市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经费4,6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隆阳区城市范围内涉及的5787盏钠灯/金卤灯、19657LED灯进行全面节能更新改造,安装智能单灯控制模块(含网络模块)25444套,远程集中控制设施(含电箱改造)177套,以及搭建智慧化城市路灯管理系统(含软件和硬件设施等)1个,实现路灯智能化改造,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的形式,引进节能服务公司对隆阳区城市路灯进行节能改造、运行、管理和维护。

10.隆阳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等设备更新项目经费47,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老旧设施设备更新,为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做好坚实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39,997.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28%。与上年相比增加16,886,794.78元,增长45.33%,完成年初预算的55.16%。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26,411.5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79,747.22元,增长22.51%,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491,442.13元,包括基本工资增加896,092.00元、津贴补贴增加639,488.00元、奖金增加205,39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90,117.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85,354.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50,179.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4,204.33元、医疗费增加9,800.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10,812.23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88,305.09元,包括办公费减少3,084.00元、电费增加15,509.65元、邮电费增加9,0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5,000.00元、差旅费增加26,075.9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9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8,753.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6,674.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1,566.44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9,013,585.7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107,047.56元,增长56.64%,主要为: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增加6,4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管护承包经费增加6,000,000.00元,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增加284,258.38元,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经费增加59,705.84元,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增加1,7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路灯维护经费减少214,078.71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增加39,192.72元,保山市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出经费增加200,000.00元,创文经费减少200,000.00元、城市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32,030.67元,20241季度财税培植奖励资金减少3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5,616.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完成年初预算的98.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7,718.5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7,897.73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14.89元,下降1.6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12,796.00元,下降1.8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增加981.11元,增长14.18%

9.卫生健康(类)支出476,97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9,649.9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9,345.4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17,975.0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减少1,065.21元,下降0.22%,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34.27元,下降1.74%公务员医疗补助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0.72元,增长2.1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8.34元,增长2.97%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957,41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2%,完成年初预算的54.6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062,908.81元(工资福利支出5,294,883.00,商品和服务支出764,125.81元,资本性支出3,900.00),城管执法支出(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工资)7,072,668.66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7,500,000.00元(利用水泥窑及焚烧发电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经费9,0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环卫保洁及园林管护承包经费26,5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2,000,000.00),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567,450.34元(工资福利支出175,680.00元,保山市隆阳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出经费200,000.00元,保山中心城市路灯维护经费487,438.56元,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经费704,331.7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54,382.66元(工资福利支出671,760.00元,保山中心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经费82,622.6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类)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92,100.17元,下降45.38%,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520.81元,增长5.69%城管执法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453.98元,下降0.8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00,000.00元,下降53.1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8,229.66元,下降47.3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937.34元,下降31.81%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9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区综合执法局不涉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9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区综合执法局不涉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9,833.09元,比上年增加288,305.09元,增长65.3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3,084.00元、电费增加15,509.65元、邮电费增加9,000.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5,000.00元、差旅费增加26,075.99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190.00元、工会经费增加28,753.00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66,674.01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1,566.44元。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52,600.00元,电费支出15,509.65元,邮电费支出9,000.00元,差旅费支出45,687.99元,工会经费支出59,395.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95,074.0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566.4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保山市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资产总额1,794,877.81元,其中,流动资产844,776.20元,固定资产950,101.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3,545.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2,218.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